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魏安月一家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也象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残酷迫害:岳母龚玉莲老人因长期遭受迫害含冤离开人世;妻子何炳英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受整整七年迫害;魏安月遭冤判十年重刑,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七监区。
魏安月,今年五十二岁,原是金川公司运输部火车司机,家住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金川公司运输部家属院内。一九九七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功,随后妻子何斌英、岳母龚玉莲也相继得法走入修炼。魏安月修炼法轮功前,经常酗酒、抽烟,几乎三天两头喝得酩酊大醉。修炼后,多年的酒瘾、烟瘾没了,家庭充满着祥和与安宁。
法轮功学员魏安月 |
魏安月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利用国家机器,铺天盖地的打压法轮功。魏安月为了澄清迫害事实,讲清大法真相,证实大法的美好。二零零零年元月中旬,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北京天地分局恶警强行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当天转到金昌驻京办事处,三天后由金川公司运输部保卫科科长郑宝华等二人转到金川公司公安处,非法审讯后,在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拘留结束后,魏安月又继续被金川公司公安处强行拘留迫害长达二百七十多天,每月只发三百元的生活费。之后,又强行关押到金川公司戒毒所做苦力:强迫从火车上往下卸煤,给金川公司私人承包的化肥厂做苦工。
二零零零年十月,魏安月从金川公司戒毒所出来后,单位逼迫他写放弃修炼的所谓悔过书等“三书”,魏安月拒绝,金川公司的郭文军、包永胜以魏安月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迫魏安月卖断工龄,开除公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金川公司公安处、金昌市国保大队在妻子何斌英非法劳教期间,金川公司运输部保卫科长郑宝华等人经常骚扰魏安月,魏安月被迫流离失所,出外打工,家中留下十四岁的幼女,无人照看,在孤苦伶仃的艰难中承受着无名的苦难。(郑宝华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下半年患癌症死亡,死亡时才五十多岁。)
魏安月在兰州打工期间,金昌市国家安全厅国保大队李新华一伙跟踪到兰州,将魏安月绑架到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转到金川公司戒毒所非法审讯后关押,强迫做苦役劳工,强制所谓的“转化”达半年之久。
二零零二年四月,魏安月从金川公司戒毒所出来后流离失所到兰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被甘肃省安全厅用欺骗手段强行绑架到兰州雁滩国保大队秘密看守所,迫害一年四个月。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魏安月被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冤判十年重刑后,强行转到兰州监狱五监区。二零零五年十月,兰州监狱大规模残酷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五监区教导员恶警肖兵将魏安月禁闭在小号室,指使七名刑事犯包夹魏安月。小号室里专门设置了电视机、影碟机,不间断的播放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录像,强迫魏安月观看,看完后还要写出观后感。晚上不允许睡觉,稍有不从就会遭到刑事犯的拳打脚踢,这样迫害了一个星期,使魏安月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随后强迫魏安月到车间从事机械加工苦役。
二零零七年三月,魏安月又被转到环境更恶劣,生产任务更繁重的七监区,从事手工地毯加工。七监区教导员恶警沙里指使恶警分队长刘敦专管迫害法轮功,经常殴打法轮功学员。
魏安月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七监区遭受迫害。
妻子何斌英遭受的迫害
何斌英,今年五十一岁,于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得法后她身心受益,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邻里之间融洽相处,家庭和睦,其乐融融。
