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原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小区炼功点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点的一些学员去天安门广场,展开了三面“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之后遭武警(山东派来的)殴打、绑架,被送到东城区看守所。
十二月三十一日,不报姓名的学员被“依维柯”(警车)送到了锦州地界,我们由鞍山来的大客车拉到了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后来,鞍山的警察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出了大部份人的联系电话。
找我谈话的警察,表现出很同情的样子。见我戴着手铐、脚镣(只有绝食的才带),他说:“你看你多年轻,在这遭罪,何苦呢?赶快叫家人接你回去吧,听说你还在绝食,把身体弄坏了多可惜呀?”我说:“吃点苦没什么,修炼人把吃苦当成乐(当时的境界),我们只是希望老百姓不被欺骗。也许有一天,不论男女老少,都得对法轮功表态,用这个来区分好人跟坏人。”听到这儿,警察愣愣的望着我,不知该说啥。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当地警察把我们领回了北京,随后我被非法关入崇文区看守所。
大年初七的傍晚,看守所的电视里先是北京电视台演了天安门自焚。由于我当时正经受耳膜穿孔的痛苦(灌食造成的),没注意看。在随后的新闻联播中,我忍痛爬起来看清了,当时我就发言了:“天安门广场哪来的那么多灭火器?”牢头马上说:“每个灯杆儿下就有一个。”我说:“你以为天安门广场是木头做的呀,需要灭火器灭火?我常去广场玩儿,怎么没看见?”牢头不吱声了。我又说:“另外那个陈果,包的象个粽子似的。我脚烫伤的时候,医生告诉一定要裸露,不然容易烂的。那个王进东怎么象戴个假面具?法轮功也不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法轮功才不自杀呢,电视在骗人。”听了我的分析,屋里人都不吱声了。
一个月后,我回家了。到家才知道,当电视演自焚戏时,九岁的儿子当时就说:“自焚的不是法轮功,法轮功不杀生,不自杀。”他爷爷说:“是法轮功。”儿子说:“不是。”俩人说了几个来回儿,儿子不理他爷爷,进厨房找吃的去了。我感叹连九岁的孩子都明白自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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