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谷怀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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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谷怀兵被非法判刑七年,周亚平二年四个月,廖建甫二年半,赵海平、王洪波、王建国、李小艳各三年。谷怀兵等均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不接受法院的诬判,将提起上诉。

非法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到晚八点过才结束。七名法轮功学员当庭陈述自己遭受恶警的酷刑逼供;律师有理有据驳倒、推翻控方所有依据,当庭揭穿警察捏造的伪证,然而中共操控的所谓“主审法官”黄奕,仍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九点过,在成都电脑城某公司留宿的修炼法轮功的五名员工谷怀兵、廖建甫、赵海平、周亚平、王洪波被跳伞塔派出所警察等以“查暂住证”为名闯入后被绑架。九月,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王建国和李小艳夫妇相继被绑架。后七人被非法逮捕。

风声鹤唳 法院外遍布警察便衣

在非法开庭前一天,即八月二十五日,武侯区法院外的公路上被安上摄像头,专门拍摄过往行人。二十六日,法院外的路上、罗马广场等处到处是便衣和警察;法院外停了两辆警车,里面坐满了警察。甚至连周围的茶馆都有便衣进去仔细查看有没有法轮功学员。除警察和便衣外,很多街道办的六一零人员也到法院或法院外,似乎想查找或非法监视所在辖区的法轮功学员。

法院门外的警察

法院门外的警察

法院门外正在打电话的便衣或610人员

武侯区法院

家属被禁止旁听的“公开庭审”

法院号称“公开审理”,却只允许每位法轮功学员有一名家属旁听。据家属后来透露,一间能容大约二三十人旁听的小庭内,除七名家属外,其他旁听人员都被安排的。

由于法院的刁难,更多的家属未能入庭,包括谷怀兵身患残疾的父亲和他的儿子。当天七、八名谷怀兵的亲人都想到法院参与旁听,但除谷怀兵妻子外,全被拒之门外,谷怀兵的妻子想让儿子见一下父亲的面都未能如愿,在旁听席上一直不停地流泪。而在庭外没能进去的家属上厕所都被警察盯着。

主审法官黄奕的非法行径

法庭上,律师都提出该案严重的程序违法,如,长达两年多的严重的超期羁押等。几名法轮功学员也指出,当时跳伞塔派出所警察在闯入公司绑架他们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等。

据知情人称,主审法官黄奕曾亲自到看守所,以减刑、“从轻处理”等为诱饵,利诱、威逼七名法轮功学员“认罪”,并试图让他们解除家属为他们委托的律师,而让法院指定律师,试图为几名法轮功学员安插法院指定的准备做有罪辩护从而诋毁法轮功的律师。

由于本次开庭,法院未依法通知律师,在去年年初就受到李小艳家属委托的律师在开庭头一天才从家属那得到开庭的消息,打电话给法院却被告知,法院已为李小艳指定了律师。律师感到震惊,与家属一起到法院找黄奕问情况,黄奕才不得不到调解室要求律师把去年的委托日期改成现在的日期,并要求家属回避,他单独与律师谈了一会儿。

黄奕这一系列远远超越其法定权限的非法行径并不太见效,开庭时,法轮功学员王建国明确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表示自己无罪,将为自己辩护。

骇人的刑讯迫害

法庭质证时,几名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表示,自己受到了严重的酷刑逼供。谷怀兵说,被绑架后约半个月,也就是八月四日,提外讯,他和廖建甫一起,被弄到簇桥一个没有挂牌的地点。那里有前后两栋楼房,谷被关在后面那栋楼,廖被关在前面那栋楼。在那里,第一天,谷怀兵被铐在铁窗上,所谓“侦查人员”王鹏飞、万里等不许其睡觉,睡觉就泼水、用棍子捣;第二天,恶警又将谷铐在铁窗上,并打其胸口,说让其尝尝国家专政机关的滋味。提外讯的时间一共是四天,即八月四日至七日。另外几人,廖建甫、王建国等也都描述了他们受到的类似的刑讯迫害。王建国陈述说,当时非法审讯他的人说:我们准备了二十多种酷刑等着你!

律师揭露警察制造证据

律师从专业角度揭穿侦查机关制造的伪证,如,跳伞塔派出所对几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对公司的搜查是在七月二十一日晚,但给出的搜查清单的日期却是七月八日,也就是说,还没有这个“案子”之前,搜查清单就已经准备好了。如此种种,正说明,这个“案子”,包括所有证据,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应律师要求,法庭对所谓“证据”质证,当庭播放被作为“证据”的光盘,但却不敢依照正常程序在大屏幕上播放,只用一笔记本播放。除几人能看到之外,更多人对内容无从知晓。但据知情人说,当时被质证的光盘根本播放不出来。

也就是说,对于对谷怀兵等的指控,控方根本拿不出任何有效的事实或证据予以支撑。没有任何依据,所谓的“指控”根本无法成立。

法轮功学员和律师:修炼法轮功合法!

谷怀兵等法轮功学员几乎都在法庭上否认警察对他们的指控,指出所谓“口供”都是刑讯迫害下的结果。

刚刚经历过八年冤狱,到公司上班仅一天就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廖建甫,用洪亮的声音堂堂正正的为自己辩护,说法轮功无罪,强烈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旁听坐上的警察都悄悄的伸出大拇指。

律师也指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的完全合法性,以及以所谓的第300条名义对法轮功学员打压的非法性,并指出这个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是相关人员为邀功而制造的冤案。

法官黄奕不断打断律师的发言,一位律师的辩护被打断不下十次,每次被打断后,该律师就从其它角度进行论述,最终完成了辩护。一位法官对律师说:“你们是有层次的”。

谷怀兵等法轮功学员均表示,自己无罪!不接受法院的诬判,将提起上诉。

参与此次诬判的相关人员:

主审法官:黄奕(028-85118193)
陪审员:顾志凤(音,男年龄比较大有五、六十岁)、贾龙军
书记员:齐佩嘉(028-85118203)
公诉人:李燕萍(女)三、四十岁

相关责任人:
武侯区法院:
所谓“主审法官”:黄奕(028-85118193)
陪审员:顾志凤(音,男年龄比较大有五、六十岁)、贾龙军
书记员:齐佩嘉(028-85118203)
武侯检察院所谓“承办人”(公诉科):李燕萍
直接迫害责任人: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国保大队:王鹏飞(大队长)、万里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一科(国保大队)
地址:成都武侯区高升桥东路8号,邮编:610041
电话:028-86406628
大队长:姚霞林、朱振川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地址:成都武侯区高升桥东路8号,邮编:610041
总值班室电话:028-85079567、028-85070486
杨崇友(局长):028-85091188(办)、87350825(宅)、13808007318(手机)
跳伞塔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成科路6号,电话:028-85222200
所谓“办案人员”:谢红庆、叶学彬,所长:薛刚
武侯区政法委:李治平 符小林 罗义祥 吕敬东:85558685
成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610小组
成都市政法委(610):李昆学、毛善贵、贺要严
成都市国安局 局长:唐元忠
地址:成都市西二环路55号,邮编:610041
四川省国安厅 厅长:孙继昌
地址:成都清江东路85号,邮编:610072
四川省公安厅 厅长:曾省权
地址:成都市金盾路9号,邮编:610041
查号台:028-86301114,警务督察处电话:028-86301537
指挥中心:028-86124846、86301176

武侯区法院
院长:于嘉川
副院长:王佳舟、古剑、米毅、章峻
院长公开电话:028-82006333、13540284886
立案专线:028-82003555、850705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上立案网址:www.whf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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