妻子何斌英 |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氏流氓集团疯狂打压法轮功,何斌英为了澄清迫害事实,讲清大法真相,证实大法的美好,于二零零零年元月八日去北京和平上访。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北京的武警劫持到前门派出所,后转到金川公司驻京办。由金川公司动力厂保卫科两名干事,从北京绑架到金川公司公安处,当天又转到金昌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并作了所谓的笔录后,又转到北京路派出所,由所长冯某某(此人后来因涉嫌黑社会被关押到永昌县看守所。)指使片警张某某企图配合金昌市电视台编制污蔑大法的录像,被何斌英严词拒绝,直接将何斌英转到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初,何斌英与几名法轮功学员又一次进京上访,到北京一下火车就被金川公司驻京办伙同金川公司公安处苟某某等两人,在火车站直接将何斌英劫持到金川公司驻京办。三天后,直接绑架到金昌市公安局非法审讯,编造证据,非法拘留在金昌市看守所迫害长达四十二天。在看守所同时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路凤兰、李得香、郭群英、王爱玲、王淑华、赵月琴等。四十二天后,由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恶警张某某接到派出所,胁迫何斌英说:“交二千元作为补偿金,才能放人。”被何斌英拒绝。过后不长时间,此恶警在张掖外出途中因车祸而身亡,当时年仅三十多岁。
魏安月的女儿 |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何斌英与几名同修在河西堡、金川等地发真相资料后,于二十三日晚十一点,被金昌市国家安全厅李新华一伙四人突然闯入家中,和女儿一起被绑架,并抄走所有大法书。同时遭密谋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王爱玲、王淑华、杨成梅、朱兰秀、赵凤莲、刘菊花、侯有香。将每个人单独分开非法审讯三天三夜。其中将侯有香关在地下室,被背铐在椅子上刑讯逼供后,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三天后又转到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长达三个月,期间还强迫做他们承包的挖沟、打扫库房等苦工。三个月后又将何斌英、朱兰秀、赵月琴非法劫持到劳教所企图劳教,何斌英因查出心脏病而被劳教所拒收,又转到戒毒所。第二天,戒毒所所长刘某某以交伙食费为由逼迫何斌英交一千元钱,说:“不交钱就不放人。”勒索到钱后,才将何斌英放回家中。
酷刑演示:反铐在椅子上 |
二零零零年底,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一伙恶警在路上欺骗何斌英说:“有事到派出所去一趟。”又将何斌英绑架到金昌市戒毒所。没过几天,金昌市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与派出所一同将何斌英劫持到甘肃省平安台第一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非法劳教两年。同时被迫害的还有王爱玲、王淑华、杨成梅、郝俊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当时一中队已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八、九人,恶警中队长谷艳玲强迫所有法轮功学员做劳工。一中队主要从事蔬菜种植,冬季从事土地保商、平整、拉肥、施肥。受谷艳玲指使的分队长范小红最为邪恶,强迫何斌英背劳教规章,如不背就拳打脚踢,遭何斌英拒绝后,便对何斌英进行罚站。每天吃完晚饭后一直罚站到零点,才允许睡觉,这种体罚一直持续了三个月。无论冬、夏季,地里最苦最累的农活都强迫法轮功学员干。如:冬季拉大架子车运肥,俩人一组,每车载重约五百斤农家肥,恶警指使吸毒犯马玲玲监督催工,强迫拉车必须飞跑起来,一天活干下来,浑身象散了架一样。二月份拉肥口渴难忍,只能喝路旁河沟里的浑水、吃路旁的积雪解渴。
晚饭后,中队开始强迫两个小时的所谓政治学习,每周六各号室要组织周评会,周评会其实就是恶警指使吸毒犯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方式。最恶毒的吸毒犯马玲玲扇法轮功学员耳光,几次打得何斌英眼冒金花,用皮鞋狠命的踢法轮功学员下身。每年三月都强迫法轮功学员背劳教规章,如不背,受恶警指使的包夹便大打出手。恶警中队长谷艳玲用拳击打何斌英的脸颊,当时何斌英的脸就被打肿了。
二零零一年九月,整个劳教所女队开始统一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采用的方式是“车轮战”加“连轴转”。所谓“车轮战”就是晚饭后开始罚站,一整夜不许睡觉,不许坐、蹲,由值班的吸毒犯监督实施。所谓“连轴转”就是罚完站一整夜,早饭后继续随中队出工,下地干活,午饭后接着站,下午继续出工干活,晚饭后接着罚站,没有片刻休闲的时间。这种体罚一直持续九天时间,人往往干着活,或走着路就睡着了。出工干活也是最重的活,用背篓背树上摘下来的水果。就这样何斌英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终于熬出了劳教所,回到金昌市家中。随后,广州路派出所恶警陶某不断上门骚扰,何斌英逼迫出走,流离失所。
