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迫害夺去我家三条人命

—— 四川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张自琴遭迫害经历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四川省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张自琴,一家人多年来屡遭中共迫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场残酷的迫害,先后夺走了张自琴家祖孙四代三条人命。

张自琴拟控告对她进行骚扰、绑架、关押、非法判刑、酷刑折磨等迫害的人员,包括:原石宝镇邪党书记傅志高、现任石宝镇中共邪党书记徐彬、原石宝镇派出所所长曾义 、现任石宝镇派出所所长徐其林、现任石宝镇综治办主任杨林、古蔺县“六一零”人员陈汉钊,以及古蔺县公安局、看守所、古蔺法院、检察院等涉案人员。以下是张自琴的控告书:

我叫张自琴,现年五十五岁,家住四川省古蔺县石宝镇家属宿舍,是石宝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属。

以前,丈夫埋头工作,常常顾不上家,我既要管家、带孩子,还要照顾年迈的娘家父母,帮助干些农活。丈夫工作几十年,收入并不高,我们的经济一直不宽裕,生活比较困难。

更不幸的是我患了多种疾病,如严重头痛、肠胃痛、膝关节痛、胆囊炎、阑尾炎、妇科病等等,随时倒床不起,一睡就是几天,昏睡中分不清昼夜。胆囊炎、阑尾炎一发作,疼的在床上打滚,汗如雨下,呻吟阵阵,无人能帮我解除痛苦。几乎天天服止痛药,常年不断,甚至从汕头寄来的特效药服,但服一段时间就不管用了。可以说,药物根本就解决不了我的问题。

更糟糕的是,我丈夫罗正贵得了严重萎缩糜烂性胃炎,胃已穿孔,医生说他已经成了胃癌。我伤心的哭啊,孩子未成人,他要丢下我们走了怎么办?丈夫每年在财政所可以报销几千元药费,可一些药报不了账还得自己承担。一个家庭两个病号,几个药罐都忙不过来,到处借钱,背一身烂帐,在重重压力下,我的精神几乎崩溃了,身体状况愈见不好。

就在我们夫妻双双生不如死、走投无路、家庭濒临灭顶之灾的时候,慈悲伟大的李洪志师尊传出的真、善、忍宇宙大法,大法传到了我们古蔺山区,一九九八年我有幸得法修炼了法轮功。

修炼后,我一改以前的坏脾气,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不管任何人我都怀着善心对他,就是以前有仇有怨的人,通通善待,对他们好,无怨无恨,说真话、做好事;受到委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以前那个吵吵闹闹、四分五裂的家庭从此变的和和睦睦,其乐融融。特别是我主动与丈夫的前妻及他们的孩子化解矛盾,改变了我们之间僵冷的关系,我与大姐(丈夫的前妻)亲如姐妹,与她的孩子们亲如一家人。这段人间佳话在丈夫的家乡流传开,人们都说:法轮功真好!炼法轮功的人真好!

修炼后,很快我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飞,这样的疼痛、那样的不适都没有了,走路一身轻。我无法用语言、用文字来表达我心中的感激。法轮大法,珍贵的佛法,不修炼的人很难体会到他的神威,他的美好与超常。

我丈夫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份也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个多月后,胃炎、胃穿孔、胃癌统统一扫而光,我的家佛光普照,喜上加喜。

佛法传世解救苍生,是人间千古难遇的机缘。法轮大法传到哪个国家都是一片热忱的欢迎。而在中共把持下的中国,道德升华、身心健康的修炼人,竟会遭到残酷的迫害。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手段极端残暴、卑鄙、下流、无耻,是彻头彻尾的践踏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本人将所遭受迫害的事实控告如下:

一、骚扰 非法抄家、恐吓、监视、跟踪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为一己之私,用破坏法制的违法手段迫害法轮功,纵容参与迫害的人员行邪作恶,任由执法人员故意违法,为非作歹,中国社会由此邪魔乱世,黑浪翻滚。警察可以任意入侵公民住宅频繁骚扰、非法查抄、抢劫私人财物。

石宝派出所警察雷清敏,闯进我的家里,公开抢走我的几本大法书,抢走我的身份证。我们几十个法轮功学员向古蔺县政府邮递了一封讲法轮功真相、呼吁停止迫害、向县政府反映实情的联名信。不料古蔺邪党党委、政府企图把联名信作为迫害我们的依据,指使石宝派出所所长曾义一伙闯进我家翻箱倒柜,非法查找联名信,联名信没找到,曾义把我家一把珍藏的宝剑(宝剑是朋友赠送的古物)抢走。一次他们非法查抄,古蔺县“六一零”头目傅建把我家一个密码箱砸的稀烂,书柜里一对上好的玉镯、银镯不见了,一元连号的新钱共一百张也不见了。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间,约十几个彪形大汉闯进我们家,对我们威胁恐吓一番,说:“你们不准出去跑, 抓住你们送去劳教、劳改。”有一次,我们已经休息了,夜半三更的一伙人在窗子上猛喊我们起来, 等我们起来人又不见了。恶人恶警就是这样恣意骚扰,故意制造恐怖恐吓我们,我们的家整日惶恐不安,来喝生日酒的客人到家里我们都没法接待。

