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七旬老太刘明珠被非法抄家、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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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省昆明市74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明珠五月三十日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伙同金牛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伙同金牛派出所四男二女(其中一男警叫管君球,还有一男警张某某),来到刘明珠家,先敲门被拒开后,一直在外守候。下午刘明珠的女婿下班回家,这些人趁机强行进家,出示所谓“搜查证”,并说有人举报,就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打印机、电脑、真相护身符、手机等私人物品,大约到凌晨零点才结束。

刘明珠当时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刘明珠生于一九四九年三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修炼之前患有心脏不好,胃痛,肩痛,头疼等多种疾病,感到十分痛苦;修炼以后身体有了明显的改善,同时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事,修心向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刘明珠坚持信仰法轮功,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经常到她家骚扰,不准说话、逼迫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逼迫交大法的书、并逼迫她到派出所看污蔑大法电视,要她天天向派出所报到,还威胁要把她送到劳教所,使她与家人长期处于紧张焦虑的状态。

昆明市72岁法轮功学员顾星秀于二零二三年四月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以视频方式开庭,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5000元。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二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有130人次。其中,含冤离世2人;被非法判刑27人;被绑架29人次;被骚扰66人次;被非法抄家6人。昆明市83岁、靠轮椅代步的法轮功学员高琼仙老太太,二零二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13000元,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被昆明安宁市国保警察撬开门从家中绑架,由随来的救护车劫持走。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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