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上演了一场无耻闹剧,所谓法官公然要求辩护律师按照他的口径辩护,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提问。当律师要依法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时,该法官立即大叫:“把他撵出去!”这个咆哮公堂的法官就是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学昌。所谓的案子就是法轮功学员王平珍的依法上诉案。
法院本该是讲理的地方,法官却不让讲理。法官是执法者,却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当权者不敢与百姓论理,法官当庭撒泼耍流氓,他们极力掩盖的是什么?
其实就是他们对人民犯下的罪恶太大了,尤其对法轮功学员栽赃枉判的冤案太多了,血债累累无法偿还,害怕正义律师以法揭穿,便拼命阻挠,却反而欲盖弥彰。
当局绑架王平珍的理由,是王平珍家有法轮功真相资料,朝阳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指使龙城区法院将其判刑五年。王平珍上诉。王平珍家有法轮功真相资料是否有罪?那就要按国法对照,看看炼法轮功是否合法,合法就无罪。
法轮功被迫害十三年来,人们通过各种渠道已经知道,中国的法律没有任何文字说明修炼法轮功非法,法轮功是思想信仰,信仰自由,思想不犯罪。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原则,人们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去做好人,于国家,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却遭到中共无端的污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渠道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印发真相资料,向社会讲清被迫害的真相,揭露中共谎言,合情、合理、合法。比如流氓殴打好人,受害者向周围的人揭露打人者是流氓,他为什么打人,他以前干过哪些坏事,无论使用语言或文字形式,揭露坏人都不违法。
问题是打人的流氓又进一步耍流氓,说:“我随意打谁都合法,谁揭露我就违法,我就要把你抓起来。”打人者是侵害者,被打者是受害者。法律本该是惩恶扬善,保护受害者的。受害者印有讲清冤情的材料,何罪之有?反而要遭受绑架和关押。不但说明王平珍无罪,而且说明中共更流氓,更邪恶,是进一步犯罪。参与绑架、判刑他的人都是罪犯。
这场迫害是江泽民出于小人的妒嫉和恐惧,利用中共发动的。江在海外出访时诬陷法轮功,《人民日报》便登载出来。江又指使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也就是“两高”搞了一份“司法解释”,当作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律。可是国家法律中没有,“两高”又没有法律解释权,这捏造的“解释”就成了中共和江氏集团制造假法律、非法残害人民的犯罪铁证。而执行这假法律的人,也随之成为了罪犯。
二零零九年底,国际社会的法庭已经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某定罪,并下了国际逮捕令。世界多国法庭,也分别判处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三十多名中共高官有罪。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法轮功有罪,这已经是各国法律界的共识和定论。
宪法规定:一切武装力量,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意志都不得凌驾于或强加于国家法律之上。中共本来就是一个受国家政府管辖的社会组织,可是它却把自己凌驾于国家政府之上,用“党的方针政策”代替国家法律,以党乱政。把国家“公务”变成了为党做事的“党务”。
要知道“党务”是什么,先揭开老底,看看共产党究竟是什么。共产党的祖宗马克思是德国“撒旦教”的教徒。“撒旦”是英文译音,翻译成中文就是“魔鬼”,即“魔鬼教”,马克思将其改头换面称为“共产党”。也就是说,“共产党”就是“魔鬼教”。其教义是:用谎言、暴力、恐怖和黑暗统治世界。中共“假恶斗”的流氓表现就是这套东西。由于“共产撒旦”的邪教本质,决定了其“党务”就是“邪务”、“恶务”。共产党就是最大的邪教。
例如党的历次运动:杀地主、杀资本家、肃反、镇反、三反、五反、反右、四清、反胡风集团、反二月逆流、三年人为的“大饥荒”、文革、六四直到今天的迫害法轮功。这些运动直接导致八千多万中国人非正常死亡。目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名姓可查的,就达三千八百多人,还不包括更多被中共摘取器官的、失踪的。这就是巧立名目,作恶杀人的“党务”。
“中国”不是“中共”,“中国”属于中华民族,中国人是中国的主人。而中共是西来的魔鬼,它附在中国人身上,伪装爱人民,实质害人民。“国法”和“党务”是对立的。国法理应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对照国法,哪件“党务”都是残害中华民族的滔天罪恶。中共要掩盖的是犯罪事实和邪教本性,维护其伪造的“爱人民、为人民”的画皮。揭开羊皮就看清了狼。这就是法官惧怕正义律师,不敢与其当庭辩理,变态一般非法撵走律师的原因。当然,六一零和中法院长是背后的黑手,法官曹学昌只不过是其手中的一杆枪而已。
运动中,共产党把行邪作恶、杀人抢劫说成是什么“正义的革命”,欺骗那些没有头脑的人去“闹革命”、“破四旧”,残害自己的同胞,破坏中华文明。更可悲的是,有些人为了“先进、积极、革命”等虚名,出卖自己的灵魂,丧失基本的人性,在真理与谬误,善良与邪恶面前,违心的走向邪恶的一边,助纣为虐,沦为不讲人性、不讲天理的衣冠禽兽和政治流氓小人。这种人你说他是汉奸,他不服气:“共党也是中国人啊”。可是你帮助西方的“撒旦恶魔”残害你的中国同胞,那不是汉奸是什么?