石宝镇派出所的警察马飞等人未经我们允许,一次次闯进我的家里来,威逼我和丈夫签字表态与法轮功决裂,强闯民宅还侵犯我们信仰自由的权利。一次要我签字我就写下坚定的誓言:与法轮功决裂一万个做不到!几天后我刚从地里摘辣椒回家,他又追到我家来逼我们签字,我们还来不及关门,他就闯进来了。我不给他签字他就逼迫我丈夫签。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石宝派出所警察知法犯法,故意违法,对我非法跟踪、监视,公然侵犯我的人身自由。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间的一天,我到石宝亲戚家串门,石宝派出所开起警车遍街找我,还逼迫我丈夫深更半夜从大雨中、从睡梦中把我从亲戚家找回,淋的浑身湿透。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我回普乐村去给父亲过生日,石宝镇派出所胖司机开车追我,将我绑架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还无证搜了我的包,并责令我当天去当天回,非法查搜,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们长期处于被监控、被骚扰中,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整日人心惶惶, 没有一刻安宁。

马飞随时在对面阳台上盯着我的家, 有无人到我家, 他都要追过来骚扰。我们家的情况,我们修炼身体受益的情况众人所知,他也是知道的,可他却要在众人面前、当着我的面辱骂法轮功师父。

想起我们师父教人做好人,没收任何人一分钱,无条件的给人一个好身体, 还遭到恶人辱骂,我心里很难受,我问马飞:你还有道德没有? 还有良知没有?你分的清是非不?我师父哪里惹着你了? 师父教我们做好人哪里错了?我义正词严地问他,或回答他无耻的挑衅,他恨的咬牙切齿。看着这些人被邪党的谎言宣传毒害至深,迷了心窍,好坏不分,行邪作恶,我非常难过,更坚定了我向世人讲真相、挽救他们的决心。

二、绑架 、关押、经济敲诈

为了挽救被中共谎言毒害了的人们,避免他们在无知中对大法犯罪,及时制止这场迫害,二零零零年夏天,我和丈夫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到了古蔺县城,准备向古蔺县政府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向人们证实法轮大法好,并希望古蔺县政府能逐级向上反映我们的心声,纠正错误,停止打压。

我们的行为是理性的,是完全合法的。古蔺县公安局出动全部警力将我们七十余人从旅馆里绑架,关在公安局二楼会议室里连夜审讯,不准睡觉。法轮功学员们被警察看押着,有的警察吃完了东西就把空瓶子向同修扔过去打同修。非法审讯中,警察挥舞警棍逼供,要我们说出集体到县里信访是谁组织策划的。真可笑,公民上访请愿的合法行为没有得到执法部门的保护与支持,反而遭到执法部门的打击,有的同修被非法劳教、判刑迫害;有的被非法关押;我丈夫在古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有的则被非法关押了七十多天。这就是中共以破坏法制的违法手段,纵容执法部门违法行恶的事实。

古蔺集体信访后,我和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石宝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了石宝镇派出所非法关押,石宝镇政府工作人员王德均、邱俊康及临时请来的李宪忠等一伙不法人员逼迫我们写“认识”。集体信访合理合法,我们又没做什么错事,写什么“认识”呢?我们给他们讲道理,他们的态度很不好。石宝派出所警察将我们非法拘禁,非法剥夺我们的人身自由,迫害我们几天。

肆无忌惮地滥用国家监狱非法关押成了迫害法轮功的一种常用手段。二零零零年十月左右,我和两个同修在永乐正要上车回石宝,永乐镇派出所所长王洪友一伙将我们绑架到永乐派出所,王洪友和另一个警察用尽全身力气反铐我,强行抢夺我佩戴的法轮章,把我们关进永乐派出所底楼的一间非常潮湿的屋子里,屋子后壁全是水珠,整个房间找不到一块能坐的地方,连一口水都不给喝。

我们在永乐镇派出所潮湿的水屋里被关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古蔺县公安局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人员杨泽均等人把我们三人绑架到古蔺县公安局非法审问,说我们能很快得到师父的经文,是泸州的第一大案,威胁说要将我们判刑。此次,又非法关押迫害我们十多天。

使用经济敲诈的手段迫害。二零零一年,石宝镇邪党书记傅志高、财政所所长夏江奎等人怀疑我到北京上访,就派石宝派出所警察雷清敏等人赶去北京非法截访,还把他们这笔违法截访的经济费用摊派到我丈夫头上,他们从我丈夫罗正贵的退休养老保险金里强行抢走了人民币四千多元钱。

三、古蔺看守所里的残酷迫害

中共江氏集团不惜以破坏国家法制来迫害法轮功,利用监狱迫害,纵容监狱警察违法犯罪。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石宝镇邪党书记傅志高指使石宝镇派出所所长胡电波、胖司机及李宪忠开车闯进普乐村我娘家非法搜查,他们什么东西也没找到,却当着我老父亲的面将我强行绑架,我被他们再一次劫持到古蔺县公安局,而后又非法关进古蔺县看守所。