何斌英流离失所到兰州,租房居住。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不断来兰州跟踪监视何斌英、母亲龚玉莲及丈夫魏安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十一点,兰州市国保大队七处几名恶警将刚出家门,走在路上的何斌英从身后突然蒙上黑头套强行拖入警车内,绑架到雁滩国保大队办公楼旁边的一座独立的、带有小院的平房内。这是一处迄今为止不为外人所知晓的秘密看守所,对外称为甘肃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其实这就是一处密设的黑监狱。当天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何斌英的丈夫魏安月、何影国、王爱玲(女)、王淑华(女)、何文卓、邵彦波、陈洁(女)、白金玉(女)、安际衡、范春峰、赵旭东(已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
值得一提的是,恶警绑架魏安月时采取卑鄙的流氓欺骗手段,打电话给魏安月说:“你妻子在某地出车祸了,你赶快来。”当魏安月急急忙忙赶到所谓的事发地点时就被非法劫持。其中何斌英、魏安月、何影国、王爱玲、邵彦波、陈洁、白金玉七人都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国家安全厅秘密看守所遭受酷刑迫害。刚一进去就将何斌英等人单独分关在小房间里长达七个月,封闭式的没有窗户,暗无天日。
在这一年四个月里,何斌英等七人杳无音讯。何斌英七十一岁的老母亲龚玉莲四处苦苦寻找自己的女婿、女儿,跑遍了兰州市附近县、州、市的公安局、看守所,终无结果。到了七月的一天,何斌英等七人已无任何生活必用品,黑监狱又怕花钱不给提供,万般无奈下,才允许何斌英写信向她母亲索要生活用品。这时何斌英的母亲才知道自己女婿、女儿确切的下落。在这之前,何斌英的老母曾经三次找到这个地方,他们为了隐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每次都欺骗老人说:“这里没有你找的人。”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也就是何斌英他们被抓的当天,白金玉从七处三楼楼道的窗口跳下,当即被摔断了右脚的踝骨,被七处转到劳改医院,住院六月之久。
何斌英单独一人关押在一间小房内,长达七月之久。门下方开有小洞,专门往进送饭。早饭只有拳头大的一个馒头,一小碗清汤,汤内只有可数的几颗米粒;午饭只有一两米饭,少许莲花菜;晚上是清汤面条,只有十几根五寸长的面条。何斌英根本就吃不饱,可想那几个男法轮功学员更是食不果腹,饥饿已经是这里生存的最大问题。何影国几次提出增加伙食供给,恶警非但不听,反而给的更少,就这样他们整整饿了一年四个月。
大约在二零零四年,黑监狱的恶警常副处长、所长刘浩、警察杨学民、刘晓东、姚平福、刘浩(女)、李某某、杨刚(专门外面跟踪)等逼迫何斌英喊:“警察好。”遭何斌英拒绝后,常副处长说;“你为什么不喊?”何斌英说:“你们好不好,你们难道不知道吗?”气急败坏的常副处长暴跳如雷,手拿高压电棍赤膊上阵,电击何斌英的手臂,一看不能解恨,又电击何斌英的头部。两天后,常副处长又逼何斌英大声喊:“警察好。”再次遭到何斌英的严词拒绝,这时常副处长唆使恶警杨学民把何斌英单手吊铐在审讯室高处的铁管上,何炳英只能脚尖点地,这样整整吊铐了一整天,还罚一天不准吃饭。没过几天,常副处长又如法炮制的针对何影国、邵彦波,遭拒绝后,恶警常副处长、杨学民恼羞成怒,将何影国、邵彦波吊铐起来用高压电棍击打。没想到电流反而倒打到常副处长和杨学民身上,恶警这才罢手。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何斌英每次在被非法提审时都向警察洪扬大法好。何斌英对警察说:“我们修炼大法没有错,更没有罪,你们这样做才是在犯罪。”警察说:“现在是我们在犯罪,等有一天你们坐在上面,我们站在下面的时候,你们再审我们。”
二零零四年七月,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秘密非法审判,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何斌英当时质问法警:“你们有什么资格审判法轮功学员?我们有什么罪?!”恶警慌忙上来拉扯、阻止何斌英。
出庭后,戴上手铐脚镣的十位法轮功学员均被蒙上黑头套,法轮功学员仍然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马路上许多来往的民众都目睹了这震撼人心的一幕。在场的恶警都被吓得慌忙不知所措。回到秘密看守所后,恶警们气急败坏的说:“你们今天大闹法庭,法庭让你们搞乱了,等着好果子吃吧。”
