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市法院再作恶:诬判赵德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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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法院近四年来至少对二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其中揭阳市普宁市法轮功学员赵德秀女士近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赵德秀因给民众讲真相遭人恶告,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下午被普宁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她的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也被警察抢走。据悉,当时赵德秀的婆婆刚刚过世,还未到头七,家人正忙得团团转,家中只有赵德秀和仅一岁多的孙女。警察就强行带走祖孙俩。当家人赶回家时,发现赵德秀和孙女人去楼空,警察还将装在客厅里的监控头故意调转方向,怕留下罪证。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揭阳市揭东区法院非法庭审赵德秀,同时遭非法庭审的还有五位邻县的法轮功学员。庭审草草走过场,到下午五点左右结束。现得知,赵德秀被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揭东区看守所。

据明慧网信息,自二零二零年以来,被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二十一人:

陈鸿元,男,今年72岁左右,被非法判刑九年。
钟佩珍,女,今年80岁,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林丽卿,女,今年71岁,被非法判刑两年。
姚静娇,女,今年85岁,被非法判刑三年。
江碧吟,女,今年82岁,被非法判刑六个月。
钟列娜,女,今年71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陈美华,女,今年59岁,被非法判刑三年(比原刑期加了一年)。
黄爱华,女,今年68岁,被非法判刑一年。
庄惠清,女,今年62岁,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吴玉娟,女,今年47岁,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黄銮卿,女,时年50多岁,被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
黄建民,男,时年50多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李妙珠,女,时年50岁左右,被非法判刑两年。
彭文缄,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陈泳慧,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燕娟,女,被非法判刑三年一个月。(王燕娟因身体被迫害严重被放回家。)
林丽卿,女,被非法判刑两年。(林丽卿被迫害出癌症,榕城区“610”仍不放人。)
卢巧丽,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王洁纯,女,被非法判刑九个月。
王惜柔,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
赵德秀,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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