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崔群英被枉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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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崔群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崔群英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写“悔过书”,至今监狱不允许家人接见。

崔群英,女,五十九岁,家住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崔群英在延吉市高铁西站候车室安检时,被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延吉高铁西站铁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崔群英被非法抄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包括钱币、手机、播放器、书籍、U盘、真相资料等)被抢夺,同时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崔群英被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崔群英被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非法立案,历经三次非法开庭。

原定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通过网络对崔群英非法开庭。在开庭后十分钟左右,因网络故障,被迫休庭。法官说,推迟至七月三十日开庭。当时,崔群英的丈夫、儿子、妹妹都被拒绝进入旁听,只有她的外甥女唐瑶女士,也就是辩护人,进去了,在网络视频中,见到了崔群英。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上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再次对崔群英非法开庭。崔群英的外甥女唐瑶女士为她做无罪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唐瑶女士堂堂正正,大声宣读无罪辩护词,使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修炼法轮大法是无罪的声音。

期间,辩护人也多次被阻止发言,最后强行结束。审判长李大鹏,陪审员韩艳春,陪审员张忠雷,公诉人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石晓松、李奕潼。

第三次非法开庭,崔群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崔群英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监狱,因崔群英不写“悔过书”,至今不让家人接见。

此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崔群英曾经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龙井市公安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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