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吴碧琳被中共“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秘密绑架,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三月二十八日上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对吴碧琳老人秘密开庭。
三月二十八日上午,武汉市及江岸区的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及公安局的主要头目几乎全部到场。为掩盖其非法审判的实质和心虚,“六一零”如临大敌,江汉区法院里里外外布满军警和便衣特务,连出庭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有全副武装的警察“贴身保卫”。平时即便是审判严重暴力犯罪的重刑犯,都没有过这种阵势。印证了中共官员自己虚弱到了极点--面对手无寸铁、慈悲善良的修炼法轮功的老太太,只能靠警察和武器给自己壮胆。
这次非法庭审的直接责任单位是江汉区法院、江汉区检察院。几年前,江汉区法院常务副院长肖国雄、江汉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国涛都是“六一零”系统的骨干头目,因有严重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和责任,多次在网上曝光。
中共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指控”的主要内容是: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十时,吴碧琳与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黄静、孙静屏、宋文绣等一起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递交控告信,控告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市红的武汉市公安局的几名办案民警,并讲法轮功受中共迫害的真相,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李市红。
吴碧琳女士在庭审现场彻底否定起诉书中的指控,坚持对法轮大法和真、善、忍的信仰,指出强加给她的罪名是彻头彻尾的陷害。在庭审过程中,中共人员指派的法官、检察官在匆忙念完起诉书后,就按照“六一零”早已定好的程序,不对基本事实进行调查,不对基本证据进行质证,不展开法庭辩论,既没有律师的参与,也不敢让吴碧琳本人申辩,就蛮横的把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强加给吴碧琳,然后草草休庭,声称将“择日宣判”。
据明慧网之前的报道,吴碧琳等几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递控告状,控告公安国保绑架、伪造证据陷害武汉法轮功学员李市红。为此,吴碧琳被“六一零”非法抓捕并长时间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到谌家矶洗脑班,但吴碧琳仍拒绝放弃信仰。武汉市“六一零”既想加重迫害,又怕罪恶曝光,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突然将其秘密绑架,并采取一系列破格的程序,一边统一口径,不承认绑架,隐瞒关押地点,一边异地火速开庭,实施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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