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工作是“义务劳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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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期明慧刊登的《由七年的资料点生活谈我的修炼心路历程》中,同修提到:“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可以为自己的家庭与事业呕心沥血,但是在大法的工作上好象是额外的付出。自己的工作与大法的工作区分的那样的明显。自己的家务活或是自己的事业有问题一分一秒也不能拖,但换成大法工作想怎么拖就怎么拖。自己的家务活或是自己的事业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大法的工作敷衍了事,马马虎虎。好象自己的工作与大法的工作贴了个特殊的标签似的区分的那么明显。”

同时我也发现,海外的西人学员在这方面就好的多。我就在想,为什么这种行为在大陆大法弟子和海外的华人大法弟子身上表现的如此突出?我联想到大陆邪恶党文化中的种种“义务劳动”,比如“全民义务植树”、“全民卫生”、以及大大小小单位、机关形形色色的“义务劳动”。其实这些所谓的“义务劳动”和西方正常社会的“志工”是截然不同的,西方的志工是出于理想和自愿的,是无人督促、不求回报的;而邪党社会的这种“义务劳动”并不是真正的出于自愿和热心,而是单位摊派的不发工资的“白白出力”,时间长了人也被搞疲了,一想到“义务劳动”就跟“可干可不干,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敷衍了事”等同起来了。

我们大法弟子做的这些证实大法的工作,因为在表面上确实都是义务的、没有人强制你干,没有人发工资,不干也不会有人开除你。所以在那种“义务劳动”党文化下长期浸染的大法弟子不自觉的就会用那种常人的“义务劳动”心态来对待大法工作,而不是把自己当成大法工作不可缺少的一员,全力以赴的、兢兢业业地把大法工作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其实这种心态是出于私心,正如同修所说:“我认为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在法上还不是真的明白什么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在心性上就是私心太大。”

其实,在另外空间看我们的常人社会、看大法弟子的证实法,和我们表面空间正好是相反的。在常人中,你看自己的常人工作、个人事情是那么的真实、重要、紧急,而大法工作可做可不做、不用急,是“副业”和“业余爱好”。而在另外空间里看,恰恰相反,你的常人工作、个人事情是为了配合大法弟子的证实法而存在的,是为了维持在常人社会的生存状态,以便更好的证实大法、救度世人,大法工作才是你最重要、最紧急的“主业”,必须好好完成的,因为那才是你来时的大愿、史前承诺要做的事情,如果你不做、不好好做,那如何对得起对你寄托无限希望的众生,如何对得起自己千万年吃苦轮回等待的这正法的一瞬间?

还有一点,就是很多学员把当地资料点、还有明慧网,都当成了一切包干的“义工”、“单位”或“上级”,出什么事情都找你,你有责任、有义务替我们解决我们碰到的一切技术问题、修炼问题、协调问题、甚至个人问题,严重的依赖心、等靠心,而不是首先自己认真学法、向内找、想办法去解决这些自己的问题。

这种一切依靠“上级”和工作推给“单位”的心态,其实也是一种党文化的变异表现,因为在大陆邪党统治下,为了严密的控制人民的一切,包括吃穿住行、婚丧嫁娶、教育工作、户口粮本等等,什么都要找单位、找上级,人们的一切生活资源和生存条件都被邪党控制,使得长期处于这种状态的中国人养成了这种变异的心态。实际上,这种“大包干”的现象在西方正常社会是找不到的,人人都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单位、公司只负责提供工作的场所和相应的工资,没有人从头至尾替你包办住房、上学等等个人事情。所以从大陆初来西方的中国人一开始很不适应,觉得西方社会“不可思议”,觉得大家都不理解自己。其实在西方人看来,大陆人那种变异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不可思议。作为大法弟子,这种党文化造成的变异观念也一定要去,希望大家多看看《解体党文化》,时时清除自身的变异观念。

个人体悟,不但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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