在古蔺看守所里我遭到如下残酷迫害:

挂牌游街示众:古蔺县邪恶的“六一零”人员陈汉钊、公安局局长命令警察拿细棕绳把我们几十个法轮功学员一个个五花大绑的捆起来,把污蔑诽谤大法的牌子给我们吊在脖子上,把我们装上几辆大货车,由荷枪实弹的武警押赴广场开公捕会。开完会就游街,从古蔺县城开始,游遍了永乐镇、太平镇、石屏磺厂、龙山镇、护家乡等乡镇,我们一路高呼口号,正气冲天。武警兵不准我呼口号,拉动捆在脖子上的细棕绳勒我的脖子,把我的脖子都勒出血来了。

演示:挂牌游街,人格侮辱

绑刑床:古蔺县邪恶的“六一零”人员陈汉钊、公安局局长、县公安警察卢长红带领一帮警察伙同看守所所长熊均、看守所刘医生、狱警张显文等十多人强行把我抬到刑床上,脚手成大字形铐在刑床上,刑床是一根根的铁棱条铺设成的,空空的没有卧具,人睡在铁棱条上又硬又痛。我叫刘狱医把手铐松一点,他反而一推两下,把手铐铐的更紧。刑床的折磨,使我耳朵开始化脓,耳朵化脓好几年都没好。

酷刑演示:死人床

被注射不明药物:一帮警察将我按住强行打针,注射的是臀部。配药打针是看守所的刘医生。他们迫害我时,我一直对他们劝善,我说,法轮大法好啊,你们不要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打针时,公安局长也在迫害现场,我问他们:你们有姐姐妹妹没有?你的姐姐妹妹若是被这样折磨,你们怎么想?被打毒针后,我全身发冷,冷得痉挛、抽搐,持续了好大半天。我还遭到灌食、灌不明药物的迫害,从鼻子插管往胃里灌。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遭警察殴打:一天,搜查监室,我们站在监室外,古蔺县看守所副所长徐永仲望着我,我不理睬他,他就咄咄逼人的问我是那里人? 姓什么?叫什么名字?问完了就把我一番暴打,一阵拳打脚踢,打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眼冒金星。当时目睹现场的有几个警察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国家颁布的《监狱法》明文规定监管人员不得殴打被监管人员,徐永仲却当众表现他的违法行为。

在看守所直接参与迫害我的被告人:古蔺县“六一零”人员陈汉钊、公安局局长、公安局警察卢长红、古蔺县看守所副所长徐永仲、古蔺县看守所警察张显文、刘医生等。

四、非法判刑、制造冤狱、司法参与犯罪

在看守所里,“六一零”陈汉钊、古蔺县公安局的傅建等人多次对我非法审讯。有时隔壁公安局的人全部下班了,看守所开饭了,他们还在非法审讯。他们蓄意构陷制造冤狱,硬是将我推上了法庭。

在古蔺法院的法庭上对我非法庭审,不依正常的法律程序,就象演戏,走过场。不准我发言、申辩,安排了一个邪党的代言人充当律师,在法庭上大肆散播邪党的歪理歪说。我是好人,我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条一款,而法庭居然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诬判我四年冤狱。

我是法轮大法修炼人,法轮大法教人堂堂正正做好人、行善事,是能使人修成一切为别人着想的伟大觉者的正法。实践证明,修炼法轮功确实可以使修炼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从社会功利来看,法轮功修炼人身心健康,不仅利己、利人、家庭受益,社会受益,对国家的繁荣、民族的昌盛有百利而无一害。修炼法轮功的人来去自由,没有宣誓的仪式,没有入册登记的形式,没有组织,也没有组织可利用。

古蔺法院对我的指控是假大空的构陷之辞,刻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以此制造冤狱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在强权下,这样的冤狱轻而易举就成了,由此,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遭受到有史以来中共对中国民众的最残酷迫害。

五、监狱酷刑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古蔺看守所副所长徐永仲、看守所女警察王静劫持到简阳监狱二监区;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转到苗溪监狱;二零零二年夏又转回简阳监狱七监区、后转八监区。四年的监狱生活,我历尽地狱之苦,看透了中共邪党利用监狱迫害法轮功的种种罪恶。

受中共江氏集团指使,监狱使用种种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我经历了极其残酷的暴力“转化”迫害。我在监狱里反迫害,坚持信仰,拒绝穿囚服,不佩戴有×教标志的胸牌,高呼口号反对开大会诬蔑诽谤法轮功。监狱对反迫害、信仰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极其残酷,酷刑种种令人发指,我所遭受到的酷刑有:

