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学员作证中国警察对他的虐待(译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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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下面的叙述是关于西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北京和平请愿时所发生的事实。

2001年11月20日

我到达天安门广场并直接走向西方学员所约定的会面地点,他们已全部到达。他们已经在我到达前举起了写着“真、善、忍”的横幅。警察的箱型车及警车以极快的速度从我身边开过。他们开始围成一圈将所有学员围住,这样在广场上的目击者就不能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有许多观光客以及中国人在广场上。在圈外的警察对旁观者大叫并驱逐他们离开,这样他们就无法看到在圈里的警车旁发生什么事。我直直走进圈里和同修们在一起。警察粗暴地拖拉着毫不抵抗的学员们。没有任何一位学员做出反抗。

我坐下来和其他的学员坐在地上打坐。当我坐了大约半分钟,一组警察走向我并试图将我拉离地面。两个警察抓着我的手臂,前后各有一个警察拉我的夹克。我不停地用英文重覆说明没有理由使用暴力,而他们用英文回答我“这是中国”,“照我说的去做”。他们非常粗暴,不准我们交谈,并对我使用暴力。他们用暴力试着将我的手臂及手腕折到我的背后。我平静地不断地说我能自己走。他们忽视我的说法并继续使用他们的暴力手法。经过不断地尝试后,他们将我用力地抱住,除非我使用与他们相同或更多的力量,否则我没有办法挣脱他们的箝制。我没有做出任何肉体或暴力的反抗。他们没有让我走进车子,相反的他们将学员丢进车子里,车外的学员们则遭到殴打或推挤,而车里的警察则试着将学员拖进车子的更里面。

其他的学员与我的遭遇差不多。警察们大叫,他们不管在言语、指挥、还是对待学员的态度上一点也不平静。警察一直拍摄整个事件的进行。他们不停地对学员拍摄并照相。有至少超过学员三倍的警察、军人以及便衣警察参加这次的逮捕行动。在警车中,警察一直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所以没有人能看到警车里面发生什么事,我们也无法看到外面发生什么事。我听到有其他学员在广场上及警车内被警察猛打并用脚踢脸及全身,即使他们躺在地上并没有做任何反抗。其他人则被拉扯头发。男女学员均受到同等迫害。

他们用数辆警车将我们载到天安门附近的一个警察局,当我们抵达时,他们以暴力将我们推出车外,并押到警察局的一间会议室,过程中他们持续对我们摄影以及拍照,学员们都没有反抗。

在会议室中,他们取走我们所有的照相机及手机,警察不允许我们和大使馆联络,也不允许使用电话。虽然我们数次平静地说明,我们拥有和大使馆联络并告知使馆人员所发生的一切的权利,但均未获同意和使馆联络。某些人试着和大使馆联络,被警察发现并被殴打,因此没有人可以打电话。我们虽然表示不愿意被摄入镜头,他们仍然继续对我们拍照及摄影。

他们几度想要分散我们,也想要将女学员和其他人分开,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允许我们上厕所,而当我们上厕所时,他们就寸步不离,紧紧跟着。我去厕所时,就有三名警察跟着我。后来他们成功地将我们分为数个群体,并将我们带到不同的讯问室,他们所采取的方式是强拉距离他们最近的学员,将之拉到离其他学员最远的地方,他们使用相当大的力量迫使我们分开。我们当时未抵抗,只是互相圈住每一个人的手臂,试着要呆在一起,因为我们知道中国学员在警察局被分开后,遭到非常恶劣的待遇,甚至因此而死亡。

我被迫和其他人分开,警察紧拽着我的手臂,我被迫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等待着被审问。当时警察又对着我们拍照,即使我们表示不愿意被拍照。他们将我送入一间讯问室,在讯问室内,一位警察负责问话、一位负责记录以及另一位站在门旁负责看守。

我平静祥和地回答相关的问题,之后他们开始问一些非常私人的问题,我说我不必要回答这些问题或遭受这些待遇,而且我们有权利联络大使馆。我被送出讯问室,又被迫坐在长廊的椅子上。其他警察走过来,他们拖着我,抓着我的手臂,其他人由旁边抓着我衬衫的前面。他们想要搜身,我不配合,他们就更加野蛮。只要有人不配合他们的叫喊及命令,他们的行为就变得更为粗野。

