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八十三岁法轮功学员黄春华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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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北省咸宁市八十三岁的老太太黄春华,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家属,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黄春华老太太遭多次绑架、骚扰、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黄春华和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温泉大商城门口空地上参加集体晨炼,被集体绑架。参与迫害的人是:刘国柱(刘金龙的父亲)、白玉平、刘金龙、毕明云(已遭恶报疾病缠身)、陈迪坚(已遭恶报被判刑)、程乐斌、度志祥(已遭恶报疾病缠身)、马长根、宋瑞生、刘进喜。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黄春华依法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到昌平收容站,后被劫持到咸宁市温泉双鹤拘留所,被勒索2000元,没有收据。参与迫害的人是:刘金龙、毕明云(已遭恶报疾病缠身)、陈迪坚(已遭恶报被判刑)、度志祥(已遭恶报疾病缠身)。

二零零零年五、六月份,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到黄春华的家里抢大法书,绑架她的女儿李慧萍。参与迫害的人是白玉平、刘金龙、毕明云(已遭恶报疾病缠身)、陈迪坚(已遭恶报被判刑)、程乐斌。

二零零三年十月,黄春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参与迫害的人是度志祥(已遭恶报疾病缠身)、杨庆文、程乐斌、刘和平(已遭恶报死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黄春华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黄春华被骚扰。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黄春华被岔路口派出所、岔路口社区以回访为名骚扰、非法照相,无理撕毁真相对联。

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黄春华去张贴真相不干胶救人时被摄像头看到。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到她的家中绑架了她,把她劫持到一号桥派出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当晚,她的儿子把她接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多,以国保大队队长徐福明为首的众多警察非法闯入黄春华家,抄家抢劫,并非法对黄春华问讯,逼迫她说出真相资料的来源,她不配合。这伙人声称他们从摄像头里看到黄春华发真相资料。

▲相关信息
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家庭住址:咸宁大道安居苑小区3栋2单元1302室
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保科长,已遭恶报,疾病缠身,家庭住址:咸宁大道安居苑小区3栋2单元1202室。
刘金龙,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家庭住址:咸宁大道安居苑小区2栋1单元1501室
刘国柱,男,刘金龙的父亲,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警察
白玉平,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所长
毕明云,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已遭恶报,疾病缠身,他住在温泉但家湾,他儿子家庭住址:咸宁大道安居苑小区1栋2单元501室。
陈迪坚,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已遭恶报被判刑。
刘和平,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所长,已遭恶报死亡。
程乐斌,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指导员
马长根,男,咸宁市司法局
杨庆文,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委
刘进喜,男,咸宁市建筑公司负责人,家住温泉碧桂园,1958年出生,妻子王友云,1959年出生,女儿刘琴,1983年8月出生。
徐福明,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余鹏飞,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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