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大法弟子刘洋遭受迫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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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受害人:刘洋,男,出生于1975年7月4日,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测井公司职工。

遭迫害背景:1999年4月25日后,由于中国江泽民政府对大法的迫害,刘洋被非法拘留4次(分别为99年10-11月间,2000年3-4月间,2000年7月末,2000年8月中旬。其中后两次是因为刘洋公开在原炼功点上炼功,前两次是因为进京上访。),之后于2000年8月30日被非法判教养一年半,在那里被迫强制劳动,并遭体罚,尤其在2000年5月20日之后的11天里,劳教所内定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严管。法轮功学员被打被罚,教养院的警察违法行为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因为背后有主管张守江(凶手一)的支持。

迫害细节:刘洋所受的主要是软刑。就是被强迫半蹲在墙边,一动不让动。一直到半夜,只有吃饭、上厕所才能起来。在6-7月间又有3天不让睡觉,这次是蹶着,双手抱头或反背在后面。这两次迫害具体负责人是二大队贾景良大队长(凶手二),具体执行者之一是王德闯(劳教人员),他因此被放假几天回家送丧。

2001年年末,当有20多人绝食了10天的情况下,唐小彪(凶手三)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坐板。绝食之前有两个月的时间大法学员被迫早上4点起床(2001年9月20日开始),一直坐板到晚上十点,只有上厕所能起来几分钟,而且规定次数,吃饭也是坐着, 刘洋的屁股都坐烂了,身上都起了疥疮,另有7-8个人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有中午是大米饭,早晚为粗面发糕。就这样他们把每天坐板18个点,睡眠不足6小时,营养严重不良的情况反映给检察院驻教养院办公室,可情况并没有改变。


转载自明慧网 20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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