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四人被江泽民集团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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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王玉光,现年五十九岁,原辽宁省锦州市人,现旅居美国纽约。在法轮功学员诉江大潮初期,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王玉光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邮递了控告书。控告状中详细描述了江泽民应负的法律责任,包括他作为暴力镇压与酷刑折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主犯的责任。

王玉光有一个修炼的大家庭,父亲、母亲和四姐妹均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尤其二妹王玉贤从淋巴癌晚期获得痊愈。然而,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了全国的迫害,王玉光全家遭受了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以及经济掠夺,父亲、母亲、两个姐妹相继被迫害致死。

在控告状中,王玉光叙述了一家人的修炼和遭受江氏集团迫害的事实。

全家人相继修炼大法 其乐融融

1. 我本人修炼大法之缘

一九九三年,我的二妹王玉贤发现得了淋巴癌晚期,在北京肿瘤医院确诊。经他亲戚介绍,炼炼法轮功,看看能不能治好,医院很支持。就这样,她炼了几个月法轮功就好了,癌细胞完全消失这样,我和我的亲属家人,于一九九四年都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

我是一九九四年四月份正式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自身正患多种疾病,如胃炎、胆囊炎、神经衰弱、咽喉癌等多种病,久治不愈,每日在病痛中煎熬,无法正常工作,单位改革,我第一个下岗,处在自卑和心胸狭窄的痛苦里。

修炼大法几个月,我所有疾病奇迹般的不翼而飞,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明白了做人的标准,提高了我的心性,处处用“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为他人着想,使周围的人都看到了我的变化,知道了炼法轮功的真是好人。由于我炼功无病一身轻,心里总是乐呵呵的,对生活有了希望,我的丈夫也体验到了我的变好给我们一家人带来了幸福。从此,不被家事所累,专心投入工作。神奇的是,二十年了,一粒药没吃过,真是在大法中受益匪浅,身心思想道德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一九九八年,我在交通局亨通公司工作,工作中,我不计较任何事情,分福利,我也不挑,与人为善,同事们都觉得炼法轮功的和别人不一样。

2.二妹修炼大法 瘤体消失

王玉贤,一九五七年八月生,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居民,在锦州市古塔区园林处工作。一九九二年八月,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鉴定,确诊患何杰金氏淋巴瘤,中晚期。一九九三年九月,生存无望的她,经朋友介绍在北京二炮礼堂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功讲法教功班。当时,即得到李洪志师父调整身体,一九九三年十月复查时,瘤体消失(有门诊病历记录)。随后,陆续跟了李洪志师父六、七个讲法学习班。

由于她身体奇迹般的恢复,她的家人、朋友、老家一个乡镇的人都知道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相继都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大道。每一个得法的人,都确实的感受到了身心的净化,家庭的和睦,以及亲朋好友的受益。

3.父亲王春会每年给国家节省近万元医药费

父亲王春会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得法,是原建国前老干部,曾患有冠心病、偏头疼、胃炎十二指肠溃疡等多种疾病,修大法后已经痊愈,每年给国家节省近万元医药费,身心健康,待人热情善良。亲朋好友都说他变了一个人。

4.母亲李万芝在大法中受益

母亲李万芝,修炼前身体无病,虔诚信佛,修大法后,更是精神焕发,精力充沛,干起活来不知道累,待人热情,愿意助人,在大法中深深受益。

四位亲人被江氏集团迫害致死

1.二妹王玉贤在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遭迫害 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利用邪恶的宣传工具,造谣、诽谤大法,迫害大法弟子,不许大法弟子集体学法炼功,而王玉贤深知是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于是,她把在大法中修炼受益的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王玉贤进京上访,为法轮功和平请愿。

可是由于江氏独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王玉贤再次进京,在北京被抓,并被非法押回锦州。当年十月,王玉贤再次进京,在北京的一家旅店被抓,押回锦州后,被关进了看守所,看守所将其列为重点,说她是“头儿”。当地法轮功学员经常提到王玉贤身患癌症晚期、得法后竟神奇康复的例子,因此当地“六一零”把王玉贤视为“重点人物”,对其进行重点迫害,非法将其劳教三年,送进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

在那里,由于她坚持对大法的信仰,遭到毒打、电棍电、头顶脏水盆等惨无人道的迫害,但她不妥协,不配合任何要求,用自身在大法中的受益情况,来证实法轮大法好。由于她拒不“转化”,又被转到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狱警让刑事犯包夹她,不让她炼功,不许她接触其他同修,还有高强度劳役,加工服装,每天工作十五—十六小时以上(最长达十八小时)。她们早上四点起床,晚上十点或十二点睡觉,还经常遭受刑事犯和恶警打骂。在那样惨无人道的黑窝里,她被迫害的癌症复发,生命垂危,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放回。

家人把王玉贤接回来后,王玉贤通过学法修炼,很快身体又一次的完全康复。

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早八时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派出所民警于超以“核实情况”为由骗王玉贤到派出所,非法审问结束后,拒不放人,一马姓民警还恐吓说:“如不彻底交待清楚,就送你上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为了不再遭迫害,王玉贤从派出所的二楼窗户跳出逃离魔掌。但这期间恶警还多次到家中骚扰,使全家人不得安宁。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王玉贤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被凌南派出所绑架,随后被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书。王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一看守所近一个月,由于身体不适,才被释放,但要求她每个星期一到派出所报到一次,以便派出所掌握她的行踪。

