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法弟子被绑架勒索情况(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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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孔凡英,女,47岁,佳木斯亚麻厂71委。2000年进京上访被送进佳木斯看守所拘留81天。拘留期间,受到了噪音、不让睡觉等迫害。在浑身长疥,绝食到生命出现危险时,警察还从家属处要了1800元及300元所谓的饭伙才放人。以后又非法闯入居所抓人,并无理二次送看守所拘留。主要责任者:恶警郭维山。
 
邹本义,男,64岁,佳木斯北方机械厂职工,居住在永红区46委1组。1999年7月21日晚去省上访被公安局截回,非法拘留20小时,由单位带回。2000年3月5日进京上访,拘留30天后被勒索合计人民币3900元。市、区、厂、办包保人经常来家骚扰,抓人,被逼离家出走。主要责任人:石秀文,孙强

邹继芹,女,39岁,佳木斯经编印染厂昌太公司职工,居住在永红区46委1组。2000年进京上访,路上被恶警翻去300元,回来后被拘留,无理关押一个月后被勒索2000元人民币(永红分局)+1500元(单位)+600元(伙食费)。友谊路派出所无故抄家。主要责任人:石秀文

王允奇,男,58岁,经营佳木斯市白铁社后改名为五金厂,居住于永红区36委6组。99年12月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反映因修炼法轮功而身体健康的真实情况时被抓,后送回拘留近一个半月,被勒索3000元后放人。2000年春节初七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抓,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无理关押近半年,被勒索2000元。2000年11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爱人怕罚款离婚,从看守所转至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看守所因抗议被无理关押绝食被灌盐水上大脚镣锁在地板环上。在劳教所被打得头部脑梗塞、高血压、心脏病等,劳教所怕花钱治病,保外就医推给社会。出狱后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主要责任者:石秀文

杨淑娟,女,65岁,永红区71委8组佳木斯亚麻厂住宅楼。2000年12月进京护法被拘留16天,被勒索人民币1000元(亚麻厂分厂)+2000元(佳市永红分局)。非法扣发退休养老金,每月只发180元生活费。2001年5月22日因做真相材料被拘留(因绝食被带手铐脚镣,大字型钉在地板上。)后劳教,16天放人。
主要责任人:亚麻厂分厂党委书记冷占义,厂公安处长王德顺,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

郭志海,男,42岁,佳木斯市发电厂职工居住于发电厂家属区。2000年2月,因上北京信访办上访,被恶警非法抓捕关至佳木斯驻京办事处,扣款350元所谓保管费,在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中,关押男女大法弟子20人左右,数天后被押回。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近60天,东风分局向家属索要2700元人民币所谓罚款放回家。单位扣了我500元人民币。影响工资收入2000多元。(也是罚款)。

第二次是本单位让我表态是否还修炼法轮功,因为我坚定修炼的态度很坚决,单位便强行将我送至看守所关押15天。在关押期间,因绝食,被佳木斯市看守所强行灌食3次,后因把食道口腔插破,造成化脓,身体极度虚弱,才放回家。关押期间停发工资2500元。(两次合计8050元)。

李淑华,女,47岁,佳木斯市亚麻厂职工。居住于亚麻厂家属区。2000年10月进京证实法回来后,由单位公安处送拘留所,第三天,因绝食被恶警打的满脸鲜血,又让刑事犯按着灌食,因李拒不配合,便用开口器、筷子翘开嘴,有时下胃管时上下绞动,并给带上48斤重的脚镣,锁在地板上手带上手扣子,一动不能动,这样在绝食绝水18天生命垂危时,才放回家。单位和永红分局经常上家骚扰。今年5月22日在向世人讲清真相时,又被亚麻厂公安处非法绑架,由永红分局送看守所。李抗议非法关押绝食绝水,在李身体状况极差的情况下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李为了争取学法炼功,无罪释放,继续绝食绝水,干警强行灌食,被视为为难管理之人,关在严管队小号里(不足14平方米阴暗的小屋里),一个人,不能与人交谈。现已骨瘦如材,生命危在旦夕,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发正念,援助李淑华早日逃出魔窟。

王淑君,女,46岁,佳木斯市农垦大厦职工,居住于农垦大厦家属楼,今年10月去天安门护法,被带回非法关押45天,2000年6月去国务院信访办被抓,带回关押在看守所后劳教。在劳教所被迫害致双肾萎缩、高血压、严重白内障双目失明。当时医院留住院,被劳教所拒绝,带回劳教所,直至生命垂危才放人,至今仍然浮肿,未恢复健康,即使这样,警察还经常来家骚扰,影响正常生活。夫妻被开除公职。

