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学员狱中受虐体重剧降8公斤 丈夫赴京探监表强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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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7日报道--日本消息,日本公民金子笃志8月12日下午抵达北京,欲向北京当局提出探望已被关押70余日的中国籍妻子金子容子的要求,并提交针对金子容子被判一年半劳动教养的复议申请书。

金子笃志在复议申请书中,根据中国有关实行劳动教养程序的规定之三,对妻子被判处劳教提出异议,他认为妻子金子容子是日本家庭的一员,过著安定的生活,不需要所谓的劳动教养,也没有人为她申请,也没有理由为她申请劳动教养。因此,对金子容子的收容完全是强行的,完全是不法的。

38岁的金子容子居住在日本新泻县,中国名为罗容,原籍黑龙江省鸡西市。今年5月24日,容子与两位日本同伴在北京街道上向行人递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北京警察扣押及野蛮殴打。中国当局将两名日本籍学员强行遣返,却扣押了持中国护照的金子容子,并於 6月13 日判处容子一年半劳教。

明慧网消息说,金子容子被关押在北京团河女子劳教所,她因绝食抗议,曾被送北京市公安医院地下室,遭上铐、灌食等酷刑折磨。北京公安医院政治处7月22日拒绝证实此事,仅对记者称:“她的事是有转门负责的。”

金子容子被捕后,金子笃志即透过日本外务部向中国当局要求与妻子见面。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中,他几乎是每天电话催促,不过中国从未给予答复。直到8月8日金子笃志突然接到外务省的电话,说是北京市人民法院已签发了探视许可,并通知驻中国的日本大使馆。

金子笃志说,这突然来消息反而让他有点担心,因为在同中国方面的律师联系准备劳动教养的复议申请过程中,律师曾提到金子容子的体重已从原来的58公斤降至50公斤以下,她的血压上升到220。

在营救金子容子的过程中,日本法轮功学员召开多次记者会,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进行和平请愿,并在容子居住的新泻县举行游行等救援活动。

7月29日,日本自民党、民主党、自由党、保守党等21名国会议员,成立“营救金子容子”的超党派国会议员联盟大会,呼吁日本政府尽早解救金子容子。日本外务副大臣杉浦正健於同日表示,对于日本人的妻子,将同对待日本国民一样全力营救。

金子笃志11日说,他听说议员联盟的成员曾去北京提出释放容子之事;外务部的官员也在8月2日去北京的公差时向北京提出此一要求。

目前已有3万多日本民众签名声援金子容子。日本共同通信社、时事通迅社、读卖新闻、产经新闻、新泻日报、新泻新闻、自由亚洲电台、日本时报等媒体都对金子容子事件进行了报导。金子容子事件已成为被关注的世界性事件。

虽然有众多的疑虑,虽然还不知道是否能见到自己的妻子,不过金子笃志12日还是怀揣著对劳动教养判决提出异议的复议申请,和给妻子的信上路了。他在给妻子的信中这样写到:“70天过去了。日本的人民也在支持我,直到容子获得自由为止。请再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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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笃志对罗容被判劳动教养决定的复议申请书之附件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日本国新泻县佐渡郡 金子笃志(罗容的丈夫)

对劳动教养决定书(2002)京劳审字第3099号的复议申请

据6月24日签发(2002)的劳京审字第3099号的决定书获悉、妻子(罗容)因在公共场所派发法轮功宣传品,被决定收容实行1年零6个月劳动教养。以下对此提出异议。


一、鉴于贵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异议。

鉴于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妻子罗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法轮功“真善忍”理念的自由。

鉴于第四十一条,妻子罗容对法轮功修炼者所遭受的迫害和不公正对待,有申述、告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鉴于第三十七条,妻子罗容的人身自由不应受到侵犯。

鉴于第五条,妻子罗容被违反《宪法》的所谓劳动教养的行政规则收容,是不法决
定。

二、鉴于贵国有关所谓劳动教养问题的规定,提出异议。

● 鉴于所谓劳动教养问题规定的第一项, 对有关实行劳动教养对象的规定:如不务正业,有流氓行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诈骗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内,有劳动力,但长期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妨害公共秩序,受到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

● 鉴于所谓劳动教养问题规定的第三项, 对有关实行劳动教养程序的规定:需要实行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者它们委托的机关批准。

● 可见上述规定, 对妻子罗容是完全不适用的。妻子罗容是日本家庭的一员,过著安定的生活,不需要所谓的劳动教养,也没有人为她申请,也没有理由为她申请劳动教养。因此,对妻子罗容的收容完全是强行的,完全是不法的。

三、鉴于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提出异议。

鉴于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此种权利包括保有或采奉自择之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私自以礼拜、戒律、躬行及讲授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鉴于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九条,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鉴于上述规定,妻子罗容作为国际人权公约缔约国的公民,这次的行为是受国际法保护的行为,把法轮功真实情况告诉给世人,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因此,妻子罗容不应成为任何被收容的对象。

四、妻子罗容是一位善良的人

妻子罗容5 年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多种疾病被治愈,心情也变的平静、祥和了。法轮功在中国被镇压后,她虽和我过著和睦的生活,但看得出她很是牵挂国内被迫害的同伴,难以接受这一事实。但即使是这样,面对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她还是能用平和理性的心态去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这次回中国,我想,她一定是亲眼看到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而深感痛心,一心想如何早一些停止这种迫害,才向行人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这种出于人道的行为却被判劳教,对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

目前,法轮功已受到欧、美、亚等国的700多个州、市、团体的褒奖。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全会一致(420票)通过,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迫害的决议案。可是,为什么只在贵国,又是法轮功的发源地,法轮功竟被镇压呢?

今年,正值日中恢复邦交30周年,却发生这种伤害日本人民感情,有损贵国国格的事件,这是不是一件令人深感遗憾的事情呢?!

现在,已有3万民众、30名大学的学者(15名教授、助教授)及律师(5人)签名声援营救妻子罗容,21名国会议员成立了“营救金子容子跨党派国会议员联盟”,外务副大臣也表示了声援的真意。多家媒体(共同通信社、时事通迅社、读卖新闻、产经新闻、新泻日报、新泻新闻、自由亚洲电台、日本时报等等)报导了妻子被迫害遭遇。7月23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大规模集会(参加者:美国国会议员、NGO的领导、法轮功学员),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时,妻子罗容被迫害的遭遇成为话题。

就是说,罗容事件目前在世界已经成了被关注的重大事件。国际的政界、宗教界、人权团体、司法界、学术界等有影响力的社会上层的正义、善良之士及善良的日本国民、善良的世界人民都在倾注极大的关心,关心著妻子罗容的安危。不知贵国是否能清醒意识到,目前贵国的人权现状就是这样被世界注视著。

在此,我真诚希望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贵国政府能理智,真诚行事。并且,

鉴于上述事实,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二点要求:

1、取消对妻子罗容的不法决定,还妻子罗容以清白。

2、立即释放妻子罗容,返回日本与家人团聚。

200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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