吊铐:在苗溪监狱长达十多二十天的吊铐。双手反铐在铁窗上吊起,只有大脚趾能沾地,头发被剪的乱七八糟。长时间不分昼夜连续吊铐,不准洗漱,不给喝水,每天只放下来三次,吃饭、上厕所,每次仅八分钟,有时上了厕所就吃不成饭。十几、二十个昼夜的吊铐,腿、脚肿的发亮,袜子口陷进了肿胀的肉里,皮肉被袜子勒烂,溃烂化脓。手铐铐的很紧,如狼牙,一动就咬肉;手臂脱臼,手腕被手铐箍的皮肉溃烂,化脓流脓。在押的犯人被利用来充当迫害的邪恶工具,一伙伙的犯人来轮番上铐、接力上铐,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三个八分钟外,我都在吊铐之中。十多二十天过去,八分中的解铐时间到了,人已经站不起来了,全身趴倒地上,八分钟也爬不到厕所里去,要哭都哭不出声了。手疼、手臂疼、脚疼、腰疼,全身除头发外,找不到哪点不疼的。疼痛使人处于昏迷状态,不知冷热、不知饥饿,分不清白昼黑夜,意识模糊的说起胡话来。我已经被迫害到这种成度了,姓彭的股长还把我继续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单臂铐:近二十个昼夜的吊铐,看人不行了,上厕所都爬不去了,就换成单臂铐。把我的一只手臂单铐在窗户上,面壁而立。近二十来天一直在被吊铐折磨之中,人过度疲劳,过度虚弱,单臂铐着人站立不住,一会儿往前一倾,“砰”一声就撞到墙上,不停的挨撞,撞的心里发慌,难受极了,头上撞起一个个包块,脖子、胸口撞出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

在苗溪监狱,五十多天就遭受了吊靠、单臂靠、老虎凳等好几种酷刑折磨。从苗溪监狱转到简阳时,留在手腕上的累累铐痕,令人皆触目惊心。简阳监狱的警察、犯人不由自主的盯着我的手腕,一个个默不作声,以沉默掩盖着内心的震颤。

背铐:恶警称“苏秦背剑”。背靠一般人不到三十分钟就疼痛剧烈,据说背铐会铐死人的,在监狱里一般情况是被禁止的,七监区监区长余志芳却对我施行背铐的酷刑。铐一阵,歇一会儿又铐,反复铐,一连铐几个小时,手臂已经铐的脱臼了还要铐。背铐铐了多少天多少次我都难以记清了。

酷刑演示:背铐

吊铐篮板、反铐树干:余志芳把我吊铐在篮板上,脚勉强踩在蓝板支架上。整天铐,在露天里,冷风吹,下雨淋,太阳晒,大约从二零零三年正月十几一直铐到夏天到来。

简阳监狱七监区有棵树干弯曲的树,恶警利用那树铐人,把我双手反过来绕着树铐起,树是弯的腰就只能弯着,或者旁边挪一点就只能仰起,不能正常的站立,一直保持着一个不自然的僵硬姿势,令人非常难受。

铐着睡觉:夜深人静,我一只手被铐在监室里的铁床的上铺,一只手铐在下铺,人站立着,双臂成斜线铐着,这就是睡觉。

酷刑演示:将法轮功学员的手一高一低地铐在两张床之间,使其保持着向一侧弯腰,身子不能站直的姿势。

在监狱几年里,我长期被铐着,简阳七监区的监区长余志芳,换着各种方式轮番的、长期的不间断的铐我。把我铐在坝子里、铐在冬天冷夏天热的棚子里、铐厕所里、或单独铐在几层楼上。弄我去关小间迫害的时候,手铐都打不开了,生锈了。

打毒针:在苗溪监狱施行吊铐酷刑之前,我被强行打了毒针。警察与犯人合伙,强行把我按倒在监室的床上打毒针,注射的是臀部。针打过一会儿,头象爆炸一样的疼痛,疼的我从床上滚到地上,昏死过去。犯人把我弄醒,拽我起来站着,不准我倒下,也不准靠在哪里休息,还拽着我到坝子里去走、去站,苏醒后头还疼的厉害,难受极了。打了几次毒针已记不清了。

各种方式的折磨性灌食:我绝食抗议监狱非人的折磨,监狱警察就采用各种野蛮的方式灌食,把人往死里整。如:苗溪监狱里的站着灌食:背靠窗口站着,犯人从窗外抓住我的头发,前面的人抓手逮脚,管子从鼻子故意往气管里插,马上就感到憋气,心发慌,人就瘫软下去。这些人仍不松手,继续灌,另一些人还拧手、掐鼻子。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躺着灌食,踩膝盖:在苗溪监狱里,恶警指使恶人按的按手,按的按脚,强行将我按倒躺下,手伸进口腔里,使劲把我的嘴掰开,这已经够痛苦了,狱警还唆使犯人站在我的膝盖上踩,一边乱踩一边乱骂,膝盖差点被踩破了。为了增加灌食迫害的痛苦,还有人在手臂上拧,手臂上被拧的青红紫绿。

背铐着灌食:简阳监狱七监区还对我施行背铐着灌食的酷刑。从鼻子里灌。有时插管从鼻子插进胃里,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分白天黑夜的插起,两个鼻孔肿了,鼻涕口水一直流,有时一插就插很多天不取出来,根本不把法轮功学员当人看。

