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八旬王志耕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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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周一)上午十点左右,潍坊市高新区王姓警察等四~五人闯进法轮功学员王志耕(男,今年82岁)老人的租住居所,把他绑架到北海路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把法院的人叫了去,法院的人给了起诉书、传票、监视居住决定书,然后通知王老的儿子,将他接回家中。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公安、法院、检察院八~九人,在王老的儿子家中对他进行所谓的“审判”,非法判三年,勒索罚款5000元。随后带王老去潍坊第二人民医院查体,意欲送往潍坊市看守所收押迫害,因时间太晚,只得先令其他儿子接回家中,周一再送。据悉,不法人员在七月份就已经跟踪上他了。

王志耕,出生于一九四零年十一月,是教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两天,他被关进了“转化班”,失去了自由,强行洗脑,每天被迫看攻击污蔑法轮功的电视片,近二十天后强迫每人交一千元放回家,期间被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二,以万人签名上访为名,他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铐在大集路边大树上“示众”四个小时,坐冰几小时,铐花墙半下午,罚跑步、扇耳光并罚款一万零八百元。

二零一三年六月初,他因贴真相标语被以破坏城市环境为名绑架到奎文分局,送洗脑班非法关押一天,期间罚坐铁椅子,恶人向他家人勒索两万元后放他回家。

酷刑演示:铁椅子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国保警察李守忠等六人,闯入奎文区教委宿舍王志耕(王月修)家,他们说,从监控中查出,十月九日,王志耕在东风东街富华路一带贴法轮功宣传标语,于是他们非法抄家、翻腾了约两小时,抄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李守忠带一人到王志耕家做“笔录”,称王志耕成为“犯罪嫌疑人”。王志耕说,自己是修炼真、善、忍的修炼者,没犯罪,并要李守忠说出法律依据。李守忠说不出来,要王志耕签字。王志耕说,没有法律依据,不能签字。后来王志耕的儿子签字后,警察才走了。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奎文区检察院又来了两人,对王志耕老人进行“笔录”。他们又说王志耕是“犯罪嫌疑人”,王志耕问他们我犯了哪条法?其中一人说“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王志耕正告他们:法轮功不是×教,公安部二零零零年39号文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根本没有法轮功。警察说有,结果在手机上查了十分钟,也没查到,又说回去查,最后王志耕没签字。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王志耕的儿子接到奎文区法院电话,叫十点到法院北门拿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传票,说要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非法开庭。

王老担心所有参与非法审判的公检法人员因参与迫害佛法,而犯下滔天大罪,因而选择流离失所。走前慈悲地写下了致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劝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生命的永远,选择美好未来。后经证实,信他们都收到了。而今,这些人还是麻木地跟着干迫害佛法修炼人的坏事。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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