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82岁高琼仙、60岁王瑾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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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高琼仙、王瑾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昆明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王瑾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近两年。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分别对两位老太太第二次开庭, 82岁高琼仙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13000元;60岁的王瑾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5000元。

高琼仙与王瑾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和二十六日先后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随后王瑾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高琼仙由于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家人交1000元后“取保候审”。王瑾与高琼仙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被西山区检察院起诉。

西山区法院庭审时,王瑾与高琼仙在法庭上进行自我辩护时认为:按照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自己的行为更没有犯罪,检察院的指控是非法的。同时王瑾的律师,贵州恒权事务所律师李彦;高琼仙的律师,由法院指定的云南义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明都为她们作了无罪辩护。由于西山区检察院指控的证据不足,最后法庭休庭。随后西山区检察院又伙同安宁市国保大队重新收集所谓证据后变更起诉,企图继续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

一、82岁的高琼仙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开庭审理休庭不久,高琼仙不慎跌跤,导致双下肢摔伤、浮肿,不能行走。年底第二次开庭时,法院要在高琼仙家中安装视频,作视频审理,遭到她家人拒绝后,再休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审[(2021)云0112刑初552号]刑事判决书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张林敏、陪审员华丽琼、朱跃元)。但是,时隔三天,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查员张丽又第二次“变更起诉”,[(2021)西检一部刑变诉(2021)Z27号]企图再次构陷高琼仙。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高琼仙单独开庭,法庭无视当事人认为自己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向民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谁,有何罪的自我辩护意见。以高琼仙修炼法轮功、发法轮功传单、家中有法轮功资料,以及在执刑期再次所谓犯罪为由,对高琼仙老人判刑六年,罚金13000元。

高琼仙曾经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恶意举报,被西山区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她与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昆明晋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五位法轮功学员都被晋宁县法院非法判刑,高琼仙被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二、王瑾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瑾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19个多月,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时限已经严重超期。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王瑾单独开庭后,以王瑾散发传单、公安警察从家中抢劫的电脑、打印机、手机及法轮功资料作为所谓罪证,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对王瑾判刑三年,罚金5000元。

王瑾89的老母亲谢家洋由于女儿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野蛮绑架、抄家时受到惊吓,当晚突然摔倒在卫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之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请人护理。由于思念担忧被关押的女儿,四个月后,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五日含冤去世。


行恶责任人:

昆明市安宁国保大队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检查员:张丽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审判长张林敏
陪审员华丽琼、朱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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