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县法轮功学员薛顺蓉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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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县法轮功学员薛顺蓉(女,49岁)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被海东地区检察院、海东中级法院被非法庭审。荒唐的“理由”竟然是薛顺蓉发放的法轮大法作品“点击量”达十多万人,属“大案要案”,上级决定要判刑五到七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互助县新上任国保大队长尚朝明带一帮人,无任何手续多人闯入薛顺蓉家中,把她从家中绑架,从家中抄了大法书、真相U盘等东西,“理由”是薛顺蓉从手机快手发放了法轮功真相资料。

不法警察单独非法审讯薛顺蓉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婆母和正在上学的姑娘,又到薛顺蓉儿子上学的学校非法审讯她儿子,行为十分恶劣。

薛顺蓉被互助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海东平安三合镇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薛顺蓉被海东地区检察院,海东中级法院被非法庭审,荒唐的借口是薛顺蓉发放的法轮大法作品“点击量”达十多万人,属“大案要案”,上级决定要判刑五到七年。最后还要求家属劝本人认罪并放弃修炼,这样可以判三年以下刑期。她当庭表示:放弃修炼永远不可能。法官最后宣布摘日宣判。

互助县法轮功学员薛顺芝女士,二零一五年控告迫害法轮功学员元凶江泽民。二零一六年二月中共最高检察院把控告状返回到海东地区公安局。海东国安头子赵谋伙同互助县国保大队,闯入薛顺芝家,无证搜查抢走了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因薛顺芝本人不在家,就绑架了她不修炼的丈夫,在互助县国保大队暴打他。国保后来知道了薛顺芝在林川乡边滩娘家,又追到边滩从娘家绑架了薛顺芝和三岁的女儿到互助县国保大队进行迫害,问控告状是谁写的?薛顺蓉没有说,他们几个人拳打脚踢用皮管使劲打她,用电棍电她,打累了歇一会再打。

薛顺芝被这些执法的匪帮打得行走艰难。直到晚上12点把夫妻二人和女儿赶出来。他们好不容易找了一辆出租车才回家。薛顺芝回家后的一个星期内,还脓血流淌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县法轮功学员刘永琇,男,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互助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遭互助县国保大队、互助县法院、海东中级法院的非法审问、非法开庭等一系列迫害,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九岁。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县国保大队长尚朝明:13909723818
互助县法院电话:0972-8322138、0972-5955001、0972-8322465
互助县检察院客服电话:0972-8322457、0972-5955001、0972-8322465
公安局长杨生辉:13997307123
副局长达胜魁:13897123770
副局长杨元平:18809723033
副局长仲程祥:13519723329
互助县公安局政委蔡祥元:13309727333
互助县司法局主任李俊明:18109723655
互助县委办主任李俊青:13909723873
互助县委办负主任臣寿得:18909723929
互助县公安局李世英:13649734566
互助县公安局苏生军:1361972333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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