我又被带到另一间讯问室,里面有一人负责翻译及讯问、一位负责记录以及一位负责看守。他们问不同的问题,我只回答我认为和本次事件相关的问题,我没有回答我认为和这次事件无关的问题,并努力说明我应有的权利。之后我被送入有其他学员的会议室。据我了解,某些学员被迫和其他学员分离并被带到地下室,遭到更为粗野的对待。

他们用吼叫式的命令迫是我们移到地下室,我们没有我们互相握着手臂。我看到一位年轻女孩被警察紧拖着拖往地下室,由于警察强力推撞的结果,她几乎是被扔下楼梯。

在地下室警察展开另一项搜查,他们要我们缴出所有的手机、照相机、护照等。我们35名学员被送入一个大约2.5公尺乘4或5公尺大的囚房,即使我们不愿意,他们仍然持续对我们照相及摄影。

他们说不会监禁我们,也未视我们为罪犯,但我们仍然被关在一个有门闩的囚房,这违反我们的意志且他们没有给予任何解释。我们再度未获准与任何大使馆联络。

一段时间后我们从囚房被释放出来,并被推入那间比较大的会议室,我们坐在那里一阵子后,被转送到另一个地方,我们不知道会是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一直被转来转去。警察又使用暴力迅速地将我们送入警局外的警车。他们还是一路对我们拍照及摄影。在警车内,警察坐在靠窗户的位子,学员们则坐在靠走道的位子,有更多的警察在警车的前方及后方。

他们将我们带到一个机场旁边的旅馆,旅馆可能没有任何客人,要不然就是因为要容纳我们,而驱离所有的客人。警察还是以暴力方式将我们从警车带开,一路上我们都被拍照及摄影。之后我们被分别带到二间会议室,我想应该是在三楼。

我们再次被拒绝与大使馆联络。我们被迫分成二组,坐在房间内的椅子或沙发上。警察使用其它的家俱,他们的人数约为我们的二到三倍。他们对我们作出负面评论,并持续对我们摄影及照相。如果有人上厕所,就会有三至五位警察紧紧跟着。

后来警察试着要收我们的护照及行李,但没有告诉我们理由。我们说我们想要自己整理行李。他们将我们分成更小的组,并将小组带回我们住的饭店。我和其他二位学员及约十位警察在一辆公车上。

有七位警察和我一起走入旅馆房间,他们开始搜查我的私人用品及文件,我告诉他们那是我个人物品,但他们中有几位抓着我并将我推开,其他人则继续搜查我的行李。

当我回到瑞典时,我行李中的某些书籍及其他重要文件已不见了。我迅速地收拾行李,他们不断地催促我,且其中一位不断地对着我的私人物品及我拍摄。

我告诉他们请那位拍摄者等在门外,但他们不理会我的要求,那位拍摄者继续拍摄。之后我被非常迅速地驾离旅馆,以避开已经聚集在旅馆外的人群。其他学员也遭受相同的待遇。之后他们将我们载回拘留我们的那个旅馆。

大部分学员被个别带到旅馆中更远的地方,远离那间会议室,一个接着一个,并被讯问。我也被带离会议室,和二位女学员在一起。开始的时候,他们说他们会让我们在一起,但当被带到旅馆一楼的房间时,他们将我们隔离。从被逮捕后,他们不断地欺骗我们、哄骗我们以及分离我们,而动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被带到一间单独的房间,在房间内有一位警察翻译及讯问我,一个警察负责拍照,三个警察坐在房间的床上以及二个警察站在门外。

他们问了很多问题,也试着用他们满是谎言及诋毁内容的宣传资料“教育”我,我根本不信他们的谎言,平静地坐在那里。只要问题是有关今天这个事件的问题,我就回答。当我未回答某些问题时,他们马上变得恼怒,当我们告诉他们国际法赋予我的权利时,他们只是回避并以否定的语气回答我:“你没有这个权利,我们是这里的控制者”。(待续)

2001年12月21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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