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山涛(205—283年),字巨源:西晋时河内怀(今河南武陟西南)人,为魏晋之际的“竹林七贤”之一,性爱老庄哲学,常以清介自律。与阮籍、嵇康、向秀、阮咸、刘伶、王戎齐名。后来,他出仕西晋政权,屡官至尚书仆射、司徒。
当时,社会上贿赂成风,钱可通神,连晋武帝司马炎,也公开卖官鬻爵,“钱入私门”。于是行贿受赂之害,日甚一日,请托交行之弊,充斥于朝。泰始五年(269年),他左迁为冀州刺史,不久入为侍中,迁尚书,领吏部。
就在这时,有个鬲县的县令袁毅,冀求升迁官职,在公卿中间,广行贿赂。山涛典掌选举之职,自然被袁毅看中。于是,袁毅私下馈送了一百斤上等好丝给山涛。山涛请对方拿走,对方不理。不久,袁毅的行迹败露。那些曾经接受过袁毅礼物的官僚,一一受到追查。轮到追查山涛时,经过一番纠检,不只没有判罪,反而受到正直朝臣们的称赞,说他为官清廉,世之楷模。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山涛自出山以后,正色参政,正气凛然,忠事朝野,勤于政务。在其左迁为冀州刺史时,山涛仍然“甄拔隐屈,搜访贤才”,他所荐举的30多人,都因政绩昭然,而显名当时。后来,他入为侍中,典掌选举时,也是秉公行事,从不滥用职权。山涛鉴于当时贿赂成俗,自己只好“不欲异于时,受而藏于阁上”。他将袁毅送来的礼物,束之高阁,不动分厘。这样,当朝廷派人至他家推检询察时,只见礼物的上面“积年尘埃,印封如初”。
山涛为官清廉,路有政声,即使在他年已70多岁,上疏告退之时,还以国事为重,提出国家统一后,仍然“不宜去州郡武备”的正确主张。
他虽然官至司徒,位列三公,摄居相位,却一贯过着贫士般的生活,“贞慎俭约,虽爵同千乘,而无嫔媵。”对于朝廷给他的薪俸,他只是“散之亲故”,以至在他死后,只有“旧茅屋十间,子孙不相容”。山涛之所以被誉为“年耆德茂,朝之硕老”,绝不是偶然的。
靡靡贪风,淫淫贿世;不欲异时,忍辱负重;遭受诬陷,火炼真金。琅琅清节,终为朝野共识;介介廉质,还归始终真我!念山涛者,皆咏味之!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