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林乐宏、马彦平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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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深圳市法轮功学员林乐宏、马彦平两位女士被非法关押到龙岗区看守所一年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林乐宏被盐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马彦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两人都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林乐宏女士,一九七六年四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家住深圳市南山区。马彦平女士,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出生,大专毕业,河南通许县人。林乐宏和马彦平都暂在深圳龙岗区布吉镇大芬油画村租住。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晚上,林乐宏、马彦平在大芬油画村租住房内,被龙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及布吉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两人被非法关押到龙岗区看守所。十月十五日,警察再次对二人的租住房进行了非法查抄,将法轮功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切边机、硬盘、U盘等个人物品全部劫走。十一月十八日,林乐宏、马彦平被龙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被非法关押后,林乐宏多次绝食反迫害,遭看守所强制灌食,健康受到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四月,林乐宏被强制灌食后,被送医院所谓“抢救”。从此,林乐宏吃什么吐什么,回到看守所后,身体一直不好。血压高至160/180mmHg(低血压高)。她每周需要吸氧一次,只能吃流食,出现心口痛,左手麻木。

酷刑演示:灌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上午,林乐宏、马彦平被盐田区法院非法庭审。有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

为了抵制持续的迫害,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始,林乐宏又开始绝食,被连续强制灌食二十多天。体重只剩四十六公斤,舌根发硬,吞咽困难,胸口时常发闷,血糖极低(不到3mmol/L),手脚冰凉,特别怕冷,26︒C的气温下还要穿大棉袄。

在林乐宏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的情况下,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盐田区法院非法宣判,林乐宏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马彦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相关责任人:

布吉派出所:0755-28871099
所长张立有:13543298886
副所长梁锦华:13602663338
副所长朱颂才:13925228811

龙岗区公安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德政路6号
邮编:518172
电话:0755-28919955
局长姜文林:13902450976
政委谢建南:13502811006
纪委书记刘劼:13502828896
副局长刘凤飞:13902311808
政治处主任唐湘晖:13823613613
预审大队长王峻崎:13825238628
刑警副大队长李刚:13823572357
纪检专员王玮:13899827182

盐田区检察院
盐田区检察院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检察院之一。
办案检察员刘晓娜:13529675131
检察长陈佩群:13823183136
副检察长荣东久:13802222446
副检察长夏健龙:13923866628
政治处主任赖健威:13688835092

盐田区法院
盐田区法院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
办案法官、刑庭庭长段晖:13828796318
院长耿焱:18925232223
副院长郑春华:13392818089
副院长童武:13316888011
副院长林健权:13302972979
审委会专职委员林茂增:13922899228
审委会专职委员封文智:13537568562
刑庭副庭长王霄:13510855216
立案庭庭长董学军:13923806558
立案庭副庭长吴文芬:13923800180
立案庭副庭长徐维阳:13510895363
审管办主任黄晶晶:13923806520
审管办副主任王松:1988600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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