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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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对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这次开庭,法院门口聚集了大批警察,并动用了消防车和交警,除了每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只准来两位旁听外,其他旁听者都是法院和警察安排的人。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所请的亳州本地律师,不顾职业道德与正义,上来就问法轮功学员认不认罪,完全迎合公安和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了解这次非法开庭约五天左右。这十四名学员是二零一三年九月份被亳州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的,一直关押在市看守所,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

朱凤敏被迫害的双目失明;李冬梅被体罚长时间站岗,胳膊被打伤,头疼,意识有时模糊;白杰被迫害的病情严重,说话有障碍。

特别是朱凤军和王守略,在开庭前几天被国保大队队长石新民伙同其他警察将他俩从看守所带到谯城区公安分局地下室关禁闭二十多个小时,用牛皮纸袋套头对其二人非法用刑,并强制灌入不明黄色液体使他俩意识模糊。

王守略在开庭当天血压升高达二百二十,在北京律师的要求下法院对其停审。

为朱少军辩护的并让其认罪的是赵长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名字不详):0558-5323456、13909686655。

这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是亳州市国保大队队长:石新民。

参与迫害者有立卷人:程伟,李栋;审核:裴城

另外更多迫害人及迫害事实请了解的同修提供补充。

谯城区610头子:乔峰
办案人员:车海三、刘朝霞
谯城区法院副院长:闫娟
副庭长:闫承尧
检察院:佘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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