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赵宝莉面临第三次开庭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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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承德市供电公司职工赵宝莉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曾于2007年被非法劳教一年。2011年1月5日,赵宝莉被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当地警察绑架,关押至今。

2011年7月25日,赵宝莉被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刑事庭非法庭审,律师理直气壮做无罪辩护,明确指出:“起诉书认定制作法轮功光盘和图片的事实,无论有无都不构成犯罪。”9月9日,承德市“六一零”和公检法又对赵宝莉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构陷。9月23日,赵宝莉家属又接到法院的通知,说9月28日上午9点,还要对赵宝莉进行开庭。

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

赵宝莉女士是河北承德市供电公司职工,今年49岁,家住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供电局家属楼。以前赵宝莉患有胃病,自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后,她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此她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快困扰自己多年的胃病好了。2005年她的左侧乳房出现了肿块化脓,通过炼功也很快好了,2009年她的右侧乳房也出现了肿块化脓,通过炼功也很快好了。事实证明,赵宝莉是大法的受益者,所以这些年来她一直在坚持自己的信仰。

2007年被非法劳教

早在2007年6月30日晚,赵宝莉当时正在单位上夜班,就被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类似德国的盖世太保和中国的文革办公室,其权力凌驾于中国宪法和法律之上)、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合谋绑架过,并被非法劳教一年。

2011年1月被非法抓捕、抄家、抢劫,家人受株连

就在2011年1月5日晚8点左右,赵宝莉还是在单位上夜班时,又被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合谋绑架,并被非法关押至今。

据悉,当时在承德供电公司人员的带领下,承德市十几个恶警无一人出示警察证,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强行把赵宝莉从单位绑架到车上,并抢走她私人笔记本电脑1台、挎包内现金4000多元、手机两部、家门钥匙3把等个人物品,然后劫持到承德市公安局地下室非法关押45小时,并且不让吃饭,也不让睡觉,对赵宝莉进行非法审讯。1月7日他们又把赵宝莉强行劫持到承德市汇源宾馆一楼的临时法制培训班非法关押5天,12日赵宝莉被非法关押到承德市看守所至今。

在1月5日晚赵宝莉被绑架后,其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李明也被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国安局、市公安局恶警合谋绑架,同时他们家里也遭到这伙恶警的大肆抢劫。这伙恶警既无人出示搜查证,也无人出示警官证,开着五、六辆车,抢走赵宝莉家中很多贵重物品(现金及工资卡、银行存折共计20多万元、丈夫和女儿的电脑2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手机5部、数码相机1部、手机充值卡2张面额200元、此外还有中华牌香烟等)。他们非法查抄到夜间一点钟,又把李明劫持到市公安局地下室,将他非法关押到第二天晚7点才放其回家。

不仅如此,承德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于1月6日上午又去了平泉县供电局,将在那里上班的赵宝莉的女儿挟持到承德市公安局进行非法审讯并威胁恐吓,直至当晚7时将她放回。

家人聘请律师,控告恶警

赵宝莉被绑架后,她家人(丈夫李明、七十多岁的父母等)多次去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公安局要赵宝莉和被抢劫的个人财物,可是恶警不但不放人,不归还个人财物,还信口雌黄地说,那些钱都是法轮功的流动资金,要没收。他们妄想侵吞赵家的个人财物,诱骗赵宝莉在他们编造的假证据上签字,说签完字就放人。在编造的假证据上说,在赵家查抄(其实是抢劫)的财产中有九万多元是法轮功的活动经费。赵宝莉不畏威逼利诱,义正辞严的说这是诬陷并拒绝签字。

赵宝莉家人在多次去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公安局要人和物毫无结果的情况下,于2月中旬只好请了律师。在两位律师介入此案后,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公安局百般阻挠和刁难律师对赵宝莉的正常会见,又要录像,又要监视,还不断地对其家属施加压力,非法监听李明及赵宝莉父母的电话,非法监视赵宝莉的家及其父母的家,连李明的车都被跟了踪,企图逼迫赵的家人退掉律师。

但赵宝莉家人没有放弃对承德市恶警的控告,尤其是赵宝莉的父亲以前是反对法轮功的,通过这次赵宝莉的被绑架,老人家明白了共产党和法轮功到底谁是邪的、谁是正的。尤其两位律师非常有正义和良知,理直气壮地作为赵宝莉的代理律师,把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杨树增、市公安局的两个副局长、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李北、政委(姓谢)、恶警张大鹏、毛爱军、宋晓峰、杜宝清、张春来、安秀军、乔海龙、王丽君、王春贤、付旭东等,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

在两位律师的控告下,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和市公安局于3月初退回了在赵家掠抢的所有存折和现金共20多万元,但被抢走的其它物品至今未归还。可是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杨树增并不甘心,又向赵宝莉的单位敲诈索要了5万元,并且当时承诺中共“两会”结束后释放赵宝莉。但“两会”结束后赵家去要人时,杨树增还是推脱,以各种借口不放人。

