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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嘉淦(1683年——1753年)字锡公,号懿斋,别号静轩,清代山西兴县人。少时读书,家贫不能给,常下地劳动,上山打柴,历尽艰辛。十九岁补弟子员。一日早一开门,见门口有人拉下三堆人屎(大便),他哈哈大笑,随口说道:“我孙氏一门要出三進士也!”果然他三十岁中進士。之后,改为庶吉士,又被授为翰林院检讨。孙嘉淦在清代是以正色立朝被人推崇的人物,他为政清廉,为官刚直,在雍正、乾隆大搞文字狱的严酷政治下仍敢直言直事。
雍正元年(1723年),举谕旨朝廷大臣,各省督抚及府道诸臣,“凡有所见,自应竭诚入告。”他则直言皇帝“请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雍正年间,任国子监司业、祭酒,提督安徽、顺天学政,后任直隶学政,顺天府尹。雍正八年(1730年)任工部右侍郎。当时,工部核销工程无准则,管吏上下为奸,致使工程数年不能完工,他与鄂尔泰制定了工部各种规则使工部工程建设有很大進展。雍正十二年(1734年)代理河东盐政,制定严格制度,减少开支,以有益于国计民生。
乾隆即位后,他被召为吏部右侍郎,又任都察院左都御吏,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学办大学士,曾上《三习一弊疏》受到乾隆皇帝的“嘉纳宣示“。乾隆三年(1738年)调任直隶总督,次年加太子少保。乾隆六年(1741年)调任湖广总督,此后多次任职。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卒,赐溢文定,年71岁。
孙鸿淦,字永公,号敬岩,孙嘉淦兄。雍正元年(1723年)進士。任湖北公安县知县,在任职期间体恤民情,革除弊政,开导民性,惩治邪恶,功绩卓著。40岁从事编著《兴县志》四卷,《庄子内篇评注》,卒年60余岁。
孙扬淦,字公,号恕亭,孙嘉淦弟。雍正二年(1724年)進士,官任国子监监烝,因痛斥时弊,遭人嫉恨,弃官归田。返县后较辑考订六经,诸子百家,擅长书法。
孙嘉淦,孙鴻淦,孙扬淦,兴县人美称:孙氏一门三進士。
(以上摘于《兴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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