金丽华,女,38岁,黑龙江省友谊糖厂职工,家住永红区56委2组。2000年2月20日去了北京信访办,远远望去,信访办门前蜂拥着四五十人(后来知道那是各地派去抓捕上访大法弟子的警察),刚到门前,马上就拥过来一些人问她,由于说了地址,被警察带到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向她索要了往返的出租车费。因钱没和零钱放在一处,没有搜去。在办事处十八九个男女混居在一起,被监禁一周。在佳返途中,和另一名同修被拷在一起,到佳市后,在永红区办事处填了15天的行政拘留票子,哪知一关就是四十多天。这期间,永红办事处及单位多次向家属索要所谓的罚款,家人被迫交永红分局(石秀文)三千元,单位(张宝庆)一千元把她买了回来。同年五月,单位重新启动生产,招聘员工,她是一名制糖工程技术人员,也参加应聘。当时的条件是考试,择优录取,她考了第一名,却没有被录用,当时,她找了有关领导,各级领导层层推诿,最后回答说是因为炼法轮功,若想上班就写保证书,她问:"是谁规定的?"他说:"上边领导开会提到了。"让他拿出文件来,他说是口头的,没有文件,就这样至今也没能上班。12月份,单位还协助市610办洗脑班,强迫参加。2001年5月,组织部门又开除了党籍。

冯桂芬,女,51岁,家住佳木斯市永红区74委。2000年5月29日进京为法轮大法讨回公道被关在天安门分局的大铁笼子里,后送至驻佳办事处每天以80元床费勒索了3天,(每张床睡4个人,她是睡在3个小圆凳上)押回后送佳木斯市看守所。她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不能吃犯人吃的饭,绝食绝水9天回家。

2000年11月17日,友谊派出所以董平为首在没有任何搜查手续的情况下,抄家,非法把她带到友谊派出所,董平要给带手铐,她拒不配合,随即上来几个男恶警拳打脚踢,头发拽掉了一大把。后把她铐在床头,认为她是顽固分子,就把永红分局郭维山打电话叫来,郭骂师父、骂大法,还搜身,押至永红分局,后把我放回家。

王淑琴,女,55岁,家住佳木斯市永红区59委8组,石油化工厂职工。2000年5月下旬,在北京天安门炼功证实法被抓,(连目击者都抓),由天安门分局转至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单位担保,放回家。2000年10月上旬进京,在天津车站转车时,站内派出所以检查身份证为由,把她抓起来后送驻京办事处,佳木斯煤机厂保卫处把她带回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勒索1500元。驻京办老齐(佳东分局,女)搜走140元,还有100元老齐和单位的人分了说是看管的辛苦费。

段宜发,男,50岁,家住永红区十九委六组。2001年9月4日,友谊派出所民警无故将他带到派出所审查资料来源,无结果。而后交永红分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拘留15天,造成经济损失1100元。直接责任人:石秀文

李绍志,男,39岁,佳木斯市永红区居民。2000年2月14日进京上访被押回后,送佳木斯市看守所关押3个多月后,被劳教一年,由于正念的作用于佳木斯市劳教所开迫害法轮功的表彰大会之际,走出劳教所,至今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又班不能上。

张海燕,女,37岁,佳木斯市化学制药厂职工家住永红区。2000年2月进京护法,2月14日被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84天,家属无奈花500元请公安局主要领导吃饭,又给了永红分局石秀文500元方才放人。

李云霞,女,37岁,居住于佳木斯市永红区。于2000年5月下旬去北京正法,在天安门练功被抓捕,送至天安门派出所后转至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被押回送看守所拘留12天,被释放。拘留期间绝食抗议被非法关押而遭强行灌食。

李学杰,女,52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青乡江南村村民。2000年1月乡政府强行索要房照、身份证、户口做抵押以防止进京。2000年5月29日进京证法,在金水桥做功被抓关进天安门派出所的大铁笼子里。后转至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由郊区分局和村里胡广全押回,6月4日被非法关押于佳木斯市看守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15天,她为证实大法,抗议无理关押绝食绝水8天,恶警用开口器翘牙,两次插胃管灌食(玉米面加咸盐),6月14日释放。2000年九月,乡政府王风云,村治保唐建兴,胡广权到家非法搜去讲法带,及录音机,并以抓儿子胁迫她写保证,按手印,唐建兴还多次以串门为由进行监视。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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