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王志霞和张秀琴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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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锦州市王志霞和张秀琴分别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王志霞,女,现年73周岁,家住锦州北镇市青堆子镇。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她在青堆子大集,被青堆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王志霞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期间,王志霞的身体出现糖尿病症状,血压高达260,即使吃降压药,也是200左右。王志霞的丈夫瘫痪在家,平时全靠王志霞来照顾。王志霞被绑架并抄家后,家人不知如何是好。王志霞也一直惦记着瘫痪在床的丈夫。

法轮功学员张秀琴,女,现年61周岁,家住锦州市。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她在锦州市铁东市场附近的明星小区,遭锦州市古塔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张秀琴被国保大队朱某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检察院的李峰等再将张秀琴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十点,王志霞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当庭没有辩护人,没有家属旁听。庭审仅进行了半个小时,就草草结束。当庭未宣布结果。

同日上午十点三十五,张秀琴被凌海市法院人员接着非法庭审,她的代理律师和家属辩护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秀琴也作了自辩,她说自己无罪。中午十二点,在张秀琴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中,结束了非法庭审。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主要责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审判长黄艳春:18941603418,办:0416-8152003

凌海市检察院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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