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九评共产党》中有这样一段话: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精神,“士可杀不可辱”,而中共却能做到你不受辱我就不给你饭票,连家人都会受到株连。于是很多知识份子就真的屈服了,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知识份子出于自保的目的而揭发他人,也伤透了很多人的心。而那些真不可辱的知识份子就被杀鸡儆猴,见了阎王。
大家可能还记得,以前在相当一部份阶层,特别是在城市中,吃饭要饭票,买布要布票,连理发都要票。中共为什么要这样搞,一方面是物资匮乏,另一个原因是中共要加强对全社会的控制,而能造成这一切的是因为中共垄断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及一切社会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就只能匍匐在中共脚下屈辱地活着。拿一个知识份子来讲,打你个右派,你说你宁可寻短见也不愿意受辱,那么死了也要给你安个自绝于人民的帽子,而且你的家人也会由此受到更大地屈辱。要活着,你就得受辱,何况人人都有家有室的,为了妻儿老小,再大的屈辱也得苟且偷生。
几十年过去了,这种现象还存在吗?我们的回答是,只要中共的本质没有变,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在中国人民身上,只不过变成另外一种形式了。我们看一个案例。
湖南郴州嘉禾县城关镇金田社区居民、年近七旬的李昌美,身后无子,她孤零零一人,没有生活来源,需靠“社保”生活费及“廉租房”生活。
可是李昌美因为修炼法轮功,今年五月中旬,县“610”主任张翅飞、李建明以及城关镇政法委书记康俊辉一伙,闯到李昌美家逼她去洗脑班。在遭到她拒绝后,康俊辉高声威胁要注销李昌美的“户口”、不安排“廉租房”、还要取消“社保”。
八月初,李昌美到社区要“住房”和“社保”册子(即从去年五月份到今年七月份,每月一百二十元,累计一千八百元的“社保费”),社区主任李小春不但不给,还大叫“全部注销”!
李昌美老人就这样被孤零零地扔给了社会。
这个案例说明什么呢?中共为阻止民众修炼法轮功,采取的竟然是断人生路的方式。就李昌美来讲,年近七旬,孤苦伶仃,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照顾的对象。她那么大年龄,让她怎么生活?现在这个物价,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费已经低的相当可怜,可是政府竟然还要以此要挟,天理何在?
回过头来说,“社保”是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份(在西方社会是正常社会福利的一部份),根本不是中共额外的恩赐。首先“社保”的经费不属于中共,因为中共自己不事生产,它所有的资产都是从百姓手里抢劫过去的。其次,这个社保既是所有民众爱心的一种表现,又是一个公民以前为社会作出贡献后,在他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得不到保障时应该获得的资助。作为社会爱心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不必要做过多的阐述,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个别不能正常生活的人,例如先天残疾等。可是我们同属一个社会,又都是人类,起码的人道也要求给这样的人一线生路。
另一种情况,拿李昌美来说,她以前工作时,本身就应得到日后困苦不能生活时的必要资助。哪怕她没有工作过,她在和家人一起生活时,家人的工作也应包含这个方面。李昌美获得的不过是“社保”与“廉租房”而已。可是这些本应属于平民百姓的保障性的生活资源,却被中共强行垄断,任意剥夺。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李昌美老人一个人身上。今年八月以来,明慧网上报道的这方面的例子就有如下这些:
成都社保局将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不再打到他们的养老金银行账户中,而是交给了成都双桥街道综治办。现已知道被扣发养老金的老人有:任慧娟、范美蓉、褚梦云、李守琴。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王玉华二零零九年五月份,到单位办理退休金。历经一年时间,二零一零年七月办成。可是仅开了一个月退休金,社保局局长尹大伟以王玉华曾被判刑为由,拒绝给其开工资。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610”头目余祥明,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亲自指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李建侯、韩光荣的绑架、诬陷。李建侯被非法判刑三年、韩光荣被诬判了四年。他为此下令南充市顺庆区社保局退休科谢主任扣发李建侯、韩光荣坐冤狱期间的养老金。
那么这一切都是谁在背后指使的呢?二零零一年六月,湖南岳阳市君山区委“610”办公室为非法停发法轮功学员曹美兰、曹祥辉、戴茂胜、李雪琴四人的退休工资而下发的文件,把恶意操作这一切的幕后黑手“610”曝光了出来。
这样的事例肯定还有很多。这是中共用抢夺的社会资源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邪恶手段,它是在用绝人生路的方式来达到它控制中国人的目的。从早年的用饭票随意侮辱人民,到今天的用社保要挟法轮功学员,中共的罪恶一脉相承。然而认清了中共伎俩的法轮功学员并没有被中共吓倒,他们在正义要回自己应得的“社保”及其它应得的保障中,也在彻底揭露着中共的罪恶。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