铐着手铐边殴打边灌食:简阳监狱以余志芳为首的恶警,把我双手分开上举着铐在监区大铁门上,前面的人捏鼻子,抠口腔,把嘴掰开灌食,余志芳伙同犯人就从我背后用拳头猛击我的背心。后边打,前面灌,弄的我喘不过气来,差点绝命。恶警还说,再哭,用电棍电你。长期野蛮灌食,我的口腔里被抠的溃烂,脸也掐烂了。从监狱回家时,脸上黑痂斑斑。

捆绳:简阳监狱余志芳和几个犯人把我拖到几层楼上,对我施行捆绳的酷刑,上肢是 “苏秦背剑”式的背铐着,下肢双腿合并一起用绳子捆。恶人恶警用约三公分粗的警绳从小腿处往上捆,双腿合并着捆到膝盖以上。绳子紧紧的、密密的一道挨着一道的缠,捆着强行按我跪下,“帮教”还在旁边坐着谩骂,在身体承受着极度痛苦的同时还对我进行精神的折磨。我撕心裂肺的哭喊,惊动了狱部警察,他们嘀咕一阵把我换到了八监区。

“栽秧子”酷刑:将双脚并拢,直膝不能弯曲,弯腰下来,双手掌着地,从晚上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上,整整一个通宵,头倒置着,血涌向头顶,头胀的非常难受。第二天,双腿僵硬,肿了,迈不开步,走不动路,夹着双腿,半寸半寸的挪,一个小沟都跨不过去。第二天继续站,不准坐。

暴打:余志芳下手狠毒,经常下死心打我。有时把我铐在铁柱上猛打,打头部、全身乱打,边打边骂,头上、身上大包、小包随处可见。她还穿着高跟鞋,穿着带铁钉的皮鞋猛烈的踢我。

余志芳打人的毒招是,手指的二关节曲起,用指关节的骨头打人,从头上、脸上往下挎。下手之处就会鼓起一个个的包块,青一处、紫一块的。

苗溪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打人更是肆无忌惮。如用鞋底打人,猛力抽打,反复打,打得我眼冒金星,面部红肿。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裸体殴打、打下身:我坚决不穿侮辱人格的囚服,余志芳就率犯人将我关进厕所,强行剥光我的衣服,使我全裸着身体,或半裸着下身,叫在押犯用藿麻抽打;用棒子打;用叉头扫帚的枝枝桠桠打,专门对着下身打。藿麻是一种野生植物,碰到皮肤上起疙瘩,又疼又痒。

余志芳暴力迫害我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她还不解恨,还在犯人面前多次扬言:整死她!在我的面前也扬言:整死你!有几个被监管的老太太,看见余志芳的暴行都悄悄的流泪了,为我担心,提醒我当心点,说:她要整死你。

余志芳,只要想起她我就非常难过,禁不住泪流满面,我不知她为什么一点善心都没有?人性哪去了?良知哪去了?法轮功学员在忍辱负重中怎么样劝她、给她讲真相,她就是听不进去,可怜的沦为中共迫害的牺牲品。如果没有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这场邪恶的迫害,没有中共对警察的胁迫、与妖言蛊惑,她或许会是个好女人,好警察,不至于本性迷失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羞辱、蚊虫叮咬:我是好人,没有做错什么,更没有犯罪,进监狱是被迫害,我不是犯人,我拒绝穿囚犯的服装。一天我被铐着时,余志芳操剪刀从我身后把我穿在身上的衣服剪烂,脱下来扔了,还唆使犯人把我其余的衣服统统扔进垃圾,让车装出去倒掉。然后把我铐在厕所里,有时把手铐在前边,有时铐在后边,铐在厕所的水管上。厕所里有脏又臭,到处是污水,环境比任何地方都恶劣。

铐在厕所里,余志芳指使犯人抓住我的头发拍我的裸体照,又喊一名男性狱警来观看我下半身赤裸的形象,羞辱我。铐在厕所里,我手动不了,赤裸裸的身体任凭蚊子叮咬,全身密密麻麻布满蚊子叮咬的红点和数不清的疤痕。

绑老虎凳:我还经历了苗溪监狱绑老虎凳的酷刑。背靠着墙,双脚并拢往上抬,整天坐,经常不让上厕所,有时快憋死人了也不准上厕所,老虎凳酷刑一坐就是好几天。

站刑:连续站几个月,面壁而站,从早六点站到晚上十二点,腰站的很疼,脚底站出厚厚的老茧,双腿变的僵硬。几年冤狱回家后,腿还硬梆梆的,老茧还在,很长时间才恢复正常。

拖、甩、磨烂肉体:七监区坝子的地面凹凸不平,石子露出地面,恶警余志芳指使犯人拽着我的双腿、或者是单腿,拖着我使劲跑,故意让我的身体在地面上磨,还拽着我的腿磨盘式的甩,让我的身体在地上磨来磨去,一会儿身体的皮肉就磨坏了,磨破了皮,磨出了血。

