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院遭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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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中共当局多次自曝利用精神病院迫害老百姓,中国警察网2010年5月28日报道一则消息:“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此消息立刻在百姓中引发思考:只要公安同意,精神病院就可以收治正常人?正常人被收治后还能正常的走出精神病院吗?这样的精神病院是正常的医院还是滥用精神药物的恐怖监狱?

在2009年3月18日,中国新闻社主办的具有权威性的《中国新闻周刊》发表了北京大学教授、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题为《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的文章,孙在文中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强行送这些访民进精神病院就是保护他们的人权”。这种信口开河,反映出中共学者的极度不负责任,于是立即遭到访民的强烈反弹,纷纷要去找孙评理。

其实,孙东东不是说漏了嘴,而是说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实际上这些年来,中共就是这么做的,许多人因为上访被强行关入精神病院,许多法轮功学员因为上访或讲法轮功真相而被强行关入精神病院遭受残酷迫害。从明慧网上报导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共利用精神病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遍布中国23个省市自治区,至少有上百所省、市、县、区的精神病院参与了迫害。从案例的数量及分布范围看,对法轮功学员的滥用精神药物的迫害,是一个有计划的、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政策。

中国中医研究院所谓的研究员张洪林,鼓吹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轮功学员。2001年9月10日至29日,他第五次赴福建省九区市协助当地“610”办公室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他是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早和最积极的鼓吹者,积极要求参加第一线迫害,自称:“我本人长期从事这方面工作,因此,愿意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这方面工作。”张洪林发表了的建议有:一、中央主管部门组织各地有经验的精神病专家强行将法轮功学员诊断为精神病。二、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抗精神病治疗(迫害),再进行洗脑工作。

滥用“精神病治疗”是以“肉体上消灭”为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众多酷刑之一。正常、理智、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不明药物,有的全身瘫痪或局部瘫痪;有的双目失明,两耳失聪;有的身体肌肉、器官腐烂;有的部份或全部丧失记忆,成为呆痴;有的导致内脏功能严重损害;有的被迫害致疯;有的药物发作很快死亡。

下列是福建法轮功学员曾被关进精神病院迫害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省高院法官官雨静被关精神病院迫害

2000年3月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只因想向全国人大申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法官官雨静第二次被非法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她家人均不同意将她送入精神病院,但省高院竟荒唐地胁迫她家人签订一份协议:在没有省高院和公安的许可下不准出院。在这期间官雨静被强行吃药打针,因为她坚决不同意,医生竟叫来四个男病人将她绑在铁床上强行注射,这些针剂和药品都是破坏大脑中枢神经的。在痛苦中省高院的党委书记来“看”官雨静,官雨静要求出去,告诉他们不能把精神病院当作监狱来关押她,他们要官雨静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才放她回家。官雨静在精神病院被非法关押长达四个多月。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案例二、检察官郑新强三次被劫持进精神病院

2004年5月31日,明慧网刊登了宁德市青年检察官郑新强自述三次被劫持进精神病院摧残的经历。郑新强说:

我原在屏南县检察院任科长、助理检察员。98年开始炼法轮功,炼功后“乔本甲亢”好了,不良瘾好得到纠正,身心得到极大改善。99年7.20以后,江氏集团采用流氓手段疯狂镇压法轮功,检察长田志强为了所谓“单位名誉”,将我检察官证书扣留,撤销职务职称,停止工作,强迫退党;2000年底又以检察院要“五好、二满意”达标,若未将我清调,省院检查组不来检查、半年工作白干为由,伙同二个副检察长向县委强烈要求将我清调,同年12中旬,我被投入县人才市场,断了生活来源。

从99年7月20日至今,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投入县精神病院。99年第一次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时,医生当着我亲戚们的面,先用镇静剂把我催眠,然后给我打点滴,使我昏死过去几天。醒来后又将我绑在床上,用电针电我,问我还炼不炼,我说还要炼,他们就不停的电我,最后他们见动不了我的心,就不再电了。

2001年十一期间我到天安门证实大法好,回来后被非法劳教15个月。2002年10月14日被非法劳教期满,在劳教所多次催促下,10月26日检察院、政保科、610办将我接回,直接将车开到县精神病院门口,他们以“十六大要召开”为由,要将我投入精神病院。我强烈抵制,几个人将我抓住抬入精神病院,把我绑在病床上。我给他们讲真相,他们反而给我注射催眠镇静的药物。几天后,我找机会跑出大门外,精神病院的医生又将我抓回去。我绝食抗议,他们就强制给我打点滴,打了点滴后,我感到十分难受,头象要炸开一样,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站起来就摔倒在地。三次被投入精神病都被强行注射这种药液,多次昏死过去。

