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沈华凤九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后上诉,十一月二日法院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书面审理的方式无理驳回上诉,维持所谓的“原判”。
沈华凤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河西区国保“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齐波伙同当地派出所绑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近十一个月。家属多次找到河西看守所女恶警张黎红要求见人,张却只字不提沈华凤的真实情况,而是用伪善和虚假欺骗家属,并且张执法犯法,私自剥夺法轮功学员每月向家里寄信的权利。
沈华凤 |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河西区法院在不通知其任何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沈华凤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并向在场所有人讲述真相。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沈华凤被非法判刑四年,本人提出上诉,家属找到正义律师并分别写了辩护词,辩护词从法律和大法真相两个角度做了详细阐述,十月二十五日家属将辩护词递交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十一月二日法院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书面审理的方式做出非法判决。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周虹:022-28024727
审判员:张玉军、韩冰
书记员梁云:022-28024740
第二中级检察院检察官刘海红:022-88220160
河西区法院:
审判长杨庆仁:022-58313582
审判员王小江:022-58313585
审判员张培:022-58313587
河西区看守所:022-28385518
天津河西区尖山土城派出所:
所长刘宗义,手机:13312023636
警长刘钟仁,手机:13820082906
地址:河西区尖山红云里9号
天津河西区尖山红云刘居委会:
赫(某),女:15522247242
办公地址:天津河西区通达尚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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