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靠轮椅代步的高琼仙被非法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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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上午九时,云南省昆明市八十三岁、靠轮椅代步的法轮功学员高琼仙老太太被昆明安宁市国保警察撬开门从家中绑架,由随来的救护车劫持走。目前高琼仙不知去向。高琼仙老人二零二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13000元。

高琼仙原是昆明市交电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那时,她身患风湿、内外痔、美尼尔氏综合症等,一晒太阳,头就剧痛无比,药不能离身。听说法轮功对健身有奇效,又不收钱,她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高琼仙一天天好起来了,全身的疾病消失了。她按照真、善、忍要求,提高心性,工作兢兢业业,遇到矛盾向内找自己,从不和人争吵。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高琼仙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世人证实法轮功的美好,不要被中共谎言欺骗。高琼仙老太太曾经多次被绑架、骚扰、关押,其中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二零二零年三次被绑架。

高琼仙与法轮功学员王瑾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几日先后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随后王瑾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高琼仙由于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家人交1000元后“取保候审”。王瑾与高琼仙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被西山区检察院起诉。

二零二一年八月,西山区法院庭审时,王瑾与高琼仙在法庭上进行自我辩护时认为:按照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自己的行为更没有犯罪,检察院的指控是非法的。同时王瑾的律师、贵州恒权事务所律师李彦,高琼仙的律师、由法院指定的云南义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明都为她们作了无罪辩护。由于西山区检察院指控的证据不足,最后法庭休庭。随后西山区检察院又伙同安宁市国保大队重新收集所谓证据后变更起诉,企图继续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

随后不久,高琼仙不慎跌跤,导致双下肢摔伤、浮肿,不能行走。年底第二次开庭时,法院要在高琼仙家中安装视频,作视频审理,遭到她家人拒绝后,再休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审[(2021)云0112刑初552号]刑事判决书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张林敏、陪审员华丽琼、朱跃元)。但是,时隔三天,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丽又第二次“变更起诉”,[(2021)西检一部刑变诉(2021)Z27号]企图再次构陷高琼仙。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高琼仙单独开庭。法庭无视当事人认为自己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向民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谁,有何罪的自我辩护意见;以高琼仙修炼法轮功、发法轮功传单、家中有法轮功资料,以及在执刑期再次所谓犯罪为由,对高琼仙老人判刑六年,罚金13000元。

高琼仙曾经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恶意举报,被西山区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她与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昆明晋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五位法轮功学员都被晋宁县法院非法判刑,高琼仙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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