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清代人汪道鼎述说:巡抚衙门刀笔吏某甲,生平无恶不作,仗势舞文构陷,官民都畏之如虎。省会设有救济无依无靠寡妇的清节堂,某甲通过钻营当上清节堂董事,几年后,慈善经费大多进了某甲私人腰包,堂中寡妇几乎无以存活。某甲又窥伺某年轻尼姑,貌美多姿,将其诱奸后娶为继室。凡是官吏被他抓到点把柄,他一定屡屡勒索,稍不遂他的意,他就将别人构陷成重罪,被构陷者往往因此而丧命。
某甲的两个儿子颇为仁厚,见父亲所为不善,经常予以规劝。某甲一怒之下与儿子们分居,将儿子们撵出家门。某甲家有一位老妈子,七十多岁,念佛好善,常常认为主人所作所为不义。嘉庆癸酉年(1813年)春天,一天晚上她在厅堂看见有个人赤面红袍,就象世人塑的火神像。她大吃一惊,急忙躲避,第二天告诉主人某甲,并说:“谨防火灾!”某甲骂老妈子妖妄迷信,赶走了她,另外雇佣一位女佣。新女佣刚来三天,某甲家就失火了。
某甲家每天晚上内外门一定上锁。火发后,家人请求开门求救。某甲唯恐有人趁火打劫,坚决不许。等到官兵赶来救火,把大门撞开冲入救人时,某甲的妻子、女儿和几个仆人都已经被熏死烧死,只有某甲还剩一口气,士兵扶着某甲逃出火场。某甲清醒后,忽然念及有要案全卷在里屋楼上,如果有闪失自己要被问罪充军。当时里屋楼上还没有着火,某甲又進门去取案卷。某甲刚一上楼,风卷火势直扑里屋,将楼梯烧着。某甲在楼上号呼求救,众人围观却无计可施。不久楼就被烧塌,某甲在众目睽睽下坠入火海。第二天众人检视发现某甲头面四肢都被烧化,只剩下一段如同焦木的躯干。某甲遭到的报应也够惨了。
这场火灾只烧了某甲一家,左邻右舍都安然无恙。某甲的两个儿子因为分居,都没有遇难。有人说:“某甲祖上有阴德,所以报应只落到某甲身上。”
汪道鼎说:“呜呼!天心的仁慈可谓至大!象某甲这样的人,倚势作威如同城狐社鼠,罪孽深重如同邱山,报应惨烈如同焚林,身体到头来竟如同焦木。然而,贤良的儿子依然得到先人阴德庇护;左邻右舍没有被殃及;至于念佛好善的老妈子,上天更让她预先目睹劫难将发生,超然于劫难之外。上天网开一面,不认同某甲的人竟没有被殃及池鱼;上天同恶必惩,认同某甲的人竟被等同于一丘之貉。大难来临时,人是被赦免还是不被赦免,都看其人自己的选择,上天的心是多么包容啊!”
笔者说:“某甲作为一个人,虽然罪孽深重,但上天依然给了他很多次机会。只要他能幡然悔悟,不把既得利益看得比性命还重,就能逃过劫数,只可惜某甲迷得太深太深。因为人迷失,人才会犯罪;因为人犯了大罪,人才有劫难;劫难淘汰的只是魔鬼和死不悔改的恶人。人要想逃过劫难,就得找回被谎言和邪理蒙蔽而迷失的自我,抓住上天送给人的一次次弃恶向善、扭转内心的机会。在中共邪党和江氏流氓集团的蛊惑操纵引诱下,许多世人与邪恶走在一起,充当了迫害帮凶,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了罪。然而,只要劫难还没到来,人就还有机会,从新作出正确的选择。”
(根据清代汪道鼎《坐花志果果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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