行巫术扰乱精神:一天晚上夜深人静时分,余志芳唆使警察与犯人把我拽到七监区外,有两个犯人是以前在社会上行巫术的巫婆,一个六十岁左右,一个四十岁左右。她们把我吊铐在一棵树上,巫婆在我腰间缠上红布条,用纸写上我的出生年月,口中念念有词,点火把纸烧了,又把水泡的饭泼在地上。一个巫婆抓些泥沙向我身上一把把的撒,喝口凉水,趁我不注意就把水喷吐在我的脸上,然后连水、口水向我喷吐几次。我心中有大法,有师父,装神弄鬼的小能小术恐吓不了我,乱不了我的精神,动摇不了我的坚定正信。

我被非法判刑,在冤狱熬过四年地狱般的漫漫长夜,残酷的迫害没有一天停止,回家的那天都是从隔离室出来的。

六、坚决追找监狱有罪的恶警 与协助恶警犯罪的不法份子

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利用监狱的职能迫害法轮功学员,纵容监狱警察、犯人滥用酷刑、行邪作恶,造成监狱警察与在押犯人违法犯罪。监狱警察用强暴手段剥夺他人的信仰、指使被监管人员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警察伙同在押犯人用各种酷刑折磨被监管人员,均系监狱的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故意违法,犯下徇私枉法罪,渎职罪;犯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酷刑罪;监狱中是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恶人,如苗溪监狱的姓高的监区长、姓王的监区长、张姓主任、干事大周、小周、彭姓等几个股长、几个男狱警;以及简阳监狱以余志芳为首的恶警、帮凶犯人,均是本案的被告。被告犯罪事实确凿,罪责难逃。

我劝过恶警余志芳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我说,以后国家都不会反对法轮功的,法轮功好得很。她竟说:“国家不反对,我都要反对。晚上我吊盐水针,白天奉陪你们,我有这个恒心。”

前几个月明慧网上报导余志芳整死了好几个法轮功学员,人性全无,良知全无,受中共恶党暴力教唆,变异成了中共如意的迫害狂。血债累累,罪恶累累,天上人间都不会放过她的。

在监狱里遭受的种种酷刑折磨,使我一个在法轮大法修炼中获得新生的人,几乎被迫害成了废人,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了。但我心中的“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师尊好”的正信坚不可摧。余志芳认为我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山区妇女,她万万没想到,她用尽一切残酷流氓手段和邪恶的招术,都动摇不了法轮功学员坚如磐石的心。暴力迫害失败,她“转化”不了法轮功学员很不甘心,给我写了几十页加刑期的材料,说要让我每个监区都蹲遍。她还气急败坏的说:“我就有这个魄力,有这个能力,喊政府把你丈夫押到监狱来,看看你这个样子。我要抽你的筋,把脚筋给你抽了。我整不死你,你出去我都要喊黑社会扒你的皮,抽你的筋,整死你。”

我出狱后,大约在二零零七年秋天,这个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的凶手余志芳,还带领八监区监区长刘某和几个男狱警,流窜到古蔺,要古蔺县委、县政府、“六一零”配合,以“回访”为名迫害几名法轮功学员。石宝镇司法服务所的周龙钊、石宝镇派出所所长邵光辉、唐兴龙(单位不详)、石宝街道社区支书吴柱军等十几人积极配合余志芳,闯到古蔺行邪作恶,他们在我丈夫女儿家一天三进三出,到处找我,企图进行绑架。唐兴龙为了抓到我,几乎把丈夫女儿家的门都快打烂了。

以上提到的几个配合恶警余志芳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助纣为虐的古蔺县、石宝镇的本地区坏人,已成为本案的被告。

七、继续跟踪、监视及洗脑迫害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我四年的冤狱期满,从简阳监狱回家,是石宝镇综治办主任杨林来“接”的,我没有独自回家的自由。从冤狱回家,马飞还不放过我,还在干着违法的坏事而不醒悟,随时开着车追我。石宝社区邪党支书吴柱军、及专门被利用来参与迫害的王少光、李邦民等人,还有个别吃低保的也被胁迫来监控我。石宝镇政府规定,吃低保的人员不准炼法轮功,吃低保的人要协助迫害法轮功。龙三娃是石宝镇政府请来煮饭的,实际没煮饭, 长时期干着监控我,跟踪我的违法之事。我舅舅家离我三十几里路,他们都安排了一个女的瘸子来监控我。

永乐镇派出所所长王洪友调到石宝镇当了邪党书记,我二零零五年回家后,王洪友指使综治办人员杨林、派出所警察马飞等一伙人对我跟踪、监视;杨林还下令不准我到同修家,凡是我去的地方都派人跟踪、监视;杨林还打电话或亲自到我娘家骚扰,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破坏我的正常生活。他们甚至玩些花招、使些诡计欺骗我上圈套,企图制造再次下手加重迫害的机会。

