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纳先生是在评论近日发生的电视二台起诉冰岛司法部案例时说出上述意见的。
冰岛电视二台曾在近日制作“黑名单”新闻节目时,要求冰岛司法部出示一封司法部给冰航的信件( 司法部在该信中要求冰航协助阻止全球法轮功学员进入冰岛)。但是电视二台此项要求被司法部回绝。 后电视二台为此起诉司法部。
信息获取委员会最后裁决,司法部应该向电视二台出示其给冰航的信函,但是司法部不能出示随信附件-- 一份列有法轮功学员私人信息的“黑名单”。委员会称:冰岛宪法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力,鉴于此,电视二台不能接触该名单,因为名单内容必须保密,除非当事人同意。
电视二台则质疑此一裁决的公正性:若是如此,那冰岛司法部收集法轮功学员私人信息,并给予冰航,是不是司法部也违反了冰岛宪章呢?
拉格纳先生就该案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份名单被经由冰航送至全世界各私人公司。这一做法是极其邪恶的,因为这不是这些私人公司发起的,而是冰岛政府提供的。 ”当有记者问:“ 您是否认为(冰岛政府)此举违背了宪法?”拉格纳先生回答:“在我看来这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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