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办公室”即“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6.10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因而得名。它是由李岚清任组长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罗干亲自主抓。它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从专职从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角度来看,它与“文革”产物──“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性质非常类似。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6.10办公室”。“6.10”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并对中国的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操纵权力。
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6.10办公室”不仅直接操纵并严密控制其下属的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国安机关、司法厅(局)系统的劳改、劳教部门,而且有权指挥各地新闻媒体机构。各城市及地区级的“6.10办公室”直接部署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监控和抓捕,其运作几乎不受法律限制。成立两年多来,该机构直接策划了所有对法轮功的舆论攻势、构陷及迫害,近期该办公室在公开场合暴光增多。
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劳动教养决定都是由“6.10办公室”直接做出,不经过任何司法程序。除教养院之外,各地民政局下属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属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甚至专门收容妓女的收教所,也都被“6.10办公室”命令用来关押、迫害、虐杀法轮功学员。
据可靠消息,辽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表面上隶属辽宁省司法厅管辖,而实际直接受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6.10办公室”控制。据报导,马三家教养院对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使用了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其中包括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牢。而随后马三家教养院被作为“先进单位”受到表扬,其酷刑手段被中央“6.10办公室”在全中国范围推广。
在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主办权之后,“6.10办公室”被提升一事表明着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镇压的升级。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7/17/200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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