在王玉贤女儿结婚时,锦州国安竟然将王的女儿婚礼全程录像,企图寻找证据(如她是否给来宾讲法轮功真相等等)迫害她。婚后她女婿被迫失去工作,因为她岳母修炼法轮功。

由于中共邪党几年来对王玉贤及家人实施的多重迫害,不断地骚扰、监听、监控,使她得不到安心修炼法轮功,导致王玉贤癌症复发,于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含冤去世,终年五十岁。

2. 我的父亲王春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开始后,九月份,父亲王春会进京上访,在去信访办的路上,被北京中关村派出所劫持,遣返锦州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父亲绝食反迫害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父亲去亲属家,被宾县宁远镇派出所绑架,送到拘留所关押十五天,罚款二千元才放人。

老人虽然修炼大法,但在各种压力下,受到了心灵上的创伤,认为自己的一家人都修炼大法做好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怎么能如此迫害?

3. 我的母亲李万芝:

母亲李万芝原来虔诚信佛,修大法后,更是精力充沛,干起活来不知道累,在大法中受益的她,于二零零一年决定进京上访,上天安门打了横幅,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在天安门喊出了自己的心声,被天安门警察绑架到驻京办事处,被当地派出所带到当地公安局,宾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六一零向家属勒索五千元。

由于各种身心的折磨、精神上的压力,又胁迫她要钱,放出后不长时间,母亲晕倒在地,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去世,享年六十五岁。

4.我四姐妹遭受的迫害 两个姐妹被迫害致死

我(王玉光)在家是大女儿,修炼大法,多年遭到了非法通缉,有家不能回。

二妹,即王玉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再次进京讲清真相,在北京的一家旅店被绑架,押回锦州后,被关进了看守所。当年十月,被视为“重点人物”,对其进行重点迫害,非法判其劳教三年,送进臭名远扬的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非人的迫害。又出现病变,人也被迫害的奄奄一息,被送回家,回家后锦州公安局,古塔分局警察,锦州高新公安分局凌南派出所,高新园区凌南派出所监听,监控,跟踪不断的登门骚扰,绑架派出所迫害,不能达到她安心学法炼功。

三妹,进京证实法,被警察跟踪追回,监听、监控、蹲坑干扰的家庭不安。她的丈夫不炼功,为她担心受怕,身体出现病变,经医治无效,离世。

四妹,二零零一年八月份,在锦州证实法,被石桥派出所绑架,送进臭名远扬的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非人的迫害。但经不起邪恶对一家人无休止的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于二零零五年年底,含冤离世。

王玉光本人遭受监控、追捕 家人受威胁、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非法取缔法轮功后,不断骚扰我,我也被市局找去,刁难、拍桌子、大喊,让我出卖同修,我家刚搬到双城,谁都不认识,怎么能配合呢?一个多月后,他们再次找到我,说是核实情况,其实是逼我不让炼功,还是上次那个胖警察,冲我大叫:“你在家干什么了?”我就告诉他:“学法炼功,我通过炼功,癌症都好了,不炼功,命都没了,我怎么能不炼呢!”警察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是上面让管的。”

又过不长时间,双城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我和几位学员去参加送葬仪式,途中被劫持到香坊分局政保科,王科长和姓贾的对我们审讯,不许我们参加葬礼,并要罚我们每人三千元,我说:“这不是勒索吗?钱是真理吗?参加葬礼有什么错?真是无礼要求。”最后他们还是向家属每人勒索五百元才肯放人。

于是同年大概一九九九年九~十月份,我去北京和锦州大法学员在一起交流,我该尽快告诉上级部门法轮大法好,不要镇压,被北京中关村派出所绑架,把我们交到锦州驻京办事处,又通知锦州六一零把我们接到锦州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由于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进京上访,想把问题尽早解决给法轮功一个合理的说法。二零零零年大概五月份,我和几位学员决定进京证实大法,在去京的途中被劫持到锦州看守所,为了不配合邪恶绝食四天才放我出来。锦州一处警察搜去我们身上仅有的一千五百元钱,他们把我放出时,还向家属勒索一千元钱。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上海有朋友约我,我先到扬州的公婆家,当天下午,我去了朋友那里,谁知当天晚,公婆就被当地派出所传去,莫名其妙的关了一宿,过后我才知道,约我的朋友手机监控,当晚也被绑架。我走脱了。

北京公安部、安全部等六大部门以莫须有的罪名全国通缉到处抓我,使我有家不能回。不炼功,病魔会夺去我的生命,炼功后身体好了,本可以合家欢乐,江氏集团镇压,使我与家人不能团聚。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哈市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有关部门怀疑是我干的,他们通过各种手段监听、监控,跟踪、蹲坑,没找到我。同时,在香坊区先后绑架了三十-四十多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二年四月江泽民下令拨款二十一万元给黑龙江省公安厅专门组成“四一零”(四月十日)专案组共二百多人,组长江波,以江波为首的万某某、段某某,他们趁我家人不在家,非法闯进我家,安上窃听器,监听、监控。几天后,就在我不修炼的丈夫回家的途中劫持,非法关押、逼供、威胁、打耳光、脚踢,使他难以承受,最后非法拘留十五天,家里只有十五岁的儿子,给我的丈夫和儿子生活和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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