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香港反颠覆法受到广泛反对(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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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香港人民同声以「我们一定会赢得胜利」回应香港第23条的威胁


法轮功学员参加香港6万人集会反对北京通过第23条对香港特区政府施以迫害政策。类似的反对本项立法提案的集会活动已在全球各主要城市举行。

国际社会强力施压以停止第23条

伦敦,2002年12月16日(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这是香港不寻常的一天,六万名香港居民游行高喊「我们一定要赢得胜利」的声音在空中回响。

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称香港第23条立法提案是「香港回归中国五年来所面临的最具争议的问题」,因而昨天有成千上万香港居民以路透社所称的「香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游行」方式,走上街头明确表示他们的疑虑。

就在前几天,洛杉矶、华府、温哥华、多伦多及德国德勒斯顿举行大规模示威以支持终止香港第23条立法,该项立法被广泛地视为引进北京当局极权主义方式控制领土的一种管道。

据路透社12月10日报导,美国及英国政府最近曾表示严重关注该草案及其将可能对香港人权及居民自由所造成的影响,而中国官员并不理会此等关注。路透社报导引述中共副总理钱其琛于北京与香港特首董建华出席一项会议时说:“至于美国及英国对此表示关注,这根本不关他们的事”。

法新社12月4日报导,部分香港银行甚至考虑在23条立法通过后迁址。

香港第23条

2002年9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国政府唆使下,发布一项极具争议性的立法提案,意图于将来严厉处分北京当局认为煽动叛乱、颠覆及危及中国安全的行为。但是对于何种行为符合上述规定的定义却相当模糊。结果,香港各相关团体如银行家到法轮功学员、由香港大律师工会到自由劳工联盟、由民主运动人士到新闻工作人员均警告说,第23条立法将损及香港传统上一直享有的基本公民自由。

该项立法提案将公开征求大众意见三个月,而截止期限为圣诞节前夕。基本法又称为香港迷你宪法,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政权后治理香港领土的法律,其中第23条要求通过一项反颠覆的法案。香港特首董建华说,制定该项法案对维护国家安全是必要的。香港政府也知道在回归后数年内发布此项法案,将会导致民众不安,因此一直拖延直到无法抵抗中国的压力为止。

设在伦敦的国际特赦人权组织在声明中说,思想、良心、宗教、言论、结社等自由权利以及和平集会权等均处在危险境地中。该组织继续表示:「就像这些法案所示,他们远超过基本法第23条所必须执行的范围,且可能加剧对基本人权的限制…(存在着一个危险,行使这些基本人权的人可能被关押而成为良心犯)。

保护记者委员会(The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CPJ)说,第23条将呈现出一个「…..对香港言论自由极其严重的威胁,假如通过施行,这项立法将对香港的记者们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就是含有敏感内容的议题,特别是有关中国政治方面的议题,将不受鼓舞或甚至不被容忍」

设于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RSF -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和设于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CPJ)也警告说,这项立法提案将限制新闻自由。香港外国特派员、俱乐部和世界报社协会(The Hong Kong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and the World Association of Newspapers)表示「强烈反对」这项法案,并警告说,所有永久居民,包括外籍人士,他们无论在国外或在香港所说或所写的,都将负有罪责而遭起诉。新西兰司法部长菲尔.高夫(Phil Goff)对于具外国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在他国发表评论,可被以煽动叛乱罪起诉,也表示关切。

12月9日香港大律师工会表示,这项法案是「根据封建时代的叛国概念」,是不够清楚或精确的,并不能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法案中的非法分裂国土罪中,对于可能是因为人民行使民族自决权提出的合法政治要求与主张分裂国土者,并不相同。

银行家李国宝(David Li)是立法局内银行业的代表(也是道琼的理事),他在十一月底告诉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超过十家外国银行的总裁希望香港对外公布这法案的明确条文内容,他说银行界忧心这个法案具有限制香港信息自由流通的潜在内涵。

23条立法细节仍然未明

第23条定义不明确实是最令人担忧的事情,政府在仓促行动之前等了五年,尽管公布模糊的立法提案,但并不是公布具有草案确切条文内容的官方「白皮书」。前政务司司长及行政区特首董建华的二号人物陈方安生(Anson Chan)以及前总督彭定康说“我们尚未看到本项立法草案白纸黑字的内容”,“邪恶之处在于未公开的细节。”

香港律师余若薇,前香港大律师工会会长认为本项新法最糟糕的部份是“作为中国体制延伸至香港的桥梁,一旦中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理由禁止某一组织,香港当局或香港法院将难以提出反驳意见。”

香港保证即便是中国禁止的宗教自由以及法轮功精神运动仍可以在香港维持正常运作。但假设中国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某一宗教,在自由与国家安全之矛盾中,大概没有几人会打赌自由在香港能赢。

法轮功及其他成为目标的团体

很多人联想到如此仓促立法的原因是给中国国家主席江××一项非理性对抗法轮功的武器。最近任命的香港天主教主教陈日君说本项正在起草的立法,威胁到香港习炼法轮功的自由。

但陈主教也关注天主教教会的未来。梵蒂冈和台湾有外交关系,但与北京并无外交关系,这也关系到中国境内地下天主教教会近一千万的成员,这同样足以构成天主教遭到禁止的理由。陈主教说:“如果明天他们说中国的地下教会危及国家,而且他们说你是相同的天主教教会,那么我们就危险了。”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莎菲肖引用马丁.路德金博士的不朽名言“在全球任何一处攻击自由,就是损害其它任何一处的自由”回应说:“如果有足够的反对声浪,第23条立法就会终止,否则香港东方之珠的美誉即将走入历史。”

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已证实自1999年中国开始迫害法轮功迄今,已有52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但中国内部官方消息指出真正死亡的人数超过1,600人,据专家消息来源估计死亡人数应该更高。有数十万人遭拘留,十万人以上被送入劳教所,都未经审判。

译自英文圆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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