一位法官私下询问律师:“法轮功国家不让练呀?”律师答:“不是国家不让练,国法让练,是那几个人不让练,‘上边’更多的人不反对练。”法官问:“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外国也一样啊?”律师答:“法律是为合法政治服务的,不是为非法政治服务的。非法政治不能支持,支持者最终要承担后果的。例如纳粹战犯,例如文革,支持者最后都丢掉了性命。” 法官无言。
律师说:“迫害的多,偿还的也大,这个运动就是先整他,后整你,都是受害者。解脱他就是解脱你,你不害他,你也平安。可惜好多人眼光太浅,看不到这一点。”
一位经历过数次“运动”的人说:“共产党搞运动使唤人就是糊弄傻子:给你一块糖,让你去打人,打完了你去顶罪。明白人肯定不干,但是看好那块糖的人会冲上去。”
多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公检法人员,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一致指认:抓人判刑,刑期多少都是六一零让干的。“六一零口头下令,不留文字,还要我们送报回执(处理结果)。”当然,谁做事谁承担,《公务员法》已有规定。但六一零人员的罪责显然更大。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遍布各地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六一零本身就是非法组织,非法职务,却胁迫公检法人员违法犯罪,还拿你的嘴当法律,随意把人开除、绑架、判刑。历届六一零政法委头目们,你们清醒吧,这罪责你已经承担不起,必遭追查。报应的结果早有前车之鉴。
不要侥幸以为中共的时日还很长,现在的中共已经灭相俱全,预言讲:苏共解体,随后就是中共。贵州平塘县天降“藏字石”,标明“中国共产党亡”。一亿一千多万的退党大潮已成事实。中共自己的腐败谁都无力回天。全国骂共,全民咒共,中共民心失尽。中共爆炸式的内乱,你死我活的内斗,灭相尽显,解体的前兆已经一目了然。
知情者说:中国每年军队官兵的工资是三百亿,每年给国内迫害法轮功人员的费用也是三百亿。每年用贸易顺差、援助和购买外国国债的形式,作为收买各国不干涉迫害法轮功的“闭口费”,远远高于这个数字。现在王立军“出事”,薄熙来“没戏”。贾庆林、周永康“到届”,“江家帮”马上被清出舞台,这么多钱谁还给他们花呀?谁保中共都会被这个巨大的累赘压垮。抛弃它,换个活法,那不是很自然的事吗?苏共一夜之间被定为非法组织,齐奥塞斯库以党魁的身份一周内被枪决,全世界几十个共产国家脱共而出,都是突然发生,迅速解决的。中共也不会例外,有头脑的人都在准备后路。
尽管中共在劫难逃,但上边的头目总要撇清自己的,销声灭口、拿“党奴”顶罪,这都是惯用的手法。中共树立的“打黑英雄”王立军,关键时刻不是去找党妈,而是去找美国领事馆来保护自己。这说明,在走投无路时,王立军起码明白了一点:这个政党不可能保护他,因为不只是他主子的政敌,甚至他为之卖命的主子都想要他的命。其实这也是作恶的报应。但愿王立军的今天不要成为六一零、公检法们的明天。与那些不听善言相劝,追随恶党死不改悔遭报身亡的人相比,活着的公检法、六一零们还有机会,但能否把握住全靠你自己。真正要自保,只有真心忏悔,痛改前非,将罪恶公之于众,将功方可补过。
迫害善的一定是恶的,“共产撒旦”对中国人民的迫害,尤其对法轮大法的迫害,犯下的是恶贯满穹宇的大罪。从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的那天起,众神就判了它的死罪。尊敬的老少乡亲们,别忘了我们是中华的儿女,炎黄的后代,不是西方“共产撒旦”的子孙,六十年来它杀害的中国人比两次世界大战死人的总和还多。中国人六十年的经历说明,只要这个“共产恶魔”存在,今天迫害他,明天就可能轮到你。法国作家雨果说:“在罪恶面前,如果你不说不,你就是同谋。”让我们抛弃这个恶魔,退出给它发过毒誓的“党团队”组织,给自己赢得一份平安,也给子孙后代们留下一片祥和晴朗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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