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林国兰被枉判三年入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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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林国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去通化县江沿等地发放疫情保命的真相资料,被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近悉已经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初被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

林国兰,一九五二年七月三十日出生,家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自一九九六年林国兰开始修炼法轮功以来,受益良多。原来体重只有八、九十斤,现在她身体强壮。修炼法轮功前,林国兰多种疾病,如;失眠、头疼、嗓子说不出话等。学法之后,病都没有了,真的是无病一身轻。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还上演“天安门自焚”栽赃陷害法轮功,威逼利诱中国民众参与到这场迫害中,使人陷于不义。林国兰的家人就是受了这种毒害,因惧怕中共,有一次,把林国兰打得遍体鳞伤,在家躺了一个星期。还有一回,那是三九天,零下三十多度,林国兰晚上八点多钟回家,家人不给开门,林国兰在外面长达两个多小时。一次在马路上,家人对她拳打脚踢,拿刀把林国兰穿的棉袄后面划了好几道口子。加上警察屡次上门骚扰,最后林国兰不得不离婚,几度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林国兰去通化县江沿等地发放疫情保命的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遭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第二天中午,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通化市龙泉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非法抄了林国兰的家,抄走法轮功创始人法像四尊、大法书籍一百多本、笔记本三台、打印机两台,墨水、播放器、收音机、真相币、护身符、真相挂件等私人物品。

林国兰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林国兰被通化县检察院批捕,被构陷到柳河县检察院。警察当时扬言给一个月时间,交上五至七万元,就放人,不交就判三至七年。

近悉,林国兰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初被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具体情况待查。

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华、赵桂勇夫妇,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到通化县传真相,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六月中旬被非法开庭,丈夫李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妻子赵桂勇因身体状况被保外就医,被判三缓四,于六月二十一日回家。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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