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民政局前副局长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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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曾经任职上海黄浦区民政局副局长的法轮功学员陆锦全和妹妹陆锦芬近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十六年以来,陆锦全兄妹均处在江泽民所推动的这种残酷的政治迫害中,长期被监视、监控、骚扰,无端被拘禁、劳教,并受到各种洗脑、体罚、酷刑的折磨,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陆锦全一九九二年从军队转业,在上海黄浦区民政局任副局长。二零零零年,为了迫使其放弃法轮功信仰,中共开除了他的公职和公务员,降为普通职工。

二零零一年六月,陆锦全与妻子耿建华、妹妹陆锦芬同时被“610”绑架,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上海青东男子劳教所抽调组织了一批打手,对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包括长时间殴打、电击、剥夺睡眠等,致使他们在肉体无法承受的情况下被迫声明放弃修炼,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二年底,耿建华在青东女子劳教所被双手反吊十七小时左右,之后当局不仅不给予及时治疗,反而连续几天被捆绑在床上,说是要证实真伤还是假伤,致使耿的双手几近残废。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陆锦全送耿建华回山东看望母亲,二人去火车站的路上无端被浦东新区“610”绑架。耿建华被劫持到洗脑班。陆锦全被劫持到浦东看守所刑事拘留,后被非法劳教二年。为抵制这种非法迫害,陆锦全在看守所绝食半年,身心均受到了严重伤害。

在两次非法劳教之前,“610”与当地派出所对陆锦全的住所均实施了非法抄家,甚至在当事人不在的情况下撬门入室,抄走的物品不留清单,无法核实,事后也不予归还,更不出具罚没文书,其行事方式近似抢劫。

陆锦芬因信仰法轮功被二次非法拘禁(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和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分别被拘禁四十五天),二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一年六月十日和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分别被劳教二年)。二零零一年被劳教期间,为逼迫她放弃信仰,恶警对她实施绑带扎床、野蛮灌食、长时间罚坐小凳、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二年劳教期间,一直被关“全封闭式”小号,被强行剥夺所有人身自由,被强行洗脑,不准与任何人接触,每天从早到晚罚坐小凳,被剥夺睡眠时间(狱警称:必须达到全所最后一个睡觉、第一个起床的标准)等等。

陆锦芬曾被四次抄家,警察均末出具过任何法律文书。为达到进一步打击她的目的,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恶警在绑架她的同时,将不修炼的丈夫周杰非法拘禁一个月。

陆锦芬的女儿原是市二女中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因炼法轮功被无理剥夺考大学的权利。她在法国求学期间,护照到期了,中共大使馆不让她延期。陆锦芬多次申请去探亲,上海警察均以荒诞的借口不给办理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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