2011年7月,赵宝莉被非法庭审,律师理直气壮做无罪辩护

7月25日,赵宝莉被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刑事庭在承德市看守所的会见室内非法庭审,开庭环境非常恶劣,旁听席座位仅安排3个,赵宝莉的亲哥嫂都无法进去旁听,违反了公开开庭案件自由旁听的法律规定,剥夺了亲属和公民的旁听权。两位律师出庭为赵宝莉做了无罪辩护,赵宝莉也阐述自己无罪,作为赵宝莉的所谓主审法官刑事庭庭长宋一民、副庭长魏文奎、法官谭振及所谓公诉人双桥区检察院检察员蔡继军,也无话可说,但出于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承德市“六一零”主任杨树增对他们的压力,所以赵宝莉没有被无罪释放。

赵宝莉的代理律师在辩护词中写道:“刑法制裁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指控赵宝莉的制作光盘和图片的行为没有和社会发生任何联系,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事实,相反她经过修炼法轮功,自己的胃病、乳房疾病都痊愈了,对其身心健康、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都有好处。如果要制裁赵宝莉,不是在制裁犯罪,而实际是在惩治有利于公民和社会的行为。……起诉书认定制作法轮功光盘和图片的事实,无论有无都不构成犯罪。”

律师还在辩护词中说,承德市公安局人员、承德市“六一零” 主任杨树增对赵宝莉进行绑架,犯有非法立案、非法取证、涉嫌非法搜查罪、涉嫌非法拘禁罪等犯罪情况;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滥用补侦权;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刑事庭违法办案,没有依法要求控方提交证据原件供法庭调查,没有在法院的法定场所法庭开庭,违反了公开开庭案件自由旁听的法律规定,剥夺了亲属和公民的旁听权;承德市公安局的警察张大鹏、李北、毛爱军、宋晓峰、杜宝清、张春来、安秀军、乔海龙、王丽君、王春贤、付旭东、两名副局长、政委(姓谢)等人,以及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负责人,双桥区检察院的检察员蔡继军,以及决定对其逮捕、审查起诉的该检察院负责人,双桥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宋一民、副庭长魏文奎、法官谭振,以及决定对其审判的该院负责人,共同涉嫌徇私枉法罪。

赵宝莉的代理律师在辩护词中最后写道:“历史车轮决不会倒转,就象当年对文革推波助澜的‘四人帮’,后来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样,真正破坏中国法律实施的人,可能是听命于某些领导的违法‘指示’,届时将难逃和违法的上级一起被追究历史和法律责任的命运。”

2011年9月初再次开庭构陷

在赵宝莉一审开庭以后,承德市“六一零”、承德市公检法本应无罪释放赵宝莉,但是他们骑虎难下,又在9月9日进行了第二次一审开庭。开庭时,承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大鹏、杜宝清等和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刘明成,竟然出现在法院,尤其是张大鹏,还在开庭时把检察员蔡继军叫出法庭,教他怎么对付律师,但蔡继军面对律师的有理有据的有力辩护,仍然无话可说。在法庭上律师说,赵宝莉家里的神韵晚会光盘只是个文艺节目,你们法官和检察官不看文艺节目吗?它能对谁有危害呢?所以凭此说赵宝莉犯罪,纯属凑数的案子。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谭振也无话可说,但仍未无罪释放赵宝莉,他们选择正义和良知的机会又一次错过了,也许是出于某些领导的压力吧。

中共图谋第三次非法庭审

9月23日,赵宝莉家属又接到法院的通知,说9月28日上午9点,还要对赵宝莉进行开庭。早就应该无罪释放的赵宝莉或者本不该被绑架的赵宝莉,在邪恶中共“挑动群众斗群众,以整人为乐”的畸形社会里,承受着不该承受的迫害。

下面是直接或间接迫害赵宝莉的相关人员信息:

杨树增

1、杨树增,男,50多岁,承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六一零”主任,电话:0314-2051196、 0314-2139669,手机:13831496066、13373149890,家庭住址:承德市双桥区陕西营小区7号楼3单元606室,其妻李丽华在承德市中心医院工作。
2、董天利,男,承德市公安局局长,今年春天从唐山市调来承德的。
3、李北,男,承德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手机:13333399666、13363148166,电话:0314-2373080
4、毛爱军(人称毛子),承德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手机:13582863330、0314-2032577
5、刘明成,男,50岁,承德市双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手机:13603140072,办电:0314-2032577,家住:承德市双桥区北兴隆街公安小区2号楼1单元401室,其妻张瑞红在承德市第二中学任语文教师。
6、张春明,男,承德市委政法委书记,手机:15831410812、13603149919
7、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刑事庭办公室电话:0314-2185216
8、承德市双桥区法院院长办公室电话:0314-2188208
9、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副院长办公室电话:0324-2190023、0314-2185671、0314-2190077、0314-2184042、0314-2183385
10、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办公室电话:0314-2187855
12、陈雪峰,男,50多岁,承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庭),家住承德市福隆小区5号楼1单元1302室,手机:13733240088、137031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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