古风悠悠:官员以身作则,百姓方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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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春秋时期楚国成王在位时,令尹(官名,相当于宰相)子文的亲戚,犯了法,被廷理(官名,掌管司法)抓获。廷理知道犯人是令尹的亲戚之后,便很快地释放了他。子文听说后,马上召见廷理,责备他说:“所以要设立你这个廷理的官职,就是为了维护国王的命令、国家的法律。一个认真负责的官员,应该严于执法,不屈不挠。你现在不按法律办事,私自释放罪犯,是立身不正,居心不公。作为执法官吏,怎么能看我私人的情面,而违背法律呢?我身居高官显位,作百姓的表率。我的亲戚犯法有据,我如果让廷理放纵他,就是把自已的私心公之于众。掌管一国的大权,却谋取私利,怎么来教育百姓呢?”

廷理听后很害怕,只好把子文的亲戚依法判决。成王知道后,以曾经执法不公的罪名,罢免了廷理,对子文更加尊重。百姓们知道后,歌舞相庆,齐声说道:“有了这样公正无私的令尹,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正是:
以身作则是官箴,
时刻做到严且真;
小人帮亲不帮理,
君子帮理不帮亲!

(出自《说苑卷十四•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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