案例三、黄泽金、何水茜被关精神病院半年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初期,三明市宁化县淮土乡法轮功学员黄泽金、何水茜乡法轮功学员邱宝森,两人不写所谓的“保证书”,宁化县公安局一科科长何祯淮就说他们有精神病,送进精神病院摧残。何祯淮叫精神病院的医生给他们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有医生本着良知说:“经检查,他们两个人没有精神病,不能打那”,结果精神病院的医生受到县里领导的批评。

两个法轮功学员在被关精神病院半年后,2002年,黄泽金从精神病院逃脱。精神病院立即向县公安局汇报。得到汇报后,何祯淮亲自指挥追捕法轮功学员黄泽金。苍天有眼,正在追捕时,何祯淮“鼻咽癌”发作,得到恶报。

案例四、银行干部被劫持到精神病院

陈玉羡原是福建漳州建设银行干部,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当地中共人员“监视居住”、被劫持入洗脑班、拘留所、劳教所。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陈玉羡再次被绑架,七月初被秘密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这是她第四次被非法劳教。陈玉羡曾在过去的五年内被非法劳教三次,并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进行更加严酷的迫害,恶人逼她吃药、强制打激素类的药,企图使她失去记忆。

案例五、宁德市金涵乡妇女遭精神医院摧残

阮爱银是宁德市金涵乡人,被非法判刑遭冤狱。福建省女子监狱施酷刑折磨她,整整延续了10个月。2008年2月25日,阮爱银的身体出现严重的生命危险迹象。监狱方面才通知其家人保外就医。宁德市国保大队却以阮爱银被关押期间坚持喊“法轮大法好”是“精神失常”为借口,强行把她送到了宁德市精神病院(宁德市康复医院)迫害。宁德市精神医院对阮爱银强行灌食“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并对不愿服药的阮爱银进行电击太阳穴等肉体折磨,以暴力手段强行灌食。阮爱银始终抵制这些非人的摧残。在她的身体再次出现了休克等生命危险时,医院方面才慌了,连忙通知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叫阮爱银的家人以6000元保外回家休息15天;之后仍要再被送回医院。

演示图:电棍电击以强制“转化”

从阮爱银家属那了解到,她本人思维清晰,精神状态很好,没有象邪党人员声称的“精神失常”。

案例六、银行职工陈碧玉四次被关精神病医院

据明慧网报道,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职工陈碧玉,曾三次被关进看守所,四次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受到非人的摧残,最后被单位强行开除。陈碧玉于2001年10月底被迫害致死。

99年11月上访,在北京府右派出所,陈碧玉被一名三十多岁微胖派出所人员强行罚款1400元,没给收据。 后来陈碧玉被送到福州,并被关押在“水头看守所”(福州第一看守所),每天被强迫干手工活。

99年12月陈碧玉被关入“福州精神病医院防治院”(门诊医生说在他那里死了好多大法弟子),后亲戚花5万5千元贿赂公安局,公安才同意把关系转入精神病院,后工商银行强行收回工资卡(使用牡丹卡发工资的),99年12月,陈碧玉逃出,继续进京上访,被抓回。

在2000年11月陈在洪法发真相资料时被告发送入“福建省建阳看守所”,后无罪释放,但是拿着“释放证”,当地拒绝办理户口等手续,公民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了。

2001年1月7日,陈碧玉被直接送入精神病院,单位暗示医院往死整。第二区的主治医生林耀平,明明知道陈碧玉是正常人,还强行摧残,用电针、破坏精神药物等摧残。导致她失禁、失忆。家人实在看不过去,质问林耀平为何如此摧残陈碧玉,他说“是单位要他这样做的”。

后转入他院,由于经济承受不了,才出院继续上班,但是打杂。后被迫辞职,陈碧玉不愿写“辞职报告”,被骗(被同事郑瑞霖,朱彩虹)送入福州精神病院。单位不法官员为了达到“在经济政治彻底搞垮”,先骗着收回劳动合同(这样无故辞职不要付违约金),后强迫写“因为不适合银行工作,自愿辞职”,然后单位批准了(多么虚伪、冠冕堂皇!)。

2001年9月26日,陈碧玉再次被公安非法从家中无故抓走。在非法关押期间,公安对她采取了各种残酷手段进行迫害,甚至送往精神病医院残酷折磨。同年10月底陈碧玉被迫害致死。

结语

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精神病院所受到的残酷迫害已经验证了:只须公安同意,精神病院就可以“收治”正常人;精神病院可以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对正常人施用药物。中共嗜血凶残的邪恶本性从未改变。现在只要公民被中共看作“维稳”对象,中共当局会动用一切手段针对他,包括精神病院、毒针和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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