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世界人权日前夕,十二月八日、九日,台湾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与法务部主办的“二零一一年国际人权公约研讨会”于台湾大学法学院举行,包括联合国、亚洲及国内人权学者专家与会研讨台湾签署两公约后的落实,他们也关注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针对法轮功十二年来持续受到中共严重迫害的议题,各界表示强烈呼吁总统候选人对法轮功的人权问题表态。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高涌诚更认为,法轮功受到中共迫害的人权部份,应该写进国家的人权报告中。
国际人权专家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
多位国际人权事务权威受邀来台,当被问到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二年未止的问题时,前联合国酷刑特专范波文,以他调查法轮功学员遭酷刑的报告说明,谴责中共血腥暴行。范波文表示:“我接到很多关于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一事的投诉”,“我们去和中共当局接触,而且我做了很多独立的案例调查,所以我想,大家看到,迫害人民的信仰自由,这是没有道理的。”
前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安藤仁介提到,他曾经力挺法轮功学员的难民申请,以避免他们被遣返回中国遭迫害。安藤仁介说:“他们有很大的危险,会被中共迫害,所以我们决定他们应该获得难民地位。”“只因为信仰,他们就受到歧视和迫害,这违反国际人权标准。”
在南韩人权界富声望的前韩国人权委员会主席安京焕也表示。“无论在政治或是信仰上,拥有最基本的意志表达权利,这在全世界每个角落都要受保障的,因此,法轮功信仰者应该拥有充份的信仰自由。”
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黄默则说,国际已激起关注,制止迫害的声音必须越来越大。他表示:“为了中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已经有来自国际社会实际的支持。我们需要让他们知道讯息,我们要尽可能激起世界的关注。我认为,这可以帮助制止在中国的迫害。”
吁总统候选人出面制止迫害法轮功
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高涌诚表示,国际人权界一致认为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反了国际人权标准。高涌诚说,台湾所有与对岸的交流应该要促进中国的人权能够进步,“我觉得法轮功就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他强调,台湾可以要求至少中国大陆要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他呼吁,马英九总统在世界人权日发表任何人权的宣示时,能够把法轮功人权部份放进去,并且也写入国家人权报告中。
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魏千峰表示,台湾社会每一份子都应该要求继续地监督除了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总统之外,包括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台联党主席黄昆辉及新党主席郁慕明都能够发声让法轮功、中国维权律师及自由派学者能够在中国受到肯定而不要受到迫害。
法轮功遭迫害是重要议题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筹备处副研究员廖福特表示:“台湾除了去关心跟落实国内自己的人权以外,对于中国人权我们不应该忽视,因为这会比其他国家更直接影响我们的状况。”
廖福特强调,法轮功被迫害长久以来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世界人权日、人权普世的概念之下,马总统应该真诚、踏实地去面对中国人权的议题,特别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这么长久的时间,有这么多的人、被这么普及性的迫害,如果总统没有去面对这件事情的话,我们会真的相信总统有人权的价值吗?
廖福特表示,在世界人权日大家最大的关心是人权能够普世化,也就是由《世界人权宣言》慢慢导引到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特别是中共早于一九九八年就已经签署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如果中共真的在乎人权,应该赶快去批准公约,进而去实践这些权利的规范,特别是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及宗教自由,这是最基本的人权。魏千峰指出,中共虽然有签署国际人权公约,但他们是签假的,台湾要要求中共落实国际人权公约关心法轮功的议题。
维持两岸关系更应该谈法轮功问题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张文贞强调,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对任何人实施酷刑,任何国家也都应该有义务来避免中国酷刑的发生,中共迫害法轮功是所有国际人权社群都应该关心的事情。
张文贞表示,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非常重视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因为思想与信仰自由、意见表达的自由,使得他们常常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甚至很多时候受到残酷不人道的这些酷刑刑罚,尤其是酷刑这部份不只是“公民与政治国际公约”第七条保障的权利而已,今天不受酷刑的权利,在国际人权法上已经认为具有习惯国际法和强行国际法的地位,所以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对任何人有实施酷刑的情况,其实任何国家也都应该有义务来避免中国酷刑的发生,所以并不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中国的事情,其实这是所有国际人权社群都应该关心的事情。
张文贞强调,“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法轮功成员因为他的单纯信仰自由而受到残酷不人道的对待,这些是属于普遍管辖的人权保障,对中共违反国际人权公约,所有的国家都负有调查的义务;也因此对于这样的权力,当然更不应该受到所谓的国际政治影响,“我觉得两岸关系不好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提这件事情,两岸关系好的时候,理论上我们更应该要提这件事情,不是吗?”
张文贞还表示:我们的国家人权报告其实也应该要重视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件事情。
她说:“台湾有非常多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也支持全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员。因此在台湾其实要特别注意当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政府官员来台时,因为他们对国际人权公约第七条权利的违反是具有普遍管辖权时,台湾本来应该可以有这样的刑罚调查权力的实现,可是我们也都没有做,所以我认为在政府提出国家人权报告时,至少要提到这些相关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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