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攻击法轮功,诽谤、谩骂大法师父。仅此一项事实,他就已无知地将自己定位在宇宙历史的耻辱柱上。
(二) 迫害大法弟子,滥用酷刑,使用手段极为残忍、卑劣、下流。仅举几例:剥光女大法弟子的衣服,让她们坐电椅;并用电棍触击身体,同时,他们用监视器窥视大法弟子被折磨时的悲惨情景,无度地发泄私愤。
(三) 玩弄权术,独断专行,数不清的大法弟子经他批复送看守所、教养院甚至监狱。
(四) 肆意搜刮大法弟子的钱财。随着一批批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或被非法送入洗脑班,他们有了一次次大发横财的好机会,每次都以罚款的名义(却没有留下任何收据、字条),向大法弟子家属要钱财,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中饱私囊。
(五) 抗拒劝善,变本加厉。大法弟子出于对一切生命的慈悲,向其讲真相,告诉他“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但众多大法弟子的慈悲善念却没唤回他些许的良知;反而变本加厉地实施迫害,说自己不怕下地狱。
转载自明慧网 200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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