二零零五年九月,石宝镇书记王洪友给石宝派出所所长邵光辉、唐兴龙、政府综治办杨林、警察马飞一伙合谋把我绑架到古蔺县箭竹乡洗脑班迫害。那天,我在娘家本组亲戚家办丧事,他们当着众多普乐村村民的面,在光天化日下将我绑架,把我劫持到箭竹洗脑班非法关押起来进行洗脑迫害。洗脑班是古蔺“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设置的一个特殊监狱,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想抓人就抓人,把人抓来关起进行强制性的剥夺信仰的精神迫害。古蔺县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头目夏传贵在箭竹洗脑班坐镇指挥。

在箭竹洗脑班,我拒绝接受那些污蔑诽谤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不向邪恶的“转化”妥协,并绝食抗议对我绑架、关押及洗脑迫害,要求还我自由,放我回家。古蔺县政法委书记夏传贵指挥陈明权、 雷力、刘笑芬、简艳一伙体罚我,强迫我站,还对我强行灌食,灌不明药物,灌辣椒汤;打骂;还威胁、恐吓,说:不“转化”,就判刑劳改,或者送重庆精神病院。

箭竹洗脑班头头是古蔺县政法委书记夏传贵,不法人员陈明权(男)、 雷力(男)、刘笑芬(女)、 简艳(女),这些人是古蔺县各部门抽调来专门搞“转化”的,这些协助恶党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迫害的不法人员,均在本案被告之列。

八、骚扰不断、围捕全家

在箭竹洗脑班被迫害一个周后刚回家几天,石宝派出所所长邵光辉、警察马飞一伙,从天楼吊大绳子破窗而入,闯进我在石宝租住的房子里,非法查抄,当时家中只有我一个人。随后,石宝镇书记王洪友、派出所所长邵光辉指挥朱海飞一伙强行把我从租住的房里撵回石宝镇政府宿舍,便于一天二十四小时专人监控,我走到哪里都派摩的、小车跟踪。

二零零七年一月,我丈夫刚从监狱回家,古蔺县政法委、石宝镇综治办马超杰、石宝镇副镇长陈正龙等人闯进我家,寻机迫害。

大约二零零八年,我们在石宝下街给女儿看屋,石宝镇副镇长陈正龙、石宝镇派出所所长邵光辉、石宝街道村支书吴柱军闯进女儿家骚扰,抢走大法书籍。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古蔺县“六一零”人员周强等人在二郎镇、东新乡、太平镇连续绑架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四月五日又下令石宝镇书记徐彬指挥综治办杨林、武装部部长杨康、派出所张民警、石宝街道村支书吴柱军、石宝街道村主任李荣华等闯进普乐村我女婿邹安勇家大搜捕,楼上楼下、猪圈牛栏、几间烤烟房全搜遍,邻居家全搜,普乐村村长王少光在公路上放哨,想截拦抓我丈夫和我,还想抓我大儿子。那时我全家只有我们三人在一起。

同年五月四日, 石宝镇书记徐彬、镇长徐怀凯以金钱为诱饵,利诱普乐村村民李邦民在我丈夫老家二十四小时蹲坑监视,同时派一些警察、一辆警车堵在我娘家后边的公路上,布下包围。深夜,普乐村村民李邦民等一伙人提着大灯在公路上、小路上、在荒山野岭中追找我们,连夜围捕。

九、制造家破人亡的悲剧 迫害者罪责难逃

二零零九年五月,这些不法份子没抓到我们,石宝镇邪党书记徐彬、镇长徐怀凯、人事干部李锐红、财政所所长夏江奎等就把丈夫的退休养老保险金全部冻结。随后,这些邪党人员破门而入,把我们在石宝镇政府里的宿舍强行霸占。我们被逼到绝境,无家可归,没有饭吃,一家三口走投无路,流离失所。可怜我那八十岁的老母亲无人照顾,房屋将塌,被迫离家出走,流浪异乡。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起,我的家庭遭受到严重迫害,一直处于分崩离析的之中。这场残酷的迫害,还夺走我家曾祖曾孙四代人的三条人命。

一九九九年黑色的“七二零”降临,我与丈夫均被非法关押,丈夫还遭洗脑迫害,看守所、洗脑班三进三出,家中老人无人管,孩子无人照料。孩子生活、读书没有经济来源,在骚扰与动荡不安中,儿子被迫辍学,两个孩子离开家乡,四处流浪,打工谋生。小儿子才十七岁,还是未成年的孩子。这期间,丈夫罗正贵的女婿、女儿在外打工,交给丈夫照看的三个外孙很小,也落到无人照顾的境地。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我老父亲眼睁睁的看着恶人、恶警将我绑架、带走,当时我喊一声“爸” ,父亲顿时老泪纵横,悲愤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年迈的父母苦苦熬着、盼着,等我回家。可我还未回家,二零零三年丈夫又被非法判刑遭冤狱,我父亲气的倒了床。我父亲怎么不气呢?他明明知道我们都是好人,是被冤枉的;他见证了是法轮大法给我们全家带来光明和幸福,我们的遭遇是不公的。他亲眼看见我们身心的变化,他说他也想修炼。如果没有迫害的发生,我父亲一定会得到珍贵的佛法,步入修炼。不幸我父亲没等到那天,含冤、悲愤离世。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历经四年的魔难,我从简阳监狱回到石宝,家中蛛网密布,灰尘厚积,空无一人。两个儿子远走他乡 ,丈夫落入冤狱,父亲没有了,母亲孤独的守着摇摇欲坠的破屋,在风烛残年中期盼着家的团圆……

