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夜,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城西派出所几个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杨惜芝医生家,以“谈话”为名将杨惜芝骗至派出所,之后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杨惜芝的家人,说“杨惜芝态度没有改变被扣留”。如今杨惜芝已被“扣留”四个多月,连过年都没有放她回家。她家上有老下有小,幼小的女儿都要靠亲戚来照料。
一、好医生遭非法劳教折磨、失去工作
法轮功学员杨惜芝,原在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上班。学了法轮大法后,她看淡了名利,病人送的红包也不要了,一心一意的干好工作。用她同事的话说:“杨惜芝就象变了一个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慈云医院头目就迫不及待地与揭阳电视台勾结,在医院职工大会上导演所谓的“揭批大会”丑剧。顺带澄清一下:当时念的孙少芳的所谓“悔过书”,是由院长黄宏汉指使医院办公室主任林汉城捏造编写的。事实真相是:孙少芳炼了法轮功,放下了个人的恩怨,主动与邻居打招呼,使多年的邻居间隔消除了,邻里和睦了。孙少芳炼功后身体的病好了。孙少芳很高兴,逢人便说这种功法好,使她身体健康了。“七·二零”迫害开始后,在黄宏汉的恐吓下,孙少芳不敢炼了,二零零二年得脑瘤去世了。院长黄宏汉威胁、恐吓杨惜芝等几位修炼法轮大法的职工,要他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缴交大法书籍,否则予以开除。只因杨惜芝说了“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要坚修到底”,医院两次将她调离科室,最后一次被调离医务工作,在院内食堂干最苦而收入又最低微的杂工。黄宏汉还多次对杨惜芝的家属施加高压。为了能保住惜芝的饭碗,杨惜芝的家人不得已多次给黄宏汉送贿金。黄宏汉一边收受贿金,一边却无耻地向警察通风报信迫害杨惜芝。为了使杨惜芝放弃信仰,黄宏汉甚至不惜采用挑拨离间的手段,挑拨杨惜芝的丈夫与她离婚。在重压下杨惜芝的丈夫也经常毒打和辱骂她,并采取多种卑鄙手段逼杨惜芝放弃信仰。
二零零二年,杨惜芝因贴真相不干胶被非法关押在广东妇女劳教所,中共“十六大”前后遭到更残酷的迫害,四大队的恶警田淑玲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她被强行拖去工房干活,因她不配合恶警,臀部及脚被拖伤,拖过的路上都是血。受到吊铐、电击、毒打,多次被强行隔离,被恶徒进行车轮战强迫洗脑。尽管如此,在生命时刻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她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
杨惜芝被非法劳教迫害后曾想在单位继续上班,被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头目黄宏汉以不愿放弃修炼为借口而拒绝。杨惜芝只好在自家开的药店上班。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感化着来店的病人,也使其丈夫对她的态度渐渐好转。
二、近半年多次被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以来,揭阳、揭东恶警又借各种所谓的“敏感日”骚扰杨惜芝。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亚运”火炬在揭阳传递前夕,揭东县“六一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伙同网警、城西派出所对杨惜芝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并把她非法关押于揭东县看守所十八天。十一月十日“亚运”前夕,揭东县“六一零”伙同派出所警察又对杨惜芝进行骚扰。
十二月六日,粤东侨博会和揭阳楼剪彩仪式前夕,揭东县“六一零”伙同派出所警察对杨惜芝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要其家人签所谓的“保证书”。十二月九日,揭阳市“六一零”潘军阳伙同揭东城西派出所王尚青、谢少雄等再次来到杨惜芝诊所进行骚扰。
十二月十四日夜,杨惜芝再次被揭东县城西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揭东县看守所至今。
有人不解:杨惜芝刚从揭东县看守所出来,还没几天怎么又被绑架进去?大家不妨看看参与绑架的市610潘军阳是何等人物:
揭阳市610成员潘军阳,家住榕城区榕东办事处梅兜村莲花大道,原是揭阳东径监狱的一名狱卒,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爬到了市公安局,被安排到被人唾弃的610办公室。在一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他得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大黑财,自此他尝到了“甜头”,更加卖力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哪里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哪里就有潘军阳的影子。去年十二月九日,潘军阳和城西派出所几名警察去骚扰杨惜芝诊所时,看到有很多病人在等杨惜芝看病。过后杨惜芝就被骗去城西派出所,被绑票了。听说杨惜芝的丈夫并没有去花钱,杨惜芝就这样被非法关押至今。
三、从宪法条文看迫害杨惜芝的违法性
杨惜芝信仰“真善忍”没有违法。很多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国家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宣传法轮功也是属于信仰范围的,也是受宪法保护的。所以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相反,对法轮功学员杨惜芝的非法抓捕、非法拘禁才是违法的。
