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郑淑云被劫持到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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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今年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淑云已经在三月二十四日(周二)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郑淑云是退休工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早晨正在家做饭时,被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郑淑云女士。广东正义律师毛宏伟为她做了铿锵有力的无罪辩护,驳倒了所有“证据。”但是连山区法院罔顾事实,还是诬判郑淑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郑淑云二审上诉案。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李仲伟律师逐条剖析、反驳了“公诉人”所有非法指控,为郑淑云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辩护词的副标题是:“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律师告诫:“不要为历史债务买单!”

连山区法院和葫芦岛市法院相关人员无视律师的辩护,顽固的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的邪恶镇压政策,徇私枉法、构陷无辜,也给自己埋下了恶报的种子,他们签名的“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就是清算他们的罪证!

郑淑云的亲友已经申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强烈要求再审本案,也就是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希望葫芦岛市公检法司人员看清已经变化了的形势,不要给江泽民血债帮当陪葬品。

葫芦岛市中法立案庭:0429-3166500
刘丽雅办公室:0429-3166436(审监庭)
刑二庭:
王亨:0429-3166419、18009899679
詹亚臣:0429-3166416
葫芦岛市政法委:
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魏艳春,电话 139429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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