二零零五年初,七里河区法院传来非法判决书后,何斌英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均提出上诉。半年后,兰州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何斌英七年,何文卓七年,白金玉三年,范春峰二年,陈洁三年,何影国十年,魏安月十年,王爱玲八年,邵彦波八年,安际衡四年。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当法轮功学员离开秘密看守所时,恶警刘旭东威胁法轮功学员:“你们出去后,谁也不准说出这个地方。”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分别转到甘肃省女子监狱、甘肃省兰州监狱。何斌英被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入监队的六号室。六天后,被转押到四监区。四监区当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王永芳、刘兰英、周秀英、贺秀英、张振敏、王永红。四监区的劳役主要是以服装加工为主,生产订单有少部份省内各监狱的囚服,绝大部份是来自社会上的服装加工。其中有:中石油的工人服装;兰州市红旗服装厂服装;军队三五一五被服厂军帽、军服、马夹、军棉衣、棉裤;铁路工人服装及劳保用品;兰化公司职工棉衣。为某医疗厂生产的腹带,沙漠鞋、保安服装、税务服装、学生服、扶贫服。涉及国外的公司有:宝鸡中盛服装出口公司;平凉市外贸局对阿拉伯服装出口生产加工;为国外伊斯兰民族生产朝拜服、朝拜帽。生产任务极其繁重,往往为了赶工时,给监狱多挣钱,经常强迫服刑人员加班加点生产到凌晨三、四点钟,披星戴月是四监区的生活常态。四监区大队长文雅琴,教导员张敏巧、侯俊红,分队长叶雪莲、王曼玲、杨晓芳、安东斌是几个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女监开始大规模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四监区助纣为虐,不甘落后,将法轮功学员分别禁闭在小号室内,不准出房门,不准接触任何人。指使刑事犯六人包夹何斌英,夜间不允许睡觉,一直罚站到天亮,白天恶警开始叫骂、污蔑大法与师父,逼迫何斌英听、看污蔑大法的邪书。一月后,何斌英出现严重的神经衰弱症、心脏病,不能下床正常生活,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一年多,何斌英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
二零零六年五月,何斌英身体稍有好转,四监区的恶警又一次重演了零五年的邪恶迫害手段,何斌英旧伤未愈,又添新痕。以后每年七月都成了女监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时段。
二零零九年元月,由于长期遭受迫害,何斌英身体已相当虚弱,时常出现高烧症状,中队长王曼玲、安莉强行将何斌英转到女监卫生所住院十天。
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是何斌英所谓的刑满释放日,金昌市“六一零”、北京路派出所等三人将何斌英接出后,到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强行非法登记,然后又将何斌英转送到何斌英的母亲龚玉莲家。
岳母龚玉莲遭受的迫害
龚玉莲,魏安月的岳母,七十七岁,和女儿何斌英一起走入大法修炼,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拖厂家属院。
岳母龚玉莲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大法遭受江氏流氓集团污蔑迫害。为了维护大法,六十六岁的龚玉莲老人于二零零零年二月,进京上访,证实大法的美好。被天安门广场警察非法拘禁,转至兰州驻京办,后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派出所警察从北京非法劫持回兰州。七里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非法审讯后,在晏家坪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正当人们举家团聚的过年日子,而龚玉莲老人却是在拘留所遭受着迫害中度过的。
二零零一年二月,女儿何斌英已被非法关押在平安台劳教所,孤苦的母亲龚玉莲正在家中准备过年,七里河区八里窑花寨子乡八里窑派出所三名恶警突然闯入家中,强行将龚玉莲劫持到七里河区韩家河戒毒所非法关押迫害三个月。当时韩家河戒毒所由七里河公安分局非法开设了洗脑班。所长叫丁升潮(三十多岁),其他看守是穿制服的四名警察(在一起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三十多人,其中一名兰通厂法轮功学员于文德在转到戒毒所之前,被七里河公安分局政保科席明杰等恶警扒光衣服,用硫酸浇洒下身,残忍至极,至今仍留有疤痕)。
恶警动用各种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念其它宗教的书,被法轮功学员抵制后,他们把每个房间的门锁上,限制上厕所时间,每次上厕所都排队,有人甚至大小便失禁。法轮功学员被迫绝食抗议三次,最后一次长达十天之久。恶警怕出人命,承担责任,才叫各单位将自己所辖区法轮功学员接走。并且勒索每人所谓的伙食费一千二百元。
韩家河戒毒所其中一名恶警是七里河公安分局派去的叫杨东晨,此人后被借调到龚家湾洗脑班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暗中私自多次诱骗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