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的总纲。一切违反宪法的成文、不成文的所谓“法律、法规、文件、行政通知、口头命令”等等,都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哪怕是身着制服、头戴国徽的所谓“执法人员”所为,也都自动失去合法性,任何公民可以不予配合,并依照宪法进行抵制。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注意这里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当然也包括中共及其领导人。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依据这一条,大家看看去年十月份以来,揭东县610、网警、城西派出所王尚青等人在没有合法的手续就随意闯入杨惜芝住宅搜查、拘捕,已是明显触犯宪法第三十九条。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我们来看看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夜,揭东县城西派出所几个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杨惜芝家,以“谈话”为名将杨惜芝骗至派出所,之后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杨惜芝的家人,说“惜芝态度没有改变(坚持要炼法轮功)被扣留。”杨惜芝因此就被关押在揭东县看守所至今。揭东县610、城西派出所王尚青等人对杨惜芝非法扣留在看守所至今四个多月,明显触犯宪法第三十七条。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去年十月十二日,揭东县610、网警、城西派出所王尚青等人对杨惜芝非法抄家,抄到真相币并没收,并据此把她绑架并关押于看守所。真相币是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属于信仰范围的东西,是受宪法第三十五条保护的。揭东县610、网警、城西派出所王尚青等人没收杨惜芝家的真相币,已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第十三条。
综上所述,自去年十月份以来揭阳市610、揭东县610、城西派出所王尚青等人对杨惜芝的抄家、没收私人的合法钱财、绑架、关押都是明显违宪违法的行为。鉴于上述揭阳市610潘军阳、揭东县610、城西派出所王尚青等人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请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释放杨惜芝,赔偿给杨惜芝所造成的损失。
四、教训与善劝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对哪个社会对哪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由于江泽民和中共的妒嫉,才发动了这场对善良的虐杀。很多人被中共的谎言所迷,跟随着干坏事,推波助澜,使这场中华民族的浩劫持续了十多年。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也是为了结束这场迫害,使人不再被中共的谎言所迷,不再在无知中对神佛犯罪。法轮功弘传世界,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和支持。各国民众对中共的打压表示愤慨。
揭东县曲溪镇法轮功学员吴静芳在揭阳看守所被警察迫害致死,东山区新河村黄涌忠在韶光监狱被迫害离世,相关的责任人好象都逍遥法外。现在国际已经成立了一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专门受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件。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记录在案。这是正义在人间的体现。除此之外,还有天理,许多参与迫害的人遭恶报的也不少。
大家也看到了,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虽是新建医院,但每天来该医院看病的病人可不少。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该院院长黄宏汉积极参与迫害,打击医院内道德高尚的法轮功学员,自此医院的经济效益一年不如一年,医院的技术人才也大量流失。他家里也有够他操心的事:女儿多病,儿子与儿媳在闹离婚。很多人都说这是他挑拨人家离婚和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得的报应。
原揭东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惠春,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过后他老婆得了癌症死了、儿子车祸死了。这是报应落在其家人身上的例子。这些害人害己的事我们不想再多举,遭报应的事是法轮功学员不愿意看到的。但“善恶有报”是天理,谁也违抗不了。中共的“卸磨杀驴”的把戏有的人也耳熟能详:就是中共今天搞运动中你被当枪使,明天运动结束了你就是替罪羊了。
所以奉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别以为你们只是按上面的命令行事就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也许这条法律就是在为你们明天准备的。希望你们擦亮眼睛看看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违反法律的人,终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醒醒吧,早一天弃恶从善吧,否则你的生命会因你的暴行而不得安宁,你的家人会因你的罪恶而备感羞耻。法轮功学员们在饱受迫害后,还在向你们讲清真相,劝告你们不要作恶,真的是为了你们的将来着想,虽然你们无数次地伤害他们。为了你及你家人的未来,请停止迫害法轮功,请立即无条件释放杨惜芝。
主要责任人:
广东揭东县城西派出所:
所长王尚青:0663-3273898(办)、0663-8677038(宅)、13902767558
指导员陈映新:0663-3273898(办)、0663-8386463(宅)、13902768463
副所长吴美丰:13502686163
谢少雄
揭东县国安大队:
大队长林旭斌:0663-3275610(办)、0663-3269069(宅)、13502689377
教导员张少波:0663-3275610(办)、0663-3268123(宅)、13502688185
揭阳市610:
潘军阳:0663-8235627(办)、13822969755
杨耿光:0663-8235627(办)、13502603729
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
黄宏汉:0663-8282266(宅)、13500167666
广东妇女劳教所:田淑玲
揭阳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
周新全,办:0663-8269128,手机:13580180000
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1390276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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