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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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中国历史上,从禹、汤到周成王、秦穆公、汉武帝、唐德宗、清世祖、清圣祖,每当有重大的天灾人祸发生时,帝王们常常都要反省自己--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上天会震怒?然后,沐浴斋戒,拜祭天地,甚至向天下发出〈罪己诏〉,公开对自身的过错和失败进行反省忏悔,向上天、向所有百姓承诺一定会改正错误,并要求天下人务必要劝谏、监督自己,以此来获得上天的原谅,免得上天降罪、百姓受苦。

自责己过,对有良知者来说,原是件平常的事。但作为“君权神授”的古代帝王,能对自己的过错反省悔悟,却实属不易,倘若再写成文告--〈罪己诏〉,颁示天下,那就更难得了。那么,何以贵为“天子”的古代帝王会公开对自身的过错和失败进行反省忏悔呢?这就得追溯到中国的文化传统了。

自古中国就敬天信神,决不会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人们相信天命只会眷顾“有德之君”,一旦“天子”失德,势必就会影响到王朝的兴衰,“失德之君”最终都会被天命所遗弃。因此,君王如果想要江山永固,就得修德以配天,而天灾人祸则是“天意”的体现,古代统治者大都视其为“天象示警”。

历史上最早“罪己”的古代帝王是禹、汤。史载,大禹登上帝位后,有一次看见犯罪之人,就伤心的哭了起来,左右问其故,禹曰:“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而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生活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禹见民心涣散,深感内疚,认为自己没有当好这个首领,于是自责。

商灭夏后,汤布告天下,安抚民心,史称〈汤诰〉。汤深刻的检讨了自己的过错,曰:“罪当朕躬,弗敢自赦,唯简在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此后,适逢商连年大旱,五谷不收,负责宗教祭祀的大臣说,要用人为牺牲,向上帝祈祷求雨。于是,汤“剪发断爪”,身为牺牲,祷于桑林,“以六事自责”,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敬,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民大悦,雨亦大至。

禹、汤罪己,都取得了良好的效应,遂成为后世帝王皇帝效法的榜样。

史载汉武帝即位后穷兵黩武、好大喜功,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宫室,挥霍无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盗并起,天下大乱。武帝晚年渐有所悔,征和年间,他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决定不再“扰劳天下”,并“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轮台罪己诏〉。汉武帝晚年面对大厦将倾的危难局面,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全面调整了国家的内外政策,不但使政权转危为安,而且也为“昭、宣中兴”打下了基础。

唐代也有位皇帝在危难之时发过罪己诏,他就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后有号称“四王”、“二帝”的几个节度使举兵反叛。西元783年,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次年春,他痛定思痛,改年号为“兴元”,并颁〈罪己大赦诏〉,“分命朝臣诸道宣谕”。

诏书中历数了自己的罪过后,说:“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疾首,罪实在予”。此诏文字真挚动人,很有感召力,颁后,“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民心军心为之大振,局势因而大变。不久,动乱即告平息。

1679年的大地震,对于正忙于平定三藩叛乱的康熙帝(清圣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警策。他赶紧“诏发内币十万赈恤”,接着又告预群臣:“朕躬不德,政治未协,致兹地震示警。”康熙帝的态度是真诚的,他找出了官吏的六项“弊端”,认为这就是“召灾之由”,并指令九卿详议,由吏部立法严禁,务期尽除积弊。

在古代皇帝中,罪己次数最多的要算是清世祖顺治皇帝了。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自然灾害很多,“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不德”,上干天咎,所以,不断自我反省,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淋漓尽致的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条条都是原则问题。顺治帝为自己罗列的十四大罪状,应该说是够全面、够深刻的了,因此也奠定了“康乾盛世”。

在天灾人祸面前能够自责,反省忏悔自己做错了什么,从而修正自己的错误,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找到避免天灾应对人祸的方法,这充分体现了古代明君的良知,更是天下万民的一份福气,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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