二零零二年三月,在中共邪党的所谓“两会”期间,当地邪恶害怕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七里河区花寨子乡崖头村邪党书记何某某,村长吴某某带领村委会两人二十四小时非法居住在老人家中,监控龚玉莲老人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龚玉莲的女婿魏安月、女儿何斌英,被兰州市国保大队秘密非法劫持到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兰州市国保大队秘密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一年四个月。龚玉莲在女婿、女儿突然失踪后,在七个月内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老人十分着急,到处寻找,几乎找遍了兰州市及周边各县市的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行程几百公里,对方回答都是“不知道”。老人曾三次找到兰州市国保大队询问女婿、女儿的下落,恶警总是欺骗老人说:“我们这儿没有你找的人。”直到二零零四年七月,龚玉莲老人突然收到女儿何斌英的来信,才知道女婿、女儿还活在世间,就是被非法秘密关押在自己曾多次找过的地方,但是仍然被恶警拒绝探视。
二零零五年初,女婿、女儿被非法判刑,分别关押在兰州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从此老人为了探视女婿、女儿,就在兰州监狱和甘肃省女子监狱之间苦苦奔波了六年之久。在这些年当中,七里河区花寨子乡、八里窑派出所、崖头村干部一直不断的骚扰龚玉莲老人,老人在家中没有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十六岁的龚玉莲老人,经历了十年多的风风雨雨的迫害,身心倍遭摧残,最后连女婿的面都没见到,含冤离开人世。一个原本美满,其乐融融的家庭,就这样被中共邪党迫害的支离破碎。
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
代理检察员:陈岭、郭玉洁
审判长:唐培勇
审判员:付宏观、杜春由
书记员:王小军
甘肃省安全厅处长:仝新华
甘肃省安全厅看守所:所长刘浩、副所长常某某
警察:杨学民、刘晓东、姚平福、刘浩(女)、李某某、杨刚(专门外面跟踪)
甘肃省平安台第一劳教所七大队
大队长:戴文琴、陈××
中队长:周子忠、谷艳玲、王亚丽
分队长:敬学芬、刘升、范小红
金昌市邪党委:
地址:金川区建设路68号,邮编:737100
区号:0935
李建华,办:8399999、13830596889
姚忠兴,办:8329809,宅:8226888、13809458889
王建洲,办:8328887,宅:8329878、13909458808
康坚,办:8328918,宅:8326816、13993598659
王礼平,办:8216968、13389458818
方银天,办:8213167,宅:8333999、13993562399
李兴吉,办:8212132,宅:8233922、13993568038
王真福,办:8234387,宅:8331819、09353681887
祁玉祥,办:8234385,宅:8211786、13309458688
贾有忠,办:8213524,宅:8225709、09353689005
综合科,办:8213340、8234384
秘书科,办:8222292,传真:8310831(值班)
金昌市市政府:
地址:金川区新华路82号,邮编:737100
区号:0935
郑玉生,办:8819996,宅:8812080、13909456990
张连根,办:8213512,宅:8332989、13909456560
李成龙,办:8329816,宅:8212205、13909452885
刘永堂,办:8329819、13830560168
马森,办:8329818,宅:8211636、13909452388
高东生,办:8213573、13993586658
亢万柏,办:8238764,宅:3681608、13993598688
任斌相,办:8234571,宅:3681069、13993598606
徐智林,办:8329910,宅:3681610、13993598666
刘宏,办:8211339,宅:8316566、13993598998
程湖,办:8213530、13593596969
毛万福,办:8215935、13593585885
李雪涛,办:8213245,宅:8239099、13593598609
金昌市政府:
综合科:8213289、8212304
秘书科:8212768
值班室:8212304、8234519(夜)
传真:8213402
金昌市中级法院:张文豪、徐长林、杨炜、李薇、李军武、杨鹏、刘伟、马吉民、俞作虎
金昌市司法局:孙天义、赵燕霞 赵明、张水学、李春慧、肖春玲、孙志珍、钟龙才、王金义、谢玉华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彭毳、樊新兰、杨礼强、王永彬
金昌市物业管理中心:满洪斌、潘万祥、袁红玲
金昌市相关电话:13399313109、13309457960、1315017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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