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魏秀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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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魏秀兰,女,五十岁,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农妇,一九九八年开始学法轮功。十七年来,她先后遭到四次非法关押,二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多次被非法抄家,被逼迫上电视,家人受牵连。以下是她遭受迫害的经历。

修炼前,三十多岁的魏秀兰就一身病,患有类风湿性心脏病、肺结核、骨关节炎,眼睛还挂影,经常看到稀奇古怪的东西,成天提心吊胆,睡不了觉,做恶梦,感到极其痛苦。她家赚的钱,几乎都送到医院去了,负债累累,家庭矛盾也多。她的丈夫还经常说,命一命,结个老婆日夜病,怪她不能干活,是个废人。

一九九八年三月份的一天,她到一个朋友家玩,看到一本《转法轮(卷二)》,就拿起来看,觉的很好看,就想借回家去看,朋友就推荐看《法轮功》。回家后,她就看这本书,看后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得很香,这是多年没有过的事。很快,睡觉香了,吃饭香了,人也精神多了,心情也舒畅多了,觉得这本书非同一般。就很爱看这样的书,并开始炼功,一身病很快都没有了,能干活了。家庭矛盾少了,赚的钱也多了,丈夫也不反对了,全家又充满了欢乐。她内心真正体会到“法轮大法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官埠桥派出所徐锋、张小河(音)、冷新华等几个警察闯入魏秀兰的家,拿走了一本《转法轮》,并告诉她叫她不要再炼了。她没有配合警察。

一九九九年秋天的一天,官埠桥镇渡船村的党支书吴坤到她的家里,叫她不要再炼了;有时在路上碰到,也叫她不要再炼了。她都不配合。随后,党支书吴坤通知本村的几个法轮功学员到八斗角大队部洗脑班,到了那里看到官埠桥镇书记、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樊忠等十几个人都在那里,官埠桥镇其余的村的法轮功学员也在那里。她在那里被非法关押了一个下午。镇领导要求人人写“保证书”,按手印。在逼迫下,她在别人写好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

二零零一年二月底,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樊忠与她的丈夫商量好,把她绑架到猫耳山拘留所洗脑班,时间一周。由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负责,国保大队曾国华、盛货保也在那里。他们每天放诬陷法轮功的光碟,如:天安门自焚事件、转化者的文章,等等,要求转化。曾国华把她叫到身边,叫她转化,说什么“你是农村人,早点转化早点回家。”邹卫国等人还利用歪理,误导洗脑班里的法轮功学员。她也上了当,被逼迫抄了一遍别人写好的“保证书”并签上自己的名字。

从洗脑班出来后三四天,邹卫国、盛货保坐车到她家里,她当时正在家里一边听师父的讲法录音,一边准备明天卖的菜。盛货保把她的录音抢走,邹卫国要她交书,她说没有书。邹卫国当时就打电话给官埠桥镇派出所,命令警察“挖地三尺,也要找到法轮功书。”市公安局的刘德裕来了,官埠镇派出所的很多警察也来了,把她绑架到猫耳山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敲诈勒索500元。

在拘留所,邹卫国组织记者搞什么录像,让王良浩说诬蔑法轮功的坏话,制成录像,在咸宁市电视台公开播出,其中就把魏秀兰录像在画面里,强行拉法轮功学员迷惑世人。这是610和咸宁市电视台做的一件大恶事。

王良好曾经把魏秀兰和另一个孙姓法轮功学员关在自己家里,跟这两个法轮功学员散布歪理,长达一个下午。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魏秀兰种菜卖,耽误了及时卖菜的时间,20多天时间不算长,但是菜园里的菜都不能及时卖出,损失惨重。她是捡别人不种的荒地种菜,用辛勤的劳动赚了钱,还了过去不炼功时欠下的很多债。这样的好人,中共还迫害她。

中共开十六大前夕,由于党支书陈翠兰发现公路两边悬挂了很多“法轮大法好”真相条幅,怀疑是魏秀兰干的,就把她诬告到官埠桥镇派出所。当时正在收稻谷,夜里一点多,官埠桥镇派出所警察就把她绑架到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伙食费1000元,被敲诈勒索3000元。当时,家里没有钱,为了凑钱,就把家里的稻谷低价卖了,凑足了4000元才被放回家。

每年过年过节时,当地警察经常来骚扰,有时非法抄家,都是官埠桥镇派出所干的,其中有樊忠、汪涛等警察,搞得家人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干扰。

在此,正告所有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者: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的遗憾。

责任人信息
邹卫国:原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专管迫害法轮功
樊忠:原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现任国保大队头目
盛货保:原国保大队警察
汪涛:原官埠桥镇派出所警察
陈翠兰:官埠桥镇邪党支书
吴坤:官埠桥镇渡船村的邪党支书
徐锋:原官埠桥镇派出所警察
张小河(音):原官埠桥镇派出所警察
冷新华:原官埠桥镇派出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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