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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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甘肃63岁的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原系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他与妻子李瑞花多次遭绑架,寇创金被诬判三年,在甘肃省天水监狱被摧残折磨。妻子李瑞华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至今两只胳膊无力,目前被迫流落在外已有四年之久。当年十四岁的女儿在一次次惊吓下出现严重忧郁症,至今需要照顾。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寇创金与他妻子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严重违反触犯了《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刑法》中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

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公然剥夺宪法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数千万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深受其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以下是寇创金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非法抄家近二十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半,我在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时,遭受到西峰公安局警察郑翔、李剑波的绑架,关押在西峰公安局后院一平房内三天两夜,同时被非法抄家,后被单位保回。在回到单位的三个月时间中,西峰公安局无论白天或是夜晚,有时在单位、有时在家中、有时在公安局,三个一组或五个一伙非法对我进行多达三、四十次的非法审问。原庆阳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610头子刘五庆多次逼迫我上电视表态,叫写不炼功的保证,被我拒绝后,庆阳地委不但给了我记过处分,而且从此以后没有给我安排过任何职务,随后在两次晋升工资、一次工资套改中没给我升级。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至二零零零年四月,西峰区公安局先后绑架我妻子李瑞华四次,每次非法拘留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西峰区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王仕连、金小霞、王真等人,每次均以责怪我为什么不管好妻子为由,将我绑架到南街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或两天,并且每次都非法抄家。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非法抄家将近二十次之多,抢去了很多私人财物。同时还以各种捏造的名目多次非法罚款,卻又不给任何手续。在又一次要无理罚款且又不给手续时,我拒绝不交,警察曹建峰、左百春就强行暂扣我200元,说以后给手续,但至今未見任何字据。

绑架、监控、停职、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下旬,西峰公安局以过庆阳香包节为由又将我从单位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峰区行政拘留所,半月之久还不放人。我当面质问他们,为什么把我关进拘留所?警察说不出任何理由和原因,最后在西峰公安局杨政委巡查时被我挡住要关押的合法手续时,他们拿不出任何手续又找不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才把我放了。但在放人时,还要生活费,遭到拒绝后,就无耻的向单位来接的人收取了每天十元钱的生活费,共150元(我事先不知道,回单位后才得知)否则就不放人,简直就是无赖之极。

二零零二年九月,当地一徐姓大法弟子遭西峰公安局绑架,在非法关押中正念走出后,为找其人妄图再绑架,西峰公安局北街派出所警察贾居东、祁雪楼等四人在我家二十四小时不离人守候,家中电话被他们掌控,人員进出他们贴身跟随,时间达半月之久。象这样三天两头到家中骚扰,十几年从来都没有间断过,生活没有一天安稳过。

在恶首江泽民“精神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淫威下,就再没给我安排过任何职务,也没有岗位,二零零五年元月后,又被强制在家休息,不许上班,二零一二年六月后,又强行停发了工资。还有在这之前的二零零一年七月,我给在劳教所即将回家的四名没有路费回家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寄了100元共400元路费,这一善举被劳教所恶人反映给当地“610”后,警察郑翔带领一帮人追到正在老家帮父母割麦的我,企图绑架,在我理正词严的正念正行下,虽然罪恶的目的未得逞,但卻无理没收了這400元,还强詞夺理说是扰乱了社会秩序。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我遭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区分局副局长景槐刚及国保大队大隊长李金龙、朱长锁(事后得知)等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当时他们没一人着警服,没出示包括警察证、搜查证在内的任何手续,没有证人在现场,撬门扭锁,用电钻钻坏防盗门锁后,入室抢劫并绑架了我,同时抢走了包括电脑打印机在内的很多私人物品,也没给我或给家人扣押物品清单。后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被西峰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在甘肃省天水监狱遭受迫害。

妻子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妻子李瑞华修炼法轮大法屡遭江氏当局迫害,曾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劳教一年(在兰州市平安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回家后不久,身体还没有恢复又被迫流离失所。

之后被西峰区公安局欺骗家人说让李瑞华回家,并多次保证不会有事。结果被诱骗回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肃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从冤狱回家后,李瑞华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节肿大变形,疼痛难忍,走路都困难,穿脱衣服都要人帮忙,洗衣做饭都不行。好几年过去了,两只手依然肿胀、疼痛,两只胳膊无力,连婴儿都抱不动。二零一一年六月后,妻子李瑞华又被迫流落在外已经有四年之久,至今有家不能回。

(李瑞花自一九九六年三月因身体多种疾病而修炼法轮功,92年做了妇科手术后,95年又得了乳腺癌(西安市四医大教授亲自确诊),95年因病退休。以前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病发时经常摔倒,偏头痛、风湿病,经常感冒,一发烧支气管炎就犯病,二十几岁就得了肺气肿、胃病,一着凉就小便不利、便血,疼痛难忍,腰痛,腰椎劳损,甚至不能干活,导致全身都是病。炼功刚不到一个月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乳腺癌的两个肿块就全部消失了,真正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体态。

李瑞花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农村老家伺候生病的公婆时,被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真等人绑架,关押在西峰戒毒所15天,这期间,在西峰招待所被非法公审侮辱,并将她与十几位大法弟子用车拉到肖金镇进行游街侮辱,随后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受苦役迫害和精神洗脑,人如干柴,脱了人形。

随后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后,一是为了照看女儿,二来西峰区公安局欺骗家人说让李瑞华回家,并多次保证不会有事。结果被诱骗回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从冤狱回家时,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节肿大变形,疼痛难忍,走路都困难,穿脱衣服都要丈夫帮忙,洗衣做饭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好几年过去了,两只手依然肿胀,疼痛,两只胳膊无力,连婴儿都抱不动。)

当年十四岁的女儿在一次次惊吓下出现严重忧郁症

我的女儿寇文娟,从小非常乖巧,身体很好,学习成绩也很好。二零零一年,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闯入我家预谋绑架我妻李瑞华时,因李瑞华当时不在家,他们又将我绑架并抄家抢劫。当时就剩年仅十四岁的女儿一人。西峰区与合水县公安局几个警察就住在我家,三天三夜不让小娟娟出家门,也不让她上学,孩子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给亲戚打了电话,亲戚知道情况后到公安局质问,这帮人才从家中撤走。

之后西峰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仕连、王真等人三天两头又到学校对小娟娟进行审问,寻找李瑞华的下落。从此学校老师和同学便对她白眼相看。由于一次次惊吓,加之父母多次被绑架,女儿娟娟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从此得了严重的“忧郁”症,犯病时就骂人,严重时就抽风,上课也犯病,最后被学校要求停学。尤其见到警察就表现的情绪非常激动、气恨。虽经十几年多方医治,但直到现在,女儿娟娟的病还没有治好。

我八十八岁高龄的老母亲,身体很好,没有任何疾病,耳聪目明,吃饭睡觉行走都很正常,还经常下厨做饭。但是西峰区公安局警察不顾老母能否承受的住,当着老人的面翻箱倒柜,象土匪一样把原本好好的家整的一片狼藉并把我强行绑架。老人因惊吓过渡,思儿心切,随后不长时间就去世了。

江泽民为了权欲和一己之私,一意孤行,公然不顾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违背道德与良心,居然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使一亿人的正信被镇压,几百万以至上千万人被刑拘、被劳教、被判刑。几千甚至上万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致残,好多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多少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有冤无处伸。

作为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理应维护宪法、匡扶正义,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我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废除江泽民窃取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还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清白,还人间正义,还世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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