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之友致函唐家璇为查尔斯.李呼吁(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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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唐家璇外长:

我们吁请阁下释放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查尔斯.李(李祥春),他最近因为被指控破坏电视和广播设备而在中国南方的广州机场遭警察逮捕。

如您所知,李先生断然地否认这些指控。和我们一样,他相信他的拘禁与他修炼法轮功有关,除此之外别无其它理由。

中国政府“审判”查尔斯.李的决定,是在嘲弄司法,在西方民主国家,被告通常都会享有公平的司法审判。假如李先生的案件进入司法审判,我们请求阁下确保他的审判确实诉诸合理的司法程序。为了免受政府干扰以及获得公平的审判结果,李先生决定为自己辩护,因为他对中国的律师是否能够独立无偏见地行使职务没有信心。

自从1999年7月中国江氏政权展开迫害政策以来,我们非常关注中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到的待遇。假如李先生被判有罪而入监服刑,我们也非常关注他很有可能遭受到的残酷对待。因此我们再一次吁请阁下确保他的审判是依据国际法进行的,而且假如他被判无罪,他应该被释放,且中国政府官员不应对他施以进一步的迫害或骚扰。

您诚挚的 

欧洲法轮功之友

200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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