二零零八年,大儿媳妇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就病了,那时我们处于被骚扰的迫害中,丈夫的退休金被克扣,经济紧张,生活十分困难,无钱送孩子进医院医治,小孙子几天就夭折了。

儿子与媳妇本来准备等孩子生下就外出打工,二零零九年五月邪恶之徒围捕我们,这对年轻的夫妇被迫分离,天各一方。

大儿子离开我们各自逃生,单身一人四处奔波,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孤苦怜丁,人地生疏,打工工钱低;失去爱子,夫妻分离,远离父母,在重重压力下,思想崩溃,精神垮了,他病倒了,病情一天天加重,一声声咳嗽,一口口吐血而无钱医治,二零一一年四月活活痛死。死时,身无半文;死时万分难受,双手挠胸,精神和身体都非常痛苦。

我们的遭遇,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是近十年间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发生在红色中国里真真实实的人间惨剧。人有生存的权利,有信仰的自由,人有追求家庭幸福的美好愿望,是谁,破坏了这一切?是谁,夺走了这一切?凡参与迫害法轮功迫害了我全家、造成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悲惨结局的邪党各类人员,有不可逃脱的罪责!

他们助纣为虐,为这场迫害推波助澜,其行为触犯国家宪法、刑法、国际人权法等等各类法律法规,违法犯罪事实确凿。

十、我的诉求与最后的忠告

我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被告说几句话。

古蔺地区邪党各级部门积极追随迫害,给我们这方善良的修炼人带来空前的灾难,看看你们留在宇宙历史中的一切,你们共同参与,把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那么惨,我想问问你们,你们到底还有一点良知没有?你们到底还有父母、兄弟、儿女没有?你们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整死人的服务吗?你们这些父母官就是这样整人害人吗?不整死人心里过不去吗?难受吗?

置我于冤狱的检察院、法院及各司法人员,你们非要把我们塞进监狱才心甘吗?我们在监狱遭受的痛苦就是你们偿还不清的罪业。把好人推进监狱火抗里去让他遭受残酷折磨,你们心安理得吗?你们执的什么法?在为谁执法?你们制造冤狱破坏国家法制,对国家的危害有多大,对人民造成的伤害有多深,你们知道吗?今天,是什么原因使你们执法人员成为被告,你们应该深刻的反思。向法轮大法、向大法的师父忏悔吧;向法轮功学员忏悔吧;立即停止迫害,否则,走向审判台的一定是你们,天理人道都不会放过你们。

我丈夫忠心耿耿卖力工作几十年,造成全身病痛,慈悲伟大的师父没要我们一分钱,身体给我们净化了,给了我们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灵,丈夫一年就可以为国家节约几千元的医药费。丈夫在领养老金时,财政两次失误多给了他的钱,一次二百元,一次是三百元,丈夫发现立即退回,我们一分也不要。我们修心向善做好人,反而迫害我们要我们坐牢,还要给我们洗脑,想把我们变成坏人,这样的社会正常吗?

石宝镇的官员们,罗正贵的退休养老保险金是他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凭劳动挣来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你们怎能想扣就扣?怎能想冻结就冻结?那是你们包包里的个人财产吗?有迫害者说我们领“党”的钱反共产党,这钱是“党”创造出来的财富吗?这是人民的血汗!我丈夫罗正贵不卖力工作几十年谁又能白白给他钱呢?

我们以真、善、忍做好人究竟错在哪里?为什么要害的我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你们追随中共邪党诬蔑、诽谤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抓、关、判、洗脑、劳教数十万,迫害致死三千多,还不包括失踪的、被活取器官遭谋杀的法轮功学员,所做的这一切,必将遭到天惩、清算,那是自食其果的历史必然。

希望所有涉及本案的被控告者,清醒过来吧,好好反思,立即悬崖勒马,不再破坏大法,不再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要再追随邪党作恶。大法是慈悲的,你们有些人参与迫害是被邪党谎言欺骗、被邪党强权胁迫,迫害善良也许本不是你的本意,不管你在这场迫害中干了什么,只要你能明白真相,立即停止迫害,大法都给以归正的机会。

如果你们人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尊敬法轮功师父,尊崇“真善忍”,你将会得到大法的福报。如果你们人人了解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认清中共邪恶的本质,退出邪党的党、团、队一切组织,你将会有美好的未来,个人前途光明,家庭平安幸福。

如果继续追随恶党一意孤行迫害到底的、人性全无、善念无存、无可救要的,那我们就追究到底,追讨命债血债,追讨经济赔偿,追究法律的严惩。何去何从,你们决定。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