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之友为林丽丽的自由致函英国内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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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3年2月27日

敬爱的部长,

对于中国法轮功学员林丽丽女士即将遣返一事,我们在此表示深切地关注。如今她被捕并被拘留在曼特斯特机场。她的遣送日期已定于下周五,2003年3月7日。

林女士于2001年10月以法轮功学员之理由申请难民庇护,并与利物浦大学博士生张劲飞结婚。最近得知她已有6个星期身孕。她从曼特斯特搬到利物浦与丈夫同住,并告知内政部更改地址。从那时候起就定期地向利物浦内政部报到。然而,内政部拒绝她的难民申请,并将拒绝信送到她的旧地址,使她无法收到,以致无法适时提出申诉,而被列在遣送的名单上。

你可能得知,中国政府从1999年7月,对法轮功学员们发动一场严厉的迫害运动,造成将近600位学员死于监禁中,更多的人被非法逮捕,未经审判便处以高达18年的监禁、劳教、或关押在精神病院,拘禁期间大部分都遭到残酷的折磨。

我们严重关切,如果林丽丽被遣送回中国可能将面临险境,尤其是在她脆弱的怀孕状态。她和她的丈夫是反迫害的活跃人士,并且经常去曼特斯特的中国领事馆及伦敦的中国大使馆呼吁及请愿,当然中国当局也会知道她们在英国的活动。

基于此,我们要强烈的呼吁您对林丽丽展现宽厚,允许她留在英国,即使她被遣送回中国也请避免她受到迫害。如果您能够对于她的案子列入最重要的考虑,并基于人道考虑改变遣送她的决定,我们将会对此非常感激。

诚挚的
约翰.迪(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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