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基督报采访报道:中国所谓的宗教自由系指中国允许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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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丹麦基督(报Kristeligt Dagblad)2004年5月11日的采访报导:

信仰许可

张而平仍然记得非常清楚,在他第一次听到美国人谈到对神的信仰时,感到非常震惊。

现年44岁的张而平,生长于文化大革命末期,且被有效的训练成摒弃对任何神的信仰,他说:「那时我无法理解怎么有人能想像神的存在呢?我觉得那是不可思议的。」

直到他24岁来到美国留学,他对世界所形成的认识开始渐渐被打破。近五年来,因张对中国人权记录的批评被中国政府列入黑名单。如今他是独立的纽约亚洲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Asian Research)的主席,该协会特别着重人权的研究。

张而平昨天在丹麦议会(Christiansborg)参加丹麦作家协会(Danish PEN)主办的中国人权研讨会,他表示:「信神对共产党制度来说是有危害性的,它强调个人而非社会。如此一来,它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是对立的。」

中国对外说是有宗教自由的,而且据估计有2亿多人属于宗教社群。但是,这种自由是非常有限的。信仰者只能在国家所允许的教堂、庙宇或类似的场所去做宗教崇拜仪式。

张而平说:「理论上中国政府承认一个人有实践信仰的权利,但是只有在政府所掌控之下才能享有,例如:如果一个基督徒团体他们想要和一个他们自己找来的牧师,举行他们自己的聚会,他们就将面临受到严厉处罚的危险」。

他指出,中国政府只能容忍宗教的社群,因为它希望在最后关头他们或许能被利用来稳定共产制度。

因此,中国政府自从1999年即严酷迫害中国的1亿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是一种适合现代的古老气功修炼方式,根据李洪志老师所传的三项主要原则「真、善、忍」进行修炼。

张而平说:「中国政府原本鼓励人们修炼法轮功,因为他们认识到法轮功可以给人们带来健康的身体,进而为政府省下大笔的医疗费用,但是当他们发现法轮功修炼者懂得由另一方面思考问题时,就展开迫害。」

就在一个月前,又有25名法轮功修炼者遭到杀害的消息获得证实。

如果一个认的信仰超越中国政府限定的宗教信仰限制,他就有生命危险及被送到劳教所的风险,后果即使如此。但即使人们遵守所有的规定,仍免不了要为坚持信仰付出代价。

首先,最重要的是官方规定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如选择其他的信仰,必须自动放弃为共产党党员提供的一长串特殊福利,如住所、行政工作甚至是任何有关政治的一切事情。

张而平说:「拥有宗教信仰的中国人有两种就业的可能:秘密地实践信仰或自己开公司。」

他鼓励西方国家在人权议题上,更努力且持续地施压中国政府,这对改变中国而言是最可行的方式。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中国人民是无知的,而且完全没有权力由中国内部进行改变。

张而平说:「西方国家政府有道德职权,这是他们必须运用的职权。他们将和中国建立商业关系,并在中国进行投资,但也必须始终如一的要求中国改善人权。」

也许有一天他可以打电话给他住在中国的母亲,自从他被列入黑名单后,他就再也没这么作了,因为他母亲可能会因为和不受中国政府欢迎的儿子通话而遭到中国政府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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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19681-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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