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北京奥运排斥法轮功 违背奥运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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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讯——上周北京奥运组委会公开发表政策禁止法轮功学员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此政策不但严重违反中国宪法而且违背奥林匹克宪章。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谴责北京当局的这项决定,并呼吁国际社会向中共官员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收回这个违法的政策。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张而平表示,奥运不能沦为中共为自己涂脂抹粉的舞台。有千百万的人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中共从奥运中排除,这一严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行为应当受到谴责。

11 月8日,美联社报导了北京针对奥运将实施的信仰歧视政策。报导中指出北京当局放宽了有关宗教信仰方面的政策,但这种放宽 「不适用于法轮功团体」并重申中共决心要对其排斥、取缔并消灭。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李湛军对美联社说:「法轮功的经文、法轮功的活动在中国是被禁止的。来中国的外国人必须尊重和遵守中国法律。」

事实上,中共把法轮功定成违法组织的政策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和中共签署的国际人权法。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又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奥林匹克宪章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个人,不能因为其种族、宗教信仰、政治立场以及性别而受到任何歧视;否则就不能属于奥林匹克运动。」奥委会这项规定明确的保护包括法轮功这样的团体不受排斥。

张而平表示﹐北京称法轮功违法只是想利用此种笨拙的手法来替其暴政和迫害找掩盖。事实上摆在眼前的是千千万万和平、守法的公民只因为他们想要拥有健康的身体和道德的回升而遭受残酷的迫害;他们的权利被专制的共产政权掠夺。在全世界75个非共产体制的国家,法轮功能自由、合法并公开的传播;唯独在中国遭受无限度的打压。

据2005年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发表的报告指出,中国66%的酷刑受害者是法轮功学员。2006年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表达了他对法轮功遭受系统化迫害案例的关注。他表示许多报告关于逮捕﹑监禁﹑非人待遇﹑酷刑﹑性虐待﹑迫害致死﹑及对所谓异端组织的不公正审判,反应了中共政权别有目的针对指定团体实施制度化政策,尤其是法轮功。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已经详细证实有超过六万三千件酷刑案例存在,超过3000人被迫害致死。我们相信实际的死亡人数高达一万或更多。

早在2005年,本信息中心收到了可靠的报告,中共将违背改善人权的承诺并企图在2008年奥运来临之前加大力度消灭法轮功。2007年5月,据来自中国的内幕消息报导了国家安全局发出的秘密通知。这份通知主要列举了43类人士,他们是中共严密监控﹑企图排除于2008年北京奥运之外的人士(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

张而平同时表示,无数事实证明,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中共的统治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和最荒谬的一页。中共是搞暴力和阶级斗争的邪恶组织。法轮功是以 “真、善、忍”为原则的修炼团体。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完全是凌驾于自己的法律之上,迫害的手段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去年曝光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被西方政要称为是这个地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他说,“在迫害中,法轮功学员承受无名苦难呼唤良知,了解真相的民众认清中共邪恶的本质,大面积觉醒向善,纷纷退出中共邪恶组织。国际社会对中共独裁政权的谴责声也越来越高,江及其帮凶罗干、周永康、刘京等已在多个民主国家被起诉。邪不胜正、善恶必报,我们在此呼吁中共官员不要再助纣为虐,为自己留条后路。”

我们呼吁国际奥委会对北京发出的声明作出正式回应,呼吁国际社会和国际奥委会为保障奥林匹克精神,